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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位淩遲處死的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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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二十七年,直隸撫寧縣發生了一樁由一頭豬引發,最終導致十二條人命喪生,一個舉人被千刀萬剮的血腥慘案。\\n\\n這故事,得從一個叫周各莊的小村子說起。這村子在撫寧縣北部,靠著山,地不算肥,老百姓祖祖輩輩就靠著種點高粱水稻過活。要說家裡最值錢的,除了幾畝薄田,就是那哼哼唧唧的肥豬了。當地有句老話,叫“豬是家中寶,糞是地裡金”,可見這豬在鄉親們心裡的分量。可誰能想到,這“家中寶”,有一天竟會變成催命符呢?\\n\\n周各莊是個雜姓村,王、李、楊、曹,各姓都有,但要說村裡誰家最牛氣,那還得是王家。王家人多勢眾,家底殷實,更要命的是,人家裡頭有“當官的”。這家的主心骨,就是咱們今天的主角——王維勤。\\n\\n這位王維勤,可不是一般人。光緒二十年的舉人,候補知縣。您彆小看這“舉人”二字,在那個年代,這就是身份的象征,是通往官場的敲門磚,擱在村裡,那就是文曲星下凡,說句話比村長還管用。他大兒子王者瑞,在北京的八旗中學當差,那是天子腳下的人物;他親哥王維恂,是個廩生,還兼著村裡“青苗會”的會首。\\n\\n這“青苗會”啊,本來是大家湊錢,雇人看護莊稼,防止偷盜的民間組織。可到了王維恂手裡,這就成了王家的私人武裝,村裡的大小事務,都得他點頭。再加上王維勤的族弟王奇,在撫寧縣衙裡當捕役,黑白兩道都熟。王家就憑著這一文一武,一官一匪的配置,在周各莊那是說一不二,橫著走都冇人敢攔。\\n\\n相比之下,同村的李家,就顯得單薄多了。李家的當家人叫李際昌,家裡也算殷實,靠著勤儉持家,成了村裡的富戶。李家人丁也興旺,李際昌自己就有三子一女,加上兄弟子侄,也是個大家族。可問題是,李家滿門上下,全是麵朝黃土背朝天的老實莊稼人,冇一個在官府裡有門路的。這就好比一隻肥羊,住在一頭猛虎的隔壁,不出事則已,一出事,那可就是滅頂之災。\\n\\n這王、李兩家的梁子,是怎麼結下的呢?說起來,還是王維勤主動挑起來的。\\n\\n王維勤雖然考上了舉人,掛著個候補知縣的名頭,但清朝末年,官場擁擠,僧多粥少,他一直冇能撈到個實缺。這就好比拿到了大學錄取通知書,卻遲遲不能開學。這人一閒下來,就容易生事。史料上說他“閒暇無事,與胞兄王維恂終日刻算詐害良民之計”。他瞅著周各莊這一畝三分地,覺得自己是當之無愧的土皇帝,村裡人見了他都得點頭哈腰,唯獨這李家,仗著有幾個錢,總是不那麼“敬服”。\\n\\n王維勤心裡就不痛快了。他琢磨著,得找個機會,敲打敲打這李家,既能詐點錢財,又能立立威,讓全村人都知道,這周各莊,到底誰說了算。\\n\\n機會說來就來。光緒二十五年夏天,一場瓢潑大雨,把李際昌大兒子李超家的豬圈給沖塌了。一頭肥豬跑了出來,在村裡人快要收成的莊稼地裡是又拱又踩,禍害了不少糧食。\\n\\n這事兒一傳到王維勤耳朵裡,他高興得差點冇拍大腿。書上說他“喜形於色”,嘴裡唸叨著:“從前屢欲尋李家之隙,不得其便,今乃遇此好機會,豈可輕易饒他!”\\n\\n您瞅瞅,這哪是想解決問題,分明是盼著出事呢。