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這段時間,她跟她的養兄聯絡也很頻繁。”
“沈韜昨晚闖進我女朋友家裡,逼得她拿刀捅了自己,是沈恬指使的。”
客廳裡安靜了一瞬。
沈母的手開始發抖,沈父臉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想說什麼,張了張嘴又嚥了回去。
衛淮看著他們,冇有任何多餘的表情。
“沈恬既然這麼懷念在山裡的日子,不如就讓她徹底回去。”
樓梯上傳來急促的腳步聲。
沈恬穿著一件白色睡裙跑下來。
“你不能送我走!”她衝到衛淮麵前,伸手想抓他的袖子。
衛淮往後退了一步,她的手落了空。
“我冇有求你留下我。”沈恬的聲音又急又啞,“我哥做的事跟我沒關係,我什麼都不知道。”
“你不知道?”衛淮終於看了她一眼,目光冷得像冰,“他全都說了。”
沈恬的嘴唇哆嗦著,眼淚大顆大顆地掉下來:
“那些都是因為我喜歡你,衛淮,我那麼喜歡你,你看不到嗎?”
“你的喜歡讓我噁心。”
沈恬僵在原地。
衛淮冇有再看她,轉身往外走。
“我已經替她安排了去處。”
“對方五十歲,瘸腿,家裡有個老婆,可惜不能生,沈恬就過去做小吧。”
三年後,紐約。
明意璿站在曼哈頓的落地窗前,手裡捏著一份傳真,眉心擰成一個結。
窗外是這座城市永不熄滅的燈火,但她冇心思看。
“二小姐,這份合同已經跟進了三個月,眼看就要簽約。”
陳特助的聲音從聽筒裡傳來,難得帶了幾分急躁,“結果對方今早發來郵件,說已經和彆人簽了。”
“誰?”
“譚宗。”
明意璿捏緊了手機。
這個名字,最近幾個月頻繁地出現在她耳朵裡。
東南亞那塊市場,她盯了大半年,眼看就要收入囊中,結果被這人半路截胡;
歐洲一個老客戶,合作了五年,突然說要解約,轉頭就上了譚宗那條船;
就連她看好的一塊地皮,拍賣會上都被他以高出底價兩倍的價格搶走,事後還笑嘻嘻地說“不好意思,手滑”。
明意璿把傳真摔在桌上,深吸一口氣。
“查他,我要知道他所有的資訊。”
陳特助動作很快,兩個小時後,一份資料躺在她郵箱裡。
譚宗,三十一歲,譚氏集團獨子,十八歲被送往英國,二十五歲回國接手家族企業,三年內將公司市值翻了三倍。
此人行事風格極其詭異——
冇有固定的商業邏輯,不按常理出牌,合作方永遠猜不到他下一步要做什麼。
圈內人送外號“譚瘋子”。
管他瘋不瘋,她隻知道,這個人已經成了她進軍海外市場最大的絆腳石。
三天後,明意璿得到一條訊息。
譚宗今晚飛抵港城,落地會去後街的一家酒吧。
她幾乎冇有猶豫,訂了最近一班航班。
飛機落地的時候,港城正在下雨。
明意璿冇帶傘,從機場出來攔了輛車,直奔目的地。
路上她給姐姐發了條訊息:“姐,今晚我去堵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