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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章 洛倫茲的大冒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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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怎麼樣了?”

一個年輕的部落戰士問道,他擔憂地朝沙丘後看去,但艾博格立即站了起來,擋住了他的視線,“基督徒的貴族,嗯……不允許陌生人看到他裸露的身體。”

年輕的戰士怔了一下,隨後想到對方雖然和他一樣是個撒拉遜人,卻正在服侍一個基督徒領主。

“抱歉,我並非有心,隻是那樣的傷口……”

“你忘了他和我都是得到過先知啟示的人了嗎?”艾博格溫和卻又不失嚴厲的說道:“去吧,最起碼,這裡還有我呢。”

年輕的戰士雖然很想看一看王子的傷勢,那是一道從肩頭斬下橫貫了整個脊背的刀傷。

得到過先知啟示的人,凝血速度和傷口痊癒能力本就比普通人強得多,但這樣的傷口至少應該有一個教士或是學者來為他治療。

在俘虜之中,有兩個基督徒的教士,一個麵無人色,而一個人眼神閃爍,後者顯然心懷僥倖,因為他非常的擅長治療刀劍傷——他認為,如果這兩個修士當中有一個能夠活下去的話,那肯定是他。

另一個呢,另一個隻能治療一些如瘡皰之類的小問題,卻對藥草有些研究,一見到那些個撒拉遜戰士向他走來,他就急不可待的拿出了自己的草藥袋子,然後雙手合攏向他們求饒。

艾博格背對著洛倫茲低聲問道,“要放過他們嗎?”

一般來說,在條件如此艱苦,環境又是那樣貧瘠的敘利亞沙漠中,稍微有點能力的人幾乎都會被留下——彆說是得到過天主賜福,就算是懂得點藥草也算得上是一個能夠用來換取寬恕的籌碼。

“去問問他們待多久了,超過一年就都殺了吧。”洛倫茲說道。

艾博格側頭聽聽,確保她的聲音還平穩,呼吸也不那麼急促,才站起身來走出去,高聲宣佈了這道旨意,那兩個教士頓時麵色煞白,無論是擅長草藥的,還是擅長治療的,他們都已經在這個匪徒的隊伍中待過了一年,一個是三年,一個是五年。

對於洛倫茲的判決,其他的撒拉遜人戰士並無異議,並且樂意聽從,哪怕他們也覺得有些可惜——但那是王子的判決,他們這樣說,現在他們已經能夠完全發自於內心的將洛倫茲稱之為王子了。無論是他所施展的計謀,又或是戰鬥時的驍勇表現,以及先知——雖然不知道是哪個先知,聖哲羅姆雖不在撒拉遜人認可的先知之列——賦予他的獅子般的心與巨熊般的力量。

他不但冇有將他們視作盾牌和消耗品——如之前那些基督徒騎士所做的那樣,還容許他們受到他的庇護。雖然在戰鬥開始之後,部落的戰士們也都衝了上去,畢竟誰也不想被一個基督徒看做可恥的懦夫。

儘管如此,當他們踏入戰場的時候,也是忐忑不安的。畢竟這支盤踞於此許久的盜匪總共有一百多人,除掉充數的民夫與仆從,能夠提起武器來殺人的至少也有四五十人。

在探查清楚這個情況後,他們甚至想要放棄,畢竟他們還有部落要捍衛,但幸運的是,他們第二次去檢視那些匪徒的狀況時,卻發現他們在夜晚時也是人聲鼎沸。

這個時代人們很少會在夜晚做事,畢竟要在夜晚做事,就意味需要消耗額外的食物、火燭以及精力,他們這樣做肯定是有理由的。

於是一個戰士就自告奮勇地潛入打探。不久之後,他便帶回了一個訊息,但很難說是好是壞。

“他們想要走了,或者說是逃跑,他們懾於您父親的威嚴與力量已經不敢在這裡待下去,隻是不知道他們會往哪裡走。”

往哪裡走呢?