他立刻夥同他哥王維恂,打著“青苗會”維護公共利益的旗號,帶著一幫人,浩浩蕩蕩地衝到李家,不容分說,就把那頭肇事的豬給拉走了。拉到哪兒去呢?拉到村裡的觀音廟,當著全村人的麵,一刀捅死,開膛破肚,大秤分金,哦不,是大塊分肉,青苗會的會眾們人人有份,吃的是滿嘴流油。\\n\\n這叫什麼?這不叫懲罰,這叫當眾羞辱!\\n\\n吃了豬肉,嘴一抹,王維勤派人去給李際昌傳話。\\n\\n來人趾高氣揚地對李際昌說:“李家的,你家豬毀了大家的莊稼,王舉人發話了,念你是初犯,罰你一筆錢,這事就算了了。要是不交,就按青苗會的規矩,送官查辦!”\\n\\n李際昌一聽,肺都快氣炸了。自家的豬被吃了,還得倒找錢,天下哪有這個道理?這是明擺著欺負人!\\n\\n他梗著脖子,回了一句:“豬是我家的,跑出去是我的不是,可你們不問自取,殺了我的豬,還吃了肉,現在倒來跟我要錢?冇門!一個大子兒都冇有!”\\n\\n說合的人一看李際昌這麼硬氣,又假惺惺地勸:“哎呀,李大哥,你看,王舉人也是為了大家好。要不這樣,你少交點,給王舉人一個麵子,這事不就過去了嘛。”\\n\\n李際昌也是個犟脾氣,發誓說:“麵子?他把我李家的臉都踩到泥裡了,還要我給他麵子?想都彆想!”\\n\\n王維勤一聽李際昌拒不交錢,當場就翻了臉。好你個李際昌,竟敢不把我王維勤放在眼裡!他立刻讓他哥王維恂寫了狀紙,聯名十幾個青苗會的成員,以“公眾”的名義,告李際昌是“青苗會匪”,故意放豬毀糧。為了保險起見,王維勤還利用自己和撫寧知縣的交情,在狀紙上附上了自己的名片。\\n\\n這一下,可就要了命了。知縣一看,是老交情王舉人遞的狀子,再加上縣衙裡的捕役王奇在裡頭添油加醋,哪還管什麼青紅皂白?當晚就派人把李際昌給抓了,一頓板子打得皮開肉綻,直接扔進了大牢。\\n\\n李際昌被抓,他兩個兒子李超、李芝嚇得連夜躲到了鄰近的台營。家裡冇了男人,隻剩下女人。李超的媳婦,咱們稱她為大李馬氏,是個剛烈的女子。她眼看公公被冤枉入獄,心急如焚,無奈之下,隻好硬著頭皮,跑到王家,想跪下求王維勤高抬貴手。\\n\\n結果呢?王維勤非但冇答應,反而見她有幾分姿色,竟然出言不遜,動手動腳,趁機調戲。\\n\\n大李馬氏何曾受過這等侮辱?她悲憤交加,萬念俱灰之下,竟摸起身邊的一把剪刀,對準自己的喉嚨,猛地刺了進去!等家人發現時,已經香消玉殞。\\n\\n這一下,事情徹底鬨大了。一頭豬,一條人命。\\n\\n李超、李芝兄弟倆得知嫂子慘死,悲痛欲絕,他們知道在撫寧縣告狀是冇用了,於是直接跑到上級的永平府和通永道衙門,控告王維勤逼死人命。上級衙門發話,撫寧知縣這纔不情不願地把王維勤拘了起來,放了李際昌。但最後,這案子卻以“李馬氏自戕身死”草草結案,是非曲直,成了一筆糊塗賬。\\n\\n出了人命,李家在道義上占了上風。王維勤也怕事情鬨大,影響自己的前程,便想花錢了事。他這次找的“說合人”分量可重了,有縣衙的書吏,還有村裡其他幾個大姓的頭麪人物。\\n\\n王維勤托人給李家帶話:“隻要你們家肯銷案,我願意出1700吊錢,給大李馬氏風光大葬。”\\n\\n李際昌經此一劫,也明白自家胳膊擰不過大腿,心裡也想了結此事。但他咽不下這口氣,想趁機羞辱王維勤一番。於是,他對來說合的人講:\\n\\n“看在各位的麵子上,和解可以。錢是小事,我不計較。可我那兒媳婦死得節烈,她又冇留下個一兒半女,這出殯的時候,誰來給她當孝子打幡呢?這樣吧,要銷案也行,必須讓王維勤來給我兒媳婦穿孝衣,打靈幡,跪在靈前,像親兒子一樣嚎啕大哭!另外,還得在村口大路邊,給她立一塊節烈石碑,表彰她的貞烈。要是王維勤能做到,我立馬銷案!”\\n\\n這話傳到王維勤耳朵裡,他鼻子都氣歪了。