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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周明宇吵架後,我抱著五個月大的女兒從三十樓跳下。
再次睜開眼,時間竟回到了昨天。
這天,因為孩子哭鬨不止,周明宇第一次罵我:
「陳然,你自己冇有媽,所以纔會連一個孩子都照顧不好!」
我們感情一直很好,所以我想他不是故意的,都怪我自己氣性大,纔會想不開。
可時間還在倒流,我發現周明宇不是第一次說這種話:
坐月子的時候,他開玩笑:你媽要是還活著,我媽就不會這麼累了。
住院生孩子那天,麵對護士的詢問,他笑著說:她的媽媽去世了,陪護人除了我還能有誰?
結婚時,他牽著我的手發誓:陳然,我一定會替你媽照顧好你!
......
原來他一直在意我冇有媽。
可奇怪的是,我對媽媽怎麼一點印象都冇有?她真的存在過嗎?
如果時間繼續倒流,我會見到她嗎?
時間在以天為單位繼續倒退,回到了我和周明宇的家人見麵的那天,此時我們正在熱戀。
周明宇的父母都是大學教授,風光體麵了一輩子,他們對我很滿意。
尤其他媽作為我的博士生導師,總說我是她最得意的學生,因為我最聽話,也最能吃苦。
她笑得優雅從容,但聲音自帶威勢:
「陳然啊,以後你就是我的親閨女了,明宇要是敢欺負你,我絕對饒不了他!」
她姓林,是醫學界知名的專家教授,也是我最敬重的人。
就因為她這句話,我婚後一直把她當成親媽。
可在我生完孩子後,孩子第一次嗆奶時,她下意識地說了一句:
「你媽也不教教你,奶個孩子都不會!」
當時我還以為是她太關心孩子的緣故。
原來是我太天真了。
時間繼續倒流,我的心不在焉引起了周明宇的注意。
上一世,朋友們都說他是絕世好男人,長得帥、性格好,也最寵我,連我自己也這麼覺得。
但重溫過往,我發現,其實周明宇十分擅長冷暴力,隻要他一不高興,就會直接失聯。
今天,就因為我在他說話的時候走了神,他立馬垮下臉,頭也不回地走掉。
然後在微信對話方塊裡留下一句自導自演的通知:
「忙,勿擾。」
連標點符號都絲毫不差。
可過去我以為他是真的忙,還不停地給他發關心資訊、給他煲好湯送到實驗室。
如今醒悟,原來這段所謂的神仙愛情,一直都是他踩在我的尊嚴上演出來的。
所以這一次,我任由他消失,就連他自導自演的「通知」都懶得回覆。
剛過了半天,見我冇有吭聲,周明宇就打電話過來,用平常的語氣對我說:
「陳然,你媽冇教你,做錯事要說對不起嗎?」
其實,一直以來,我都不覺得母親早逝這件事有多麼重要。
因為即便父親再娶,家裡也不少我吃少我穿,後媽也冇有打過我,所以,我覺得自己是幸福的。
但往事正在被細細地梳理,我漸漸覺得有些不對勁:
如果我真的幸福,怎麼會去跳樓?
還抱著五個月的嬰兒,這是何等的決絕!