霍姆斯和阿頗勒,也就是北麵,不可能,南麵也不可能,因為那裡是亞拉薩路,那麼往西呢,也不可能,安條克和的黎波裡都是十字軍的地盤,那麼就隻有往東了,東邊是阿拔斯王朝殘留的領地——兩河流域以及突厥塞爾柱帝國與諸汗國的勢力範圍。

他們最有可能去的就是兩河流域,畢竟那裡的富饒之名從巴比倫時期便開始四處傳頌了。

“狼群必然會往羊群多的地方去。”

洛倫茲沉吟道。隨後,她便在長者和眾人的注視下,問他們要了一塊空白的羊皮紙,直接鋪在一塊相較平坦的地麵上,用隨身攜帶的炭筆勾勒了一張粗糙的地圖——對於她來說是粗糙的,畢竟洛倫茲見過父親繪製的地圖,那精美的程度簡直堪比撒拉遜人所奉行的宮廷細密畫,各種各樣的顏色、線條、輪廓、形狀,隻要你學會了怎麼樣去看這張地圖,你會發現自己彷彿就在真正的河山間瀏覽。

但對於部落中的人們來說,這簡直就是一個奇蹟。如果這裡就有一幅地圖,然後照著臨摹的話,他們之中一些聰明人或許也能做到,但洛倫茲卻是空手勾勒,彷彿所有的丘壑都在他的心中。

艾博格不是非常驚訝,畢竟在他們的課程中,也有辨識與繪製地圖這門課程,但他不由得一陣慚愧,即便如他,現在也隻學會瞭如何辨識地圖,而冇有學會怎麼繪製——這裡麵所牽涉到的東西太多了。

“他們應當會從這裡走。你們認識這條路嗎?”

雖然不怎麼看得懂地圖,但經過洛倫茲的解說後,部落的長者便想起那裡確實有一條通往巴格達的道路,“您是打算在那裡設伏嗎?”

“我們的人數太少了,他們不但不會畏懼,甚至會反過來將我們吞吃掉。”

隻是簡單的設伏,當然是不行的。

洛倫茲又問道,“部落裡有積存的罌花嗎?”

“罌花?我這裡有一些罌花。”

在缺醫少藥的部落中儲備一些可以多用的藥物是很有必要的,罌花是最常見的一種。

這種植物在敘利亞或者說是整箇中亞與西亞地區曾經被廣泛的種植和利用。譬如在荷馬史詩中,當作者描寫特洛伊王子中箭死去的時候,就曾經將他描述為一株被風雨所吹折的罌花。

在奧德賽這首廣為人知的敘事長詩中,作者也曾提到,海倫曾經釀造一種以罌花為主要材料的藥膏,可以讓人忘卻一切煩惱和痛苦。

而來到這裡的基督徒也經常使用這些植物來鎮痛和安眠,隻是不能夠太過頻繁與公開,畢竟這會引起教會的注意——隻不過那些前往羅馬的船隻中,貨物之中也多的是罌花的精油和粉末。

長者不但儲存了一小罐子罌花,他還知道什麼地方就有一片野生的罌花花叢,洛倫茲喜出望外,這表明她的計劃很有可能達成——部落中的男女抓緊時間去采摘了一批,此時恰好是罌花花期方過,結出果實的日子,圓球形的青色果實正在隱約滲出白色的漿液,他們將之搗碎,讓它們看不出原先的形狀,而後又交給了一個機敏的部落戰士,他趁著匪徒的巢穴中忙亂一片的時候將它們放進明日的草料中。

此時的匪徒巢穴確實非常忙亂。

有人想要被帶走,有人則想要逃跑,但無論是想要被帶走,還是想要逃跑,他們肯定會竭力拿走儘可能多的錢財藏在身上,於是爭吵,鬥毆,甚至於謀殺屢見不鮮,而匪徒們並不在乎這些被他們劫掠來的奴隸在吵鬨些什麼,隻在幾個吵得最厲害的時候,一個匪徒大踏步地走過去,割斷了他們的喉嚨。

鮮血飛濺,一些過於發熱的頭腦也得以冷靜了下來,等到他們都去乖順的做事了,那個匪徒才哼了一聲,收起了劍,回到了自己的房間裡,絲毫冇有察覺,在不遠處有著一張陌生的麵孔——這張陌生的麵孔也很快消失在了茫茫黑暗中。

這些罌花果實並冇有被直接投放在馬槽中,洛倫茲和戰士們都知道,在長途行軍之前,必然要給這些馬兒加一份草料,麥麩甚至是豆子來保證它們可以在之後保持充足的精力。

而此時的馬伕也已經完全心不在焉,根本冇有察覺到那些被堆放的飼料中究竟摻雜了些什麼,他們還不知道第二天自己將會迎來怎樣的命運呢?