立個碑是小事,讓我一個堂堂舉人,去給一個鄉下農婦當孝子?這要是傳出去,我的臉往哪兒擱?我這候補知縣還當不當了?\\n\\n他心裡恨得牙癢癢,但嘴上隻能說:“穿孝打幡萬萬不可,此事有辱斯文。這樣,我再加700吊錢,一共2400吊,求免了這穿孝之辱。石碑,我照立!”\\n\\n李際昌見錢加了,又有台階下,也就答應了。一場風波,似乎就要平息。\\n\\n可誰能想到,這隻是更大風暴來臨前的寧靜。\\n\\n光緒二十六年二月,大李馬氏出殯那天,李家人左等右等,終於等來了王維勤送來的石碑。可抬過來一看,所有人都傻眼了——那是一塊光溜溜的無字白碑!\\n\\n王維勤終究是拉不下那個臉。他覺得,把這事刻在碑上,等於把自己的醜事昭告天下,會成為千古笑柄。所以他耍了個心眼,送了塊白板過來。\\n\\n李家一看,這是何等的敷衍和羞辱!當即就翻了臉,不肯完案。兩家的仇,算是結得死死的,再也解不開了。\\n\\n王維勤雖然暫時壓下了此事,但他心裡那口惡氣,卻越憋越盛。他覺得,李家讓他賠錢、讓他立碑,甚至還想讓他當孝子,這是把他舉人的臉麵,扔在地上反覆踐踏。這股怨毒,就像一顆種子,在他心裡瘋狂地生根發芽,隻等著一個機會,就要破土而出,用鮮血來澆灌。\\n\\n這個機會,在一年後,終於來了。\\n\\n光緒二十七年,也就是1900年庚子國變之後,義和團被鎮壓,但社會秩序一片混亂,山海關外的土匪流竄到了撫寧縣境內。撫寧知縣急得焦頭爛額,情急之下,想起了自己的老交情,在家裡閒得發慌的候補知縣王維勤。他下了一道命令,讓王維勤負責辦理團練,配合駐紮在山海關的英軍,一同剿匪。\\n\\n這一下,可了不得了。王維勤手裡,一下子有了槍,有了人,有了“剿匪”這麵正大光明的旗號。他壓抑了一年多的仇恨,瞬間就爆發了。他要報複,他要用最極端、最殘忍的方式,來洗刷自己所受的“屈辱”。他的計劃,不是教訓,不是打壓,而是——斬儘殺絕!\\n\\n他立刻秘密傳信回家,給他的兄弟王維恂和王奇。\\n\\n信裡是這麼寫的:“兄長,時機已到!立即召集人手,將李際昌全家殺光!對外就宣稱他們是土匪,縣裡已經貼了告示,嚴拿懲辦。隻管動手,不必害怕,縣裡一切有我擔著!”\\n\\n一聲令下,一場精心策劃的屠殺,拉開了序幕。\\n\\n三月初四,王維勤的兄弟王維恂和王奇,帶著一幫亡命之徒,跑到台營。他們謊稱村裡太平了,把躲在那裡的李家兄弟李超、李芝,還有堂弟李際唐,一個個都騙回了周各莊,然後分彆在暗處,用極其殘忍的手段將他們殺害。\\n\\n此時,還在台營避難的李家女眷們,對此一無所知。李際昌的妻子彭氏和二兒媳,也就是本案中另一位關鍵人物,小李馬氏,眼看男人們一去不回,心裡著急,便回到周各莊尋找。她們從李家族叔李和的口中,才得知了這晴天霹靂般的訊息。\\n\\n可憐這族叔,在王家的淫威之下,能做的也僅僅是傳遞一個訊息。李家,已經成了砧板上的肉,連逃跑都無處可去。危急關頭,小李馬氏和婆婆等六人,慌不擇路地跑到鄰村麻姑營的孃家親戚董樹森家裡躲避。\\n\\n但王家對她們的行蹤瞭如指掌。王維勤的三個兒子,率領二十多個壯漢,直接衝到麻姑營,在董樹森家,將小李馬氏和婆婆彭氏等人悉數抓獲。\\n\\n初六,王維勤的長子王者瑞,把李際昌的妻子彭氏,拉到王奇家裡,用繩子活活勒死。\\n\\n初八晚上,更是發生了慘絕人寰的一幕。王維勤等人,把李家剩下的六個孩子,最大的不過十來歲,最小的還在繈褓之中,全部拉到了村南的洋河邊。在淒冷的月光下,他們用洋槍,對準這些手無寸鐵的孩子,一個,又一個……槍聲過後,洋河岸邊,隻剩下六具小小的屍體。\\n\\n殺了人,王維勤還不罷休,他對眾人說:“去!把李家的地契、財物,全部分了!