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第三年,我查出了阿爾茨海默症。
醫生說,我會慢慢忘掉一切。忘掉走過的路,忘掉說過的話,忘掉愛過的人。
我坐在診室裡,拿著那張薄薄的診斷報告,第一反應不是害怕,而是一個荒唐到讓我笑出聲的念頭——我終於有理由離開沈讓了。
不是因為恨。是因為我花了三年時間纔想明白,他娶我,不過是因為我的眼睛長得像他那個等不回來的女人。而我現在,連這雙眼睛都要慢慢忘掉怎麼流淚了。
多諷刺。
從醫院出來的時候下了暴雨。我站在屋簷下翻手機通訊錄,翻到“老公”那個名字,盯著看了三十秒,然後劃過去,打給了閨蜜蘇婷。
電話接通的那一刻,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出乎尋常的平靜:“婷婷,我要離婚了。”
蘇婷在電話那頭沉默了五秒,然後說了一句讓我差點哭出來的話。
“阮阮,你終於想通了。”
你看,旁觀者早就看透了。隻有我,在灰燼裡扒拉了三年,還在找那顆不存在的心。
我叫阮梨,二十六歲那年嫁給沈讓。
我們的婚姻開始於一場相親。他三十一歲,身高一米八五,長得好看得過分,手指骨節分明,說話的時候會直視你的眼睛。那天他穿一件深灰色的大衣,坐在咖啡廳靠窗的位置,窗外是初冬的第一場雪。
我遲到了十分鐘,推開門的瞬間,他抬起頭看我,然後他愣住了。
那個愣住的表情,我後來在無數個深夜裡反覆回想,反覆咀嚼,反覆欺騙自己那是一見鐘情。
後來我才知道,他愣住是因為我長得像他高中時的初戀。
那個女人叫林靜好。名字好聽,人也好看。她跟沈讓從高中好到大學,整整六年,然後在大四那年拿了全額獎學金出國,再然後就在那邊嫁了人。沈讓等了她三年,等到三十歲,等到她生了孩子,等到終於死心。
然後他遇到了我。
我的眼睛跟林靜好長得很像。雙眼皮,眼尾微微下垂,笑起來彎成月牙。他第一次見我時愣住,是因為這雙眼睛。
結婚那天,他喝多了,在廁所吐得昏天黑地。我扶他回房間時,他靠在我肩膀上,含含糊糊叫了一個名字。
不是阮梨。
我聽見了。我聽得很清楚。
但是第二天早上他醒來,從背後抱住我,下巴抵在我肩窩裡,聲音帶著剛睡醒的沙啞:“老婆,早。”
然後我就心軟了。我想,那是過去的事了。誰冇有過去呢?他現在娶的是我,以後陪他過一輩子的人也是我。我有一輩子的時間讓他慢慢喜歡上我。
我真蠢。
我蠢就蠢在,以為“慢慢”這個詞真的會發生。
婚後的日子,他不是一個壞丈夫。他會接我下班,會在紀念日買花,會在商場人多的時候拉住我的手。他做所有好丈夫該做的事,做得無懈可擊。
但我慢慢發現,那些好就像是某種下意識的程式。他接我下班,但從不會主動問今天發生了什麼;他買花,永遠是同一家店的同一種香檳玫瑰,因為那是他秘書提醒他買的;他拉住我的手,卻從來不會扣緊我的手指。
他對我好,像一個演技精湛的演員。每一個動作都到位,但眼睛裡冇有光。
我騙了自己很久,告訴自己那是他性格內斂,不善於表達。直到我們結婚第一年的冬天,他生日那天。
我做了一桌子菜等他回來。七點,他說在公司加班。八點,我發訊息問他到哪了,他冇回。九點,菜全涼了。十點,我把菜熱了第二遍。
十一點半,我打他的電話,響了十二聲,自動結束通話。
我裹了件外套出門,開車去他公司。他的車還停在樓下,辦公室的燈亮著。我拎著保溫桶上樓,推開門的瞬間,看見他坐在辦公桌前,麵前攤著一個相框,裡麵是林靜好的照片。
他不知道喝了多少酒,眼睛紅得像兔子。看到我的那一刻,他的第一反應是——伸手把相框扣上了。
然後他看著我,用一種我至今忘不掉的眼神,說:“你怎麼來了?”
冇有解釋。冇有心虛。隻有一種被侵犯了領地的防備。
我站在門口,手裡的保溫桶重得像灌了鉛。
那個生日夜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