“這些加了料的藥草會在什麼時候發作?”艾博格問。

“我也不確定,但應該不會超過五十裡。”

果然,當這些匪徒次日一早從巢穴離開,隻走出很小一段路,馬兒的異樣就顯露出來了,或是煩躁,或是混沌,或是止步不前,呼呼大睡,或是亂跑亂撞,嘶鳴不已。

它們將身上的騎士甩下,又去撕咬同類,一時間隊伍頓時亂糟糟的,更有一些隨行的奴隸和仆從驚慌了起來。他們以為他們遭到了襲擊,是附近的部落?還是曾經遭過他們害的商人請來的雇傭兵?又或者是他們最為畏懼的十字軍?

正所謂,說天使天使往往不來,說魔鬼魔鬼一叫就到。

當他們努力睜開紅腫的雙眼,在茫茫原野上搜尋的時候,就看到幾麵赤紅的旗幟正飛速的向他們掠來,旗幟下是身著白色的罩衣,罩衣上綴著紅色或者是黑色十字架的騎士,這個景象更是讓他們聞風喪膽。

馬上就有人想逃走,隻是他們的馬兒都倒下了,他們隻能靠著兩條腿冇命地四處逃竄。

那麼他們看到的是否真是十字軍呢,當然不可能,這裡算得上十字軍的,恐怕就隻有洛倫茲一個——連艾博格都不能算。

如果這些匪徒看到來攻打他們的乃是一些普通的部落戰士,準會哈哈大笑,畢竟煮熟的鴨子飛走已經足夠罕見了,煮熟的鴨子自動跳到嘴裡簡直就是聞所未聞。

於是洛倫茲便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她將自己和艾博格的鍊甲卸下來,隻穿著罩衣與裡麵的棉甲——因為此時的十字軍騎士罩衣多數隻到肩膀或肘部,是否穿著鍊甲一眼便知——然後將其拆成小塊,綴在那些部落戰士的手臂上。

金屬的反光在日光下是非常顯眼的。

而後她叫部落的女人們緊急將一批長袍改為罩衣的樣式,而後在上麵縫上布十字架或者是燒黑的木頭畫出來的十字架,讓一個擅長紋章學的騎士和學者來看,準會覺得這些東西不但粗製濫造,還超級莫名奇妙——但對於這些已經風聲鶴唳,杯弓蛇影的匪徒來看,那就是一支真正的十字軍,哪怕人數不多,但他們先頭隊伍已經到了這裡,豈知身後不會跟著一支大軍呢?

倒是匪徒之中的首領以及他身邊的幾個親衛,尤其是首領他所感望到的聖人——據後來的俘虜說,乃是著名的大力士聖塞巴斯蒂安,他的技巧並不嫻熟,但力量帶給他的是無儘的勇氣,他的刀和盾都是由黑鐵打造的,沉重到普通的男人都拿不起來,而他最為喜歡的就是在戰鬥或者是決鬥的時候,將對手一下一下的活活打死,而不是用劍去刺穿他的心臟,或者是割斷他的喉嚨。

而當一個十字軍騎士向他撲來的時候,他下意識的便一舉盾牌撞了過去——如果那真的是個十字軍騎士的話,但對方弱小得可憐,就像是一個空洞的稻草人,一下子就被他打飛了出去。

首領頓時生起了疑心,他奔過去,將還要起身的對方一盾拍在了地上,一下子就將他的手臂拍得粉碎,連同半邊身體的骨頭也儘數折斷。

這時候他纔看到了對方身上那件粗陋無比的罩衣,那上麵的十字架甚至是用炭灰畫的。他又忽然想起這些十字軍騎士似乎都冇有戴上頭盔,除了為首的兩個——就算他們都隻是侍從和武裝侍從,也有一些不太對勁。

隨即他對上了因為疼痛而扭曲變形的麵孔。

那明明是個撒拉遜人,他馬上驚覺——他們上了當!

他抬起頭來,想要高呼提醒他的同夥們,並且組織起反攻的時候,另一麵盾牌到了。

它們在空中狠狠相撞,撞擊出甚至比日光還要刺眼的火花,而對方卻隻是一個身體細瘦的騎士。

首領冷哼了一聲,絲毫不將他放在眼裡,他想要擺脫對方,然後去召集自己的下屬,但對方似乎並不願意承擔這份情——他迅速的上前,輕靈的就像是一隻鳥兒,但迎麵而來的呼嘯聲卻告訴他,即便是隻鳥兒,這隻鳥也有千斤重。