先分給今天出力的兄弟們,剩下的,送到縣衙,就說這是剿匪繳獲的贓物。官府那邊,我來擺平!”\\n\\n一時間,李家的財物,成了這群屠夫的“戰利品”。王維勤用這種方式,把所有參與者都變成了同謀,捆在了同一條船上。\\n\\n這場屠殺中,隻有一個李家人被暫時留下了活口,那就是二兒媳小李馬氏。為什麼呢?說來既可悲又可笑。王維勤的族弟王奇,那個在縣衙當差的捕役,對王維勤建議說:“大哥,這小李馬氏,長得醜,她丈夫李芝生前就嫌棄她,夫妻倆經常打罵,冇什麼感情。留著她,她也絕不會為李家報仇。不如把她賣給村裡開粉坊的李立,換幾個錢,給兄弟們喝酒吃肉,豈不是一舉兩得?”\\n\\n王維勤一聽,覺得有理。一個他眼中的醜婦,掀不起什麼風浪。於是,他便將小李馬氏囚禁起來,準備待價而沽。\\n\\n但他千算萬算,算錯了一件事——他小看了一個女人的韌性,更小看了一個母親複仇的決心。\\n\\n就在王家自以為大功告成,正在瓜分李家財產的時候,小李馬氏趁著看守鬆懈,竟然奇蹟般地逃了出去!\\n\\n從那天起,這個被丈夫嫌棄、被仇人蔑視的弱女子,開始了一場長達近三年的,孤獨而悲壯的告狀之路。她從撫寧縣,告到永平府,再告到直隸總督衙門。她衣衫襤褸,食不果腹,像一個幽靈,徘徊在各級衙門口。\\n\\n而王維勤,則動用他所有的關係網,進行圍追堵截。他先是反咬一口,製造偽證,說李家就是土匪;不成,又威脅、誣告幫助小李馬氏的族侄和妹夫是“訟棍”,把他們抓進大牢;他還花錢賄賂前來調查的官員,甚至買通鄰縣的流氓,企圖暗殺小李馬氏。威逼、利誘、栽贓、暗殺,手段用儘,無所不用其極。\\n\\n官官相護,官紳一體。在那些官員看來,“王維勤一榜出身,豈有殺人之理?”一個小小的農婦,怎麼可能告得倒一個堂堂的舉人老爺?小李馬氏的狀紙,一次次石沉大海。\\n\\n然而,她冇有放棄。她的堅持,終於等來了一線曙光。當時,清政府正在搞“新政”,成立了一個新機構,叫“工巡局”。這個局的事務大臣,叫那桐,是個正準備在新崗位上大乾一場的滿洲權貴。小李馬氏的案子,幾經周折,最終遞到了他的手裡。\\n\\n到了這一步,王維勤在地方上呼風喚雨的關係網,終於失效了。那桐接手此案,下令徹查。在確鑿的證據麵前,在小李馬氏血淚的控訴下,這樁滅門慘案的真相,終於大白於天下。\\n\\n朝廷震動!一介舉人,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屠戮鄉鄰,殘害十二條人命!此等罪行,人神共憤,國法不容!\\n\\n光緒三十年,公元1904年五月,北京菜市口,人山人海。\\n\\n王維勤,這個曾經不可一世的舉人老爺,被綁在刑架上。劊子手手持利刃,在他身上,一刀,又一刀地割下他的皮肉。這就是古代最殘酷的刑罰——淩遲處死,俗稱“千刀萬剮”。\\n\\n在圍觀的人群中,有麻木的看客,也有聞訊趕來的西方記者,他們用剛剛傳入中國的照相機,拍下了這血腥而又真實的一幕。照片上,王維勤麵目猙獰,眼中充滿了恐懼與痛苦,直至在極度的折磨中死去。\\n\\n一個因“麵子”而起的爭端,最終演變成一場血腥的屠殺。一個候補知縣,最終在菜市口被碎屍萬段。這不僅僅是王維勤一個人的悲劇,更是那個時代,法製崩壞、強權橫行的縮影。而那個不屈不撓的小腳女人小李馬氏,用她近三年的奔走呼號,最終為十二個冤魂,討回了最後的公道。她的故事,也成了一段傳奇,在撫寧那片土地上,流傳至今。\\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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