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可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答案是當然可以。
但在一般人看來,精神病患者說的話都是瘋言瘋語,基本上是靠不住的。加上剛才沈富貴咆哮法庭、髒話連篇,更讓大家對他所說的話產生了懷疑。
而米律師也驚得心頭一涼,之前可是沒有一個人跟他說過,沈富貴是個精神病的。昨天去跟沈富貴見麵時,他也沒有察覺到沈富貴有半點不對。
現在在法庭上,突然說沈富貴是精神病患者,毫無疑問對他是一個沉重的打擊,讓他有點措不及手。
“老子不是精神病!”沈富貴聽到這個話,更是當場暴跳如雷,“老子是被這賤蹄子坑了,她不想養老子,就故意把老子送到精神病院去的!”
砰砰砰——
“原告,請注意你的情緒。”
“老子有什麼要注意的?”沈富貴繼續咆哮道,“老子是正常人,老子沒病!”
見他連法官都敢頂撞,米律師頭大如鬥,趕緊道:“法官,我認為以原告現在的情況,已經不適合繼續審理。”
現在情況對他極為不利,所以他需要時間,重新考慮這場官司該怎麼打了。
可沒想聽在沈富貴耳中,就成了他不願意幫忙打官司。
這可不行啊,沒有了律師,他肯定是贏不了的。
於是沈富貴趕緊老實下來:“法官,我不說了,不說了。”
米律師肺都快被氣炸了,這他孃的到底是什麼豬隊友!
這麼好的機會,他竟然不想休庭?
見沈富貴真的不再鬧了,法官便道:“請被告方繼續發言。”
爆出沈富貴是個精神病,隻是沈薇計劃的一部分,但靠著這一點,還不能完全取勝。
於是繼續道:“正如我剛才提交的證據,為了給沈富貴治病,以及送他去精神病院治療,我已經花費了將近一萬,我想不管對誰來說,這都是一筆钜款。”
這句話讓現場的人都非常認同。
現在國家政策雖然開放了,但先富起來的畢竟還是少數,像那種做大生意、買商品房的人屈指可數,普通人家能有幾百塊錢存款就已經很不錯了。
沈薇為了給沈富貴治病竟然肯花這麼多錢,這誰還能說她不孝?
米律師道:“這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而這是你應該做的,是你的義務。”
“隻要有能力就必須做嗎?”沈薇問。
“那是當然了。”米律師道,“法律並沒有規定子女贍養父母的上限。”
“所以你就可以這樣沒有下限?”沈薇笑了笑,道,“原告方律師,你怎麼能夠這樣沒有底線?”
米律師臉色變了變,道:“我隻是根據法律規定,為原告爭取應得的東西。”
“好,這一點我認可。”沈薇道,“但最開始你也說了,贍養父母是子女的義務,像沈富貴這種情況,他的子女隻要有能力,即便是去借錢,甚至賣掉房子,也應該為他治療,對不對?”
“這……當然是對的。”
“那請問沈富貴的另一個女兒,我說的是親女兒,是不是也應該承擔這樣的義務?”
米律師心裏咯噔一聲,他也預料到沈薇會拿沈倩說事兒,但絕對不是在眼前這種情況之下。
之前他還有點小看沈薇,現在才發現從最開始,她就以退為進地開始佈局,慢慢把他誘到了陷阱裡。
作為一個專業的律師,他竟然被逼到這一步,當真是奇恥大辱。
“法官,現在我們討論的是原告和被告之間的事情,我認為跟原告其他子女無關。”
“什麼叫無關?”沈薇道,“贍養父母是子女的義務,也是所有子女的共同義務。而到現在為止,這個義務都是我一個人在承擔,這已經讓我花光了所有積蓄,所以才沒有繼續支付醫療費的能力。”
“你放屁!”沈富貴又罵了起來,“你賺了那麼多錢,怎麼可能就沒錢了?你就是不想養老子!”
聽到這句話,法官不但皺起眉頭,心裏也感覺噁心。
從她個人的角度來看,像這種當爹的,沈薇能在他身上花那麼多錢,竟然還不知足,還想要更多,根本就是貪得無厭。
“原告,請注意你的言行。”法官道,“如果你再口出臟言,我會視為你藐視法庭。”
雖然不懂這是什麼意思,但沈富貴還是趕緊再次閉上了嘴。
“被告,請你繼續。”
“結合以上所有理由,我認為我已經盡到了養父沈富貴的贍養義務,並且沒有能力繼續,”沈薇道,“所以接下來的贍養義務,就應該去找他的其他子女。”
沈倩一聽再也忍不住了,站起身來道:“找我也沒用,我也沒錢!”
作為旁觀席上的一員,沈倩突然站起來發言,又讓米律師一陣頭疼,心裏把沈倩罵了個遍。
這種話不但不會被法官視為證據,反而會讓法官不高興,說不定還要把她趕出法庭。
於是他趕緊道:“法官,我想申請休庭……”
“為什麼要休庭?”沈倩也是一萬個不服,甚至還從座位上走了下來,“我說的都是事實,又沒有亂說話。沈薇確實很有錢,一萬塊對她來說根本不算什麼……”
眼看法官的臉色越來越難看,米律師趕緊道:“法官,我申請我方證人沈倩出庭。”
法官本來想讓法警把沈倩轟出去,但既然米律師要讓她當證人,便道:“允許。”
米律師趕緊來到沈倩麵前,壓低聲音道:“你去證人席上說,但記住千萬別亂說!”
沈倩哪兒知道什麼叫亂說,什麼叫不亂說啊,現在她就想把壓在心裏的那些話,一字不漏地傾倒出來。
於是站上證人席後,她就開始迫不及待地道:“沈薇真的很有錢,不信你們可以去調查。她開了兩家飯店、十幾家蛋糕店,還有一個護膚品公司和一家婚慶公司。有這麼多生意,怎麼可能連一萬塊都拿不出來?她就是不想給!”
“那你呢?”沈薇問。
“我?我當然是沒錢了。”沈倩道,“我一個月工資才三十多塊,怎麼能跟你比?”
“你不是還有一套商品房嗎?”沈薇道。
“我是有,但那不是我自己拿錢買的,”沈倩道,“那個房子是我公公出的錢。”
“但,房產證上可有你的名字。”沈薇道。
“那又怎麼樣?”沈倩道,“我的房子,有我的名字不是很正常?”
聽到她這句話,米律師一拍額頭:完了啊!
遇到沈富貴跟沈倩這兩個蠢貨,就算是國際大律師來,也贏不了這場官司了。
“法官,”沈薇道,“剛才您也聽到了,沈富貴的親女兒沈倩,完全有能力支付沈富貴的治療費和生活費。但就因為我賺的錢比較多,所以她認為我應該無限度地承擔所有費用,這對我來說絕對不公平。”
沈倩一聽懵了:“我哪兒有能力了?我不是說過,我一個月隻有三十多塊錢工資嗎?”
所有人都像看傻子一樣看著她。
沒有工資,但你有房子啊!
之前你們的律師都說了,子女就算賣房子,也應該承擔贍養義務的。
這就像是一把迴旋鏢,回頭卻打到了自己人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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