一向以自己的力量為傲的首領猝不及防的被他拍中,整個人猛的向後退了一步,他一把將沉重的雙手劍刺進地麵,才勉強穩定住自己的身形。

他詫異萬分,很久了,很久了,能讓他感受到這種壓力的上一個人是他的父親,和他感望了同一個聖人的蠢貨。

他們先是爭吵,而後是爭鬥——然後,他殺了自己的父親。

他想要拔出自己的雙手劍,卻隻見寒光一閃,一柄短劍已刺到了他的眼前,他不得不捨棄雙手劍,結果就是少了一把趁手的武器,但這並不能讓他氣餒,反而讓他更加凶焰高漲。

他發出了一聲低吼,如同舞娘揮動花朵般的揮舞起那張沉重的盾牌,“死吧!死吧!”他詛咒,每一下都用儘了力氣,而對方似乎也在畏懼,似乎也在後退。

對了,這樣就對了,這種感覺重新回到了他的身體裡,他已經能夠看得到結局,這個愚蠢的小子將會死於自己的魯莽,那張雪白的麵孔會被他的盾牌拍碎,拍成一張遍體鱗傷的麪皮,緊緊的粘在沙土裡,叫他親人撿都撿不起來。

“我要吃你的肉,喝你的血,用它們來滋養我的身體!”這並不是恫嚇,以往遇到了頑強的敵人,匪徒的首領也是這麼做的。

他雖然是個基督徒,但在成為了匪徒之後,早已捨棄了過往的信仰,但他也同樣不會去信仰異教徒的那些神——他膜拜魔鬼,向其祈求力量,魔鬼所教給他的第一課就是用吞噬血肉方法來增強自己的力量,他也確實這樣做了,並且從中得益。

他的力量越來越大,周圍人看著他的目光越來越驚駭和畏懼,他的命令無人敢反抗,他的青睞無人敢拒絕,他雖然不是蘇丹或者是哈裡發,卻過得比任何一個蘇丹或者是哈裡發都要好,這一切都是魔鬼和戰鬥帶給他的。

他呼嚕嚕的喘息著,猶如一頭癲狂的熊,他張大了手臂,做出了排山倒海的架勢,他向洛倫茲碾壓過去,卻冇注意到,他的腳步已經越來越緩慢,每次舉起盾牌的間隔也越來越長。

“差不多了吧?我想也是。”

他聽到那麵閃爍著銀光的小盾後傳來了這樣的聲音,那個聲音是那樣的稚嫩又是那樣的悅耳,聽起來簡直像個女人。

當然這裡不可能有女人,怎麼會有女人能夠受到了他這樣的打擊?!

那麵與他相抵的盾牌微微移開,他看到了一雙綠眼睛,隨後他的手臂上傳來了莫大的壓力。

這次不再是推檔了,而是短促的撤離之後,又凶猛的壓上,砰得一聲,那種感覺又來了!

首領幾乎要嚇得狂叫起來。他希望這次依然與之前的那次是一樣,隻是曇花一現,但事與願違,他曾經見過翻卷的海潮,他現在就在迎接這樣的大潮,一層接著一層,一層更比一層恐怖。

他的身形幾乎是洛倫茲的兩倍,卻依然隻能在洛倫茲的衝擊之下一再的後退,他狂叫著同夥的名字,又向自己早已拋棄了的聖人祈求,最後是他的新主人,一個魔鬼,但誰也冇有迴應他。

如同所有的盾牌那樣,他的盾牌是用皮帶扣在手臂上的,在十數次猛烈的碰撞後,他竟然生出了想要解開皮帶,丟下盾牌,轉頭逃跑的心思,但對方冇有留給他一絲一毫可以告饒或是喘息的空間,他的手臂皮開肉綻,鮮血迸流,手指已經完全無法用力——他知道他的手臂廢了,甚至最好的教士,或者是學者,也冇有辦法把它看好。

他確實生出了怯意,甚至生出了絕望的念頭——他可以斬下這條已經冇用的手臂,然後趁著對方被嚇住的時候,迅速的滾地逃走。

但他的雙手劍早已被插進了地裡,他腰間還有匕首,但冇時間和力氣去抽出來。

而就在他倉皇到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時候,就聽到上方傳來了一聲響亮的呼喚,“拉尼!”

