金勝對此倒沒啥好意外的。
對方看來很迫不及待呀!
「法院給你發的傳票,以及證據材料之類的,你帶過來了嗎?」
「有,在我這,我出門的時候就裝好了。」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
這時候,坐在旁邊的楊建民從大衣內襯裡,拿出了一個法院專用檔案袋。
金勝拿過看了起來。
上麵的開庭時間,12月14日,那就是後天了。
證據材料,隻有一張借條的影印件,沒有其它任何東西了。
怪不得對方如此的急切了。
連一個轉帳證明都沒有,真是好傢夥,擺明瞭有鬼嘛!
法院受理肯定會受理的,畢竟有錢賺。
但是開庭的時候,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隻要是『正規』的法官,肯定會要求原告提供其他證據,來證明借貸關係的成立,以及款項的實際交付情況的。
畢竟現在這個社會,誰還會備著50萬的現金,就連去銀行取個5萬塊,櫃員都得問你拿錢幹嘛。
沒有正當理由,信不信人家還不給你辦理。
要是再吵吵,直接報警。
隨手把東西放到旁邊後,金勝對著楊燁說道:「你把那兩條語音訊息放一下,我聽聽看。」
「好」
楊燁立馬就掏出手機,搗鼓了起來。
很快,聲音就傳了出來。
「燁子,啷個說嘛?」
「我就差這最後一哆嗦了,你總不希望我功虧一簣吧!」
「別忘了,你的錢還在我這裡。」
「真算起來,你也屬於會所的股東。」
「就讓你幫忙簽個字而已,又不是再問你拿錢,你怕個錘子哦。」
「.........」
聽到這裡,就已經足夠了。
看來這個沈朝陽不行啊!
金勝還以為,最起碼會是個鉑金級別的,沒想到連青銅都算不上。
純純就是個小白。
當下,金勝直接招呼楊家父子二人。
「咱們先去一趟治安局報個案吧!」
楊燁有點遲疑了一下說道:「金律師,我前段時間去過的,他們說這事屬於『民事經濟糾紛』不在警方的管轄範圍,讓我們去法院起訴。」
金勝聞言微微一笑道:「那是你自己過去,這次肯定會不一樣。」
..............
半個小時後,幾人來了旌陽區治安局。
接警大廳
金勝來到了一個三級警司負責的櫃檯處。
「同誌你好,我們來報案。」
「什麼案子。」
「詐騙」
「哦...是被網路詐騙了,還是電信詐騙了。」
「都不是,是被朋友給詐騙了。」
「報案的材料有嗎?」
「有的」
金勝先把借條遞了過去後,接著說道:「這是對方打的借條,手機裡還有對方發的語音。」
「這兩樣已經完全可以證明,對方是以虛構事實,進行的詐騙行為。」
聽到金勝口中的專業性詞彙後,警官還意外的瞟了一眼。
沒等對方回話,金勝示意楊燁把幾條語音訊息給放了出來。
短短幾句話,很快就放完了。
警官皺著眉頭想了一下後,轉頭對著金勝說道:「你們先等一下吧!我打個電話,讓經偵的同事過來看看。」
「好的,謝謝警官。」
電話打完不久,後麵連通內部的大門就被拉開了,一個看上去30來歲,掛著一級警司的警官進來了。
「小徐,什麼情況?」
「劉隊,他們來報詐騙,說是被朋友給騙了,還有借條和語音聊天記錄為證,我吃不準。」
劉隊點點頭,接著看向了金勝幾人。
「是你們來報案嗎?」
「對的」
「你們把那個語音放出來,我聽聽看。」
「好的,警官。」
楊燁都不用金勝提醒,又把幾條語音聊天給放了一遍。
劉隊聽完後,同樣也是皺起了眉頭。
仔細思考了一會後說道:「你們這個,嚴格意義上來講,應該屬於民間借貸吧!」
「聊天語音上不是也說了嘛,你的錢在他那,股東什麼的,也隻是個比方而已。」
「除非有確切的合同之類的可以證明,否則達不到立案的標準啊!」
警官說的確實沒錯,但金勝既然過來,那肯定是有把握的。
當下,立即解釋道:「那如果對方是以虛構事實的名義,來達到非法占有私人財物的行為呢?」
「對方曾經帶著我的當事人去了隔壁市參觀一家養生會所,並且謊稱該會所是自己所有。」
「同時,還出具了房屋的租賃合同。」
「我的當事人念在跟對方相識多年的份上,答應臨時借款40萬,用於會所的經營周轉。」
「對方也承諾,會在兩個月內,加上會所的一部分利潤作為利息,一併歸還。」
「但是,臨近歸還時間,對方就消失不見了。」
「經過調查發現,那個會所壓根就不是對方所有的。」
「剛才所出具的幾條語音訊息,也是對方以投資會所為藉口,讓我的當事人幫忙簽署擔保合同為由所發的。」
「甚至這筆錢的出借人,還是一名有著『盜竊』前科的。」
「警官,你說這樣的行為,構不構的上『詐騙』了。」
金勝的發言,條理清晰,有理有據的,就連一直在旁邊聽著的哪個年輕警官都忍不住點了點頭。
劉隊眼神閃爍了一下,對著金勝問道:「聽你剛說的話,你是律師?」
「對的,這是我的名片。」
金勝說完,就從兜裡掏出了一張名片遞了過去。
劉隊接過後,就看到了上麵律所的地址,魔都。
當下,也忍不住重新打量了一下金勝。
微微皺眉想了一會後,這才說道:「那行,你們先進來吧!我們去詢問室詳細的聊一聊。」
「好的,麻煩警官了。」
一聽這話,金勝心裡也知道穩了。
真要是懶的理會,對方絕對不會繼續聊下去。
隨便說個理由,就能打發了。
比如:『證據不足』,『經濟糾紛』之類的。
金勝本來還想,要是不予立案,那麼就讓對方搞個『不予立案』的通知書。
接下來,就是申請複議和覆核、投訴與立案監督、向上級機關反映情況。
實在不行,金勝就需要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了。
搞對方的方式方法還是有很多的,隻是時間上,肯定會拖得很久。
這一次過來,金勝也是抱著速戰速決的想法來的。
眼下治安局這裡要是能立案,那就省了太多的功夫了。
詢問室裡,楊燁作為主講,金勝在旁邊進行查漏補缺。
隻是把純粹利息的概念,帶上了會所的利潤這一點。
兩者一旦掛上鉤,說服力就大了很多。
這就是語言的藝術了。
至於說謊,怎麼可能。
對方有什麼證據證明沒有說過這話。
不管怎麼樣,人總得先抓到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