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匡胤的麵色有些古怪。他盯著劉備三人的發言,臉上的表情頗有些古怪,甚至帶上了幾分不易察覺的尷尬。
他張了張嘴,似乎想說什麼,但又覺得由自己這個開國皇帝來“科普”此等“雅稱”的來歷,多少有些……不雅。
他猶豫了一下,目光瞟向身旁的趙普。
趙普站在一旁,眼觀鼻鼻觀心,將皇帝那點微妙的糾結看得分明。
他略一沉吟,上前半步,躬身道:“陛下,諸位前輩怕是有所誤會。微臣鬥膽,願為諸位釋疑。”
趙匡胤微微頷首,算是默許。
趙普清了清嗓子,朗聲道:“諸位……方纔所言,從字麵理解,在諸位的時代,確有其理。校書本是官職,以之喻才女,倒也並非完全不通。”
他話鋒一轉,語氣變得有些微妙:“不過……自唐德宗以來,這校書二字,在特定語境下,確實……有了一個約定俗成的、並非指向官職的……代指。”
“唐德宗?”李世民眉頭一挑,來了興趣。
涉及本朝典故,他倒是要聽聽。
趙普吐出一口氣,開口道:“唐德宗貞元年間,蜀中有一官妓,姓薛,名濤。此女容貌極美,詩才更是冠絕一時,深得劍南西川節度使韋皋賞識。韋皋愛其才,曾半開玩笑地向朝廷奏請,想授予薛濤校書郎一職。”
他頓了頓,似乎在等各朝君臣消化這個資訊。
“校書郎?”劉備喃喃重複,臉色已經開始變了。
趙普繼續道,“此事雖未獲朝廷正式批準,但女校書這個名號卻不脛而走,成了薛濤的代稱。”
他說到這裏,身側的石熙載適時接過話頭。
“唐人王建曾有一首《寄蜀中薛濤校書》,其中一句‘萬裡橋邊女校書,枇杷花裡閉門居’,流傳甚廣。自那以後,女校書三字在詩詞中便成了薛濤的代稱,而薛濤的身份……”
他沒有把話說完,但意思已經再清楚不過了。
官伎。
而且還是因一位節度使的玩笑奏請而流傳開來的稱號。
薛濤是官伎。
校書——女校書——薛濤——官伎。
這些一旦串聯起來後,所有的事情都清晰明瞭起來。
劉備猛地攥緊了拳頭,指節捏得發白,嘴唇緊抿,一言不發。
張飛更是虎目圓睜,一張黑臉漲得紫紅。
他們方纔還興緻勃勃地討論班昭續《漢書》,討論才學品貌,以為那是讚美……結果呢?那袁枚筆下的“紅樓中有某校書尤艷”,指的根本不是什麼才女,而是……而是把林黛玉比作官伎!
把賈府的小姐,把金陵十二釵之首,把那靈河岸邊的絳珠仙草,比作一個……一個供人取樂的物件!
關羽麵沉如水,長髯無風自動,半晌才從牙縫裏擠出一句:“豎子安敢!”
劉備更是氣得渾身發抖,此刻隻覺得一股邪火直衝天靈蓋:“這……這袁枚!他竟敢如此輕賤!他寫的是什麼東西!他當那林黛玉是什麼人!”
張飛一拳砸在自己的大腿上,憤怒開口。“那林黛玉是什麼人?按天幕說的,是那崇禎皇帝的化身!一國之君!被人用女校書來比?這……這簡直是騎在頭上拉屎!”
“三弟!”關羽低喝一聲,示意他噤聲,但自己的臉色也極為難看。
他們尚且如此,其他人就更不必說了。
劉徹死死皺著眉,“女伎?他說的校書,是指女伎?這不都是賤籍奴隸之人嗎?”
他無法理解,更無法接受。
別說劉徹理解不了,無論是往前數的秦朝,還是往後數的東漢乃至三國,對於“伎”的態度,都驚人地一致。
那伎,不就是個物件嗎?
而他們也並沒有覺得這種想法有什麼不妥之處,畢竟這種觀念從先秦時期便已根深蒂固,更別說西漢完全繼承了秦朝的律令體係。
《二年律令》中寫得明明白白:伎與“奴婢”、“馬牛”並列,屬於財產。主人可以隨意買賣、贈送,甚至殺害,法律隻追究“損毀他人財物”的責任,罰金極輕,完全不屬於“殺人”的範疇。
而奴婢傷害主人,則處以極刑,他們所生的子女依然是奴隸。
這是一種根深蒂固的等級觀念。
曹操的麵色有些古怪。
他想起了自己的繼室卞夫人。
卞夫人出身倡家,世代以歌舞娛人為業,說白了,就是“伎”。年方二十時,他在譙縣納了她。
後來的事,世人皆知。
卞夫人賢德,為他生下曹丕、曹彰、曹植,在他原配丁夫人與他決裂後,被扶為正室,幫他操持家務,穩定後方。
可即便如此,這也不會影響他對其他女伎地位的看法。
曹操的心裏其實也清楚,卞夫人的“賢德”,恰恰是她作為“物件”的另一種體現。
溫順、恭謹、不妒、不爭,將所有的心酸和委屈咽進肚子裏,隻為了在那個位置上站得更穩一些。
而正因如此,他看向卞夫人的目光或許會多一些溫情和尊重,但那種根深蒂固的“物件”認知,從未真正改變過。
李世民陷入了沉思。
他自然知道漢代乃至更早對於女伎的態度,那些律法他讀過,那些規矩他也明白。
但他更清楚,時代在變,風氣也在變。
他上位之後,便著手改革了許多前朝積弊,對樂籍、賤籍的處置也寬鬆了許多。
他特意設立內教坊,將一部分技藝出色的樂工、舞伎納入官方管理體係,給予他們一定的俸祿和相對穩定的身份,讓他們為宮廷服務。
這在一定程度上,是為這些人提供了一個“官方身份”,區別於完全被私人掌控和隨意買賣的私伎。
更重要的是,他為他們開啟了一條極其困難卻存在的“脫籍”通道。
內教坊的伎人,可以通過“上番”服役期滿,申請脫去樂籍,成為良民。
雖然過程艱難,成功率也未必高,但這至少給了他們一個念想,一個盼頭,比起漢代那種“奴婢子孫仍為奴婢”的世襲製度,這已是天壤之別。
可李世民心裏也清楚,這些舉措並未從根子上改變什麼。
奴婢和官戶、雜戶的地位雖有所區分,但仍屬於賤民階層,與良人有著天壤之別。
若有人殺死官伎或奴婢,最重的處罰不過是流放,絕對到不了殺人償命的程度。
她們在律法眼中,隻是比牲畜更貴重一些的財產罷了。
而他能做的,隻是將這財產的保護條例寫得略微仁慈,懲罰標準略微提高,讓她們不再被隨意宰割罷了。
想到這裏,李世民又覺得既然自己已經將這些人的地位提升,說不準後世朝代,又或許會有其他變化也不一定,比如再次將他們的地位提高?至少納入了屬於人的範疇?
話雖如此,可他心中的不安卻在被不斷擴大。
他難不成又想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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