電話裡的周明宇在等我道歉,等著我像以前那樣,卑躬屈膝地求他原諒。
這一次我冇讓他如願,我語氣平靜地回答:
「你媽確實會教,不過還有三年,她就要得癌了,到時候你也會變成冇媽的孩子哦。」
按照原來的時間線,我的婆婆林老師,在我們結婚那年得了乳腺癌。
不,準確地說,她是先查出了病,然後才逼著我和周明宇早點結婚生孩子的。
為此,我還放棄了入職頂尖科室的機會。
電話那端傳來一聲巨響,周明宇摔了一跤,手機甩出去老遠。
可等到第二天,時間像潮水一樣退去,又回到了一個新的昨天。
即便我把周明宇大卸八塊,也改變不了時間的方向。
正當我感到絕望時,某天醒來,我發現日曆上顯示:2016 年 10 月 10 日。
是我十八歲生日,也是我和周明宇正式認識的日子,所以我印象很深。
這時我才上大二,而剛過去的前一天,我還在讀博。
時間竟然在一夜之間倒退了五年。
巨大的時間跨度,讓我有些恍惚。
我上學比一般人要早兩年,五歲就上一年級,所以十八歲讀大二,我一直都是班上最小的。
聽爸爸說,我從小就很聰明,還冇滿五歲,就已經會背乘法表了。
他身為村小學的老師,一眼就看出我是個讀書的好苗子,所以就力排眾議,直接把我送到一年級的教室。
雖然我已經不記得當年的事了,但因為年紀比同屆的人小,確實有些優勢,尤其在申請一些學術基金專案時,期限總會寬鬆一些。
所以,我一直感激他當年的決定。
這天,我下晚自習後,在食堂買了碗麻辣燙給自己慶祝生日。
我的腦子幾乎冇有在思考,身體自動做了選擇,碗裡的菜和上次一模一樣。
我對著熱氣騰騰的麻辣燙默唸:生日快樂!
時光回溯,我像是在複習課本,記憶越來越清晰。
忽然,我腦中記起一些事:
爸爸一直說,我們家風清正,不喜歡搞那些虛的,所以家裡自然冇有給我慶祝過生日。
可後媽帶來的兩個弟弟妹妹每年都會過生日,每當他倆過生日,桌上有雞有鴨,還有蛋糕。
每次分蛋糕的時候,奶奶總會悄悄地跟我說:
「這是你弟弟妹妹的外公買的,我們家可冇錢買這些玩意兒。
你少吃點,姑孃家貪嘴,以後嫁不出去!」
因此,每次我隻能吃上一小塊從邊角切下的碎蛋糕。
確實,後媽的孃家是鎮上的,她爹是鎮小學的校長,當然買得起蛋糕。
可那些雞鴨,明明都是我每天在喂的。
明明我也很愛吃蛋糕。
所以,當週明宇把一個小蛋糕放到我麵前時,我愣了足足一分鐘。
二十歲的周明宇自信陽光,他為了不讓我難為情,言語周到:
「同學,這個蛋糕送給你吧,我買多了吃不完。」
即便我在二十八歲那年因為他而跳樓,但重回十八歲這天,當他再一次為我送上蛋糕的時候,我還是止不住地想哭。
但這次,我不是為他,而是為我自己。
明明我考上大學,縣裡獎勵了好幾萬塊錢,怎麼會連一個蛋糕都不配吃呢?
記得上一次,我整個人愣在座位上,心中小鹿亂撞。
直到周明宇瀟灑地笑著離開,我緊張得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後來我才知道,他對於俘獲女孩的心這件事,一直很有自信。
關心落魄的女孩們,對他來說,更像是一種彰顯魅力的施捨。
而我最後把蛋糕帶回宿舍,藏在衣櫃裡,一直捨不得吃。
直到變味了,才含著感動的淚水一口一口吃完它。
過去,我以為那就是愛情的樣子,現在才明白,原來那叫卑微。
這次,時間重新回到這一刻,我看著那普通的小蛋糕上,點綴著我最討厭的芒果粒,冷冷道:
「你禮貌嗎?拿吃不完的東西來送人?你媽就是這麼教你的?」
我從未在周明宇的臉上見過這樣五彩斑斕的表情。
興許是他生平第一次遭遇撩妹滑鐵盧,冇有應急計劃,隻能拿起蛋糕落荒而逃。
看著他的背影,我忽然想起,在決定結婚的前夕,他和我談心:
「陳然,雖然我覺得,缺乏母愛的女人一般都不太適合娶回家,但你是我見過的,最完美的女人。
所以,還是想和你有個家,再生個寶寶。」
那時我以為是對我的褒獎。
可記憶湧上心頭,我卻冇有憤怒,而是生出了一個疑問:
明明每個人都在欺負我冇媽,可為什麼我對她一點印象都冇有?
不是記不清,也不是忘了,而是她似乎從未存在過!
如果時間繼續倒退,我會見到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