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從醫院出來,金勝的電話就響了起來。
螢幕上顯示的聯絡人是溫克。
自從上次通過話後,兩人就沒有再聯絡過。
金勝雖然樂意打臉章權,但對於溫克利用自己的事情,更加的不舒服。
你可以先跟我商量,但不能把局都設好了,這才讓人知道。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
甚至還是自己覺得有點不對勁,主動打的電話。
這一點,換成誰都無法接受。
兩人已經回不去了。
有些裂縫一旦產生,就不可能再癒合。
一瞬間,金勝想了不少,但是電話,還是接了起來。
「餵」
「金勝,朱大昌那個案子,是不是快開庭了。」
「對,還有幾天時間。」
「怎麼樣?有沒有信心?」
金勝聞言,臉上也是冷冷的笑了笑。
怎麼著,這是打聽情況來了。
「還好吧!反正至少不會是目前這個結果。」
「哈哈...我就知道,你一定能行的。」
聽著電話那頭溫克的笑聲,金勝覺得有些刺耳。
不過事情也就這麼一次了。
溫克心裡也很清楚,兩人之間的友誼從他算計的那一刻,就已經結束了。
沒有聽到金勝的聲音,溫克也不再自討沒趣。
「那你先忙,掛了。」
「好,再見。」
金勝結束通話電話後,臉色已經恢復了正常。
隨手在路邊攔了一輛計程車,直接回了律所。
.........
權景律所的一間辦公室內。
放下手機後,溫克有點苦澀的笑了笑。
他何嘗不明白,這種被人算計的滋味。
自己都快要50歲了,賣力工作了十幾年,纔在這裡混了個初級合夥人的名頭。
有些機會,要是不抓住,可就沒多少時間了。
相比起跟金勝才一年多的情誼,真的算不上什麼。
這叫『識時務者為俊傑』。
否則,一家老小怎麼才能過上好日子。
隻是有點可惜罷了。
「咚咚....」
敲門聲響起。
溫克也是迅速的回過神道:「請進」
門被推開後,自己的助理王豐進來小聲的說道:「溫律,我剛才聽到一個訊息。」
「章律師上午跟他那一組的幾個律師說,過幾天一起去法院旁聽。」
「為了的就是想當場打金勝的臉。」
「我們要不要去?」
溫克聞言,臉上閃過一絲嘲諷,看來章權還是這麼自大。
不過去旁聽,倒也算是一個不錯的提議。
他也想看看,金勝是怎麼打這場官司的。
另外,他很期待,章權被反打臉的那一刻,臉上的表情肯定會很精彩吧!
「好...那我們也去。」
..............
金勝回到律所後沒多久,張琴也回來了。
因為要跟交警部門溝通,調取關於執法錄影的事情,她隻能親自出馬了。
「金律,這是事故現場的照片,道路的監控,出警記錄,執法錄影,事故認定書,隻要是有的,我全都拿回來了。」
「好,辛苦了。」
張琴聽到了金勝這句話後,在原地躊躇了一下,沒走。
甚至臉上的表情,有點遲疑。
金勝注意到了這一點,當下直接問道:「你這是,有什麼話要說的嗎?」
「金律,這個案子我昨天看了,是不是?」
看來張琴也是看出了案子的問題。
金勝攤了一下手,無奈的說道:「我也沒辦法,這個案子我早就看過了,裡麵的問題我也說了。」
「可是能怎麼辦,委託人一心想要那個....」
「咱們就別多想了,拿錢辦事唄!」
張琴理解的點了點頭後,也就不再多說了。
「那好,我先出去忙了。」
「嗯,行,辛苦了。」
等張琴出去後,金勝首先拿起了事故認定書,仔細看了一遍,沒有任何問題。
由於對方車輛的剎車出現了問題,這才造成了車禍,是對方全責。
保險公司除了賠付車輛損失之外,還需要出一筆其它費用,不足的部分由車主承擔。
(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和搶救費等。)
其它幾項都是可以計算的,除了精神損害撫慰金。
出警記錄顯示,接到指揮中心的指令後,10分鐘內,一輛巡邏的交警鐵騎就趕到了事故現場維持秩序。
5分鐘後,事故處理的警員趕到。
速度還行,在國慶放假期間,算比較快的。
接著看了一下現場的照片,一輛車的車頭沒了一半,另一輛的副駕駛一邊整個凹陷了進去。
各種零件散落,地上除了水漬,還有不少斑斑點點的血跡。
執法記錄儀的視訊裡,同樣隻是正常的事故處理,以及最後送醫的畫麵,沒有任何發現。
金勝看起了最後一項,事故發生不遠的一個道路監控攝像頭所拍攝的全部過程。
還是高清版本。
一個丁字路口,當高文傑的車輛行駛到了這裡後,從側麵另一條路上,飛快的駛來了一輛車。
很明顯,對方也有躲避的行為,可是由於車速過快,隻能避讓開了後座部分,撞擊在了副駕駛以及前端部分。
撞擊後,高文傑的車輛發生位移,碰到了路邊的綠化隔離樁,造成了側翻。
另一輛車則是被反彈了一下,直接沒了半個車頭,定在了原地。
很快,前後的車輛上,陸陸續續的下來人,上去幫忙。
兩個小朋友首先被人救了出來。
金勝看到,一個大哥貌似手臂被劃了一下,流了很多血,倒是好樣的。
很快,交警趕到,隨後沒多久,救護車也到了。
應該是現場的群眾報的警。
「咦....」
此時,金勝直接按了暫停鍵,接著放大。
這不是那輛0544白色SUV嗎?
金勝看著車窗落下,路過的同時,還在看熱鬧的車主韓再興。
這副麵孔,自己可是看了不知道多少遍了,怎麼會不認識。
腦袋裡,金勝的CPU也開始了高速運轉。
根據韓再興的口供,當時他是回家,並不知道車禍的發生,所以他說謊了。
那是不是就能說明,韓再興在清楚的看到車禍現場後,仍舊在行駛的途中故意擋住救護車。
甚至在救護車喊話後,無動於衷,放任傷者死亡。
「過失致人死亡」這一點,他應該是跑不掉了。
金勝有把握,隻要把刑期打成3年以上,那就不再適用緩刑。
送進去做小手工的概率很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