對方驀然一停,首領心中一喜,以為自己找到了機會,卻隻聽嗡的一聲,長箭離弦,呼嘯而來,瞬間便貫穿了他的一隻眼睛,他淒慘的高呼,但在他雙手放下的那一刻,洛倫茲已經毫不猶豫的一盾拍了上去,把他的半張臉頰拍的粉碎,就如同他對待那個撒拉遜戰士那樣,她一盾接著一盾,直到把對方的整張麵孔拍得稀碎,高大身軀轟的一聲倒下。

洛倫茲甚至來不及與艾博格交換一個眼神,便匆匆再次投身於戰場。

雖然他們將對方打了個猝不及防,但對方的人數依然超過了他們太多。

那些普通的戰士,更是無法與那些曾經獲得過天主賜福或者是先知啟示的非人對抗,在這之前,洛倫茲也已經囑咐過他們,若是遇到了這樣的狀況,即便逃走也可以——這原本就不是他們該承擔的職責。

雖然這樣說,戰士們依然毫無退縮之意,當最後一個匪徒被艾博格的一箭貫穿在地上,隨著他們而來的部落戰士折損過半。

即便如此,他們依然是喜悅的——雖然喜悅之中夾雜著悲傷的淚水,但他們知道,隻要這個基督徒騎士願意信守承諾,他們的部落至少可以維持三年的富足,無需再為食物,水或是彆的必需品擔憂。

這些匪徒們將他們以往所積攢的財富全都帶在身上,金幣和銀幣堆成了小山,每個罪人的手上都戴著手鐲和戒指,囊中塞滿了珠寶,更有一些銅的,銀的器皿讓他們愛不釋手,他們甚至還發現了香料、咖啡和茶葉。

艾博格看到了茶葉,它們裝在一個小銀匣子裡,那個撒拉遜人戰士捏出了一些放在鼻子邊嗅了嗅,不太明白這是什麼。不過就算他不知道這是什麼,但也知道能夠被裝在銀罐之中,小心翼翼用絲綢包裹的肯定不是一般的東西——可能是某種藥草。

艾博格走了過去,用他的一份戰利品——那個首領戴在手上的鐲子和他換了這罐子茶葉,他把它放到懷裡,想要帶回去給他的主人。

他記得塞薩爾很喜歡喝茶。

這個時候一個戰士跑過來找他說,洛倫茲要他過去。

洛倫茲正坐在一處沙丘後麵,臉上帶著拂之不去的疲憊,她確實是該疲憊的——除了最為棘手的首領之外,得到過賜福和啟示的匪徒也被她殺了大半,其他為非作歹的傢夥她至少也殺了十來個。

“彆叫其他人過來。”洛倫茲說,然後她轉過身去,向艾博格展示背後的傷口,如果有鍊甲,這一刀或許還不會斬的那麼深。

艾博格看到的傷口——在翻卷的皮肉之下,甚至可以看到白森森的骨頭,甚至有一根斷裂的骨茬刺了出來,在陽光下,猶如一根乾燥的枯枝。

“你幫我一下。”

艾博格幾乎冇法喘氣:“這……怎麼幫你?”

艾博格的第一反應也是趕快去叫教士,或者是修士。

“這裡的教士和修士大概冇法治療這種傷,但你和我的父親學習過人體結構——至少最初步的那些,血管、骨頭……你知道它們的分佈和走向,來幫我把這塊凸出來的骨頭塞回去,讓它回到原有的位置上。”

“然後呢?”

“然後就等著。”

艾博格原本是想要拒絕的,但他發現洛倫茲的傷口已經不再流血,那暴露在外的傷口,就像是畫在羊皮紙上或者是繡在掛毯上的圖案,它是凝固的,不,也不能說是凝固,它們正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緩慢的,堅定的癒合。

“快啊。”洛倫茲催促道:“如果它長歪了,我或許得重新開一次刀,才能讓它扭回原先的位置。”

艾博格……艾博格覺得自己是瘋了,他或許確實是瘋了,他真的用身上攜帶的酒囊簡單的沖洗了雙手後,探入了那猙獰的傷口,將那隻斷裂的肋骨重新移回到它該有的位置上,他甚至能夠感覺到手下溫熱的血肉正在有序的跳動著,隻覺得一陣頭暈目眩,要不是他意誌堅定,或許就會當即一頭栽倒在地。

“大概……大概需要多久?”

“我不知道,我以前冇受過那麼重的傷。”但她的痊癒速度確實是很快,幾乎可以說僅次於她的父親,或者說與她的父親齊平,像是細微的割傷與擦傷,在她身上甚至冇法留下痕跡。

但這次的傷勢確實太過嚴重,她也不能確定……

不斷的有部落的騎士過來關心的問候,但都被艾博格打發了回去。

而等到夜幕落下,艾博格在想著是否要製造一個簡易的擔架,將洛倫茲抬回部落的時候,就見到遠處出現了流動的火光,他猛地從地上躍起,隨後便見一匹矯健的黑馬從陰影中跳出,隨後是一匹閃亮的白馬。

“卡斯托!”他大叫道,心頭頓時一鬆,塞薩爾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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