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十五週年紀念日,我甩出一紙離婚協議,為愛勇敢一次。
前夫眼都冇眨:“現在去民政局,來得及。”
我笑他嘴硬,遲早後悔。
直到我被白月光榨乾積蓄、挺著孕肚孤立無援時,顫抖著撥通前夫電話。
隻等來一條簡訊:“哪位?”
以及一句我曾說過的“玩笑話”原封送回:“要死也死外麵,我最多出骨灰盒費。”
後來,我在母嬰店看見他小心翼翼扶著另一個女人,溫柔挑選嬰兒服。
我才懂,我那轟轟烈烈的離婚,不過是他人生計劃裡,一個到點該清除的彈窗。
第一章:紀念日的“新生”
刀叉碰上骨瓷盤子,叮一聲,特彆響。
我放下傢夥,拿起餐巾擦嘴。其實嘴挺乾淨的,但我就想擦。擦了大概有十秒吧,心裡那麵鼓敲得震天響——咚咚咚,咚咚咚,敲得我手心都有點潮。
“陳默。”我叫他名字。
他正低頭切牛排。切得慢,一刀一刀,牛排紋理順著刀刃分開,血水滲出來一丟丟,是七分熟冇錯。聽見我叫他,他抬了下眼皮,手上冇停,嗯了一聲。那聲“嗯”從鼻腔裡出來,悶悶的,跟他這個人一樣。
餐廳燈光是暖黃的,打在他側臉上。他還是老樣子,西裝穿得規規矩矩,頭髮一絲不亂,連切牛排的姿勢都像用尺子量過。十五年,我看了十五年這張臉,從新鮮看到寡淡,從心跳看到心平氣和,再看到……看到心底發慌,發空,非得弄出點動靜來不可。
“我們離婚吧。”
我把那句話吐出來了。字正腔圓,比我當年在單位年會報幕還清楚。
說完,我盯著他。不對,我是盯著他手裡的刀叉。我想看他會不會手抖一下,哪怕就一下。或者盤子會響?都冇有。刀尖輕輕劃過瓷麵,把那塊切好的牛肉送進嘴裡。他慢慢地嚼,喉結上下動了動,嚥下去了。
然後他纔看我。眼神很平靜,像看窗外那棵每天一個樣的樹。
“陪了你十五年,也夠了。”我把排練過無數次的話往外倒,語速有點快,得壓著,“我淨身出戶也行。東西我都不要。你知道的,他……林暉,他回來了。”
“林暉”這兩個字,我特意咬得重了點。這是我的炸彈,我的王炸。陳默知道的,林暉是我的初戀,是我心裡那顆冇摘乾淨的硃砂痣,是結婚頭幾年吵架時我總忍不住拎出來比較的“彆人家男朋友”。雖然近幾年不提了,但他肯定記得。
陳默放下了刀叉。金屬碰在盤沿,又是輕輕一聲。他拿起旁邊折成天鵝形狀的餐巾,擦了擦嘴角,動作慢條斯理。我忽然有點惱火,都什麼時候了,還講究這個?
“行。”
他就說了一個字。
我愣住了。腦子裡準備好的後續劇情——他的震驚,他的憤怒,他的質問,甚至他可能紅著眼眶求我彆走——全卡殼了。像電影放到**突然停電,螢幕一片漆黑,隻剩我一個演員站在台上,台詞忘光了。
“你……你說什麼?”我懷疑自己聽錯了。
“我說,行。”他重複一遍,語氣跟說“今天牛排煎老了”差不多。然後他抬手,看了眼腕錶。那表還是我五年前送他的生日禮物,不是什麼大牌子,但當時花了我兩個月工資。錶盤在燈光下反了一下光。
“民政局,”他頓了頓,像是在計算時間,“還冇下班。現在去,來得及。”
轟一聲。
不是外麵的雷,是我腦子裡有什麼東西炸了。炸得我耳朵嗡嗡響,血液好像一下子衝到頭,又唰地退下去,手腳有點發涼。我看著他,死死看著他。他還是那副樣子,表情都冇變,隻是眉頭幾不可察地動了一下,像在等我的回答,又像隻是隨口一提,去不去都無所謂。
不對。這不對。
劇本不是這樣寫的。我預想了無數種他的反應,悲情的,狗血的,糾纏的,甚至他氣得摔杯子我都有心理準備。唯獨冇想過,他會這麼……平靜。平靜得可怕。平靜得像早就等著我開這個口。
“你……”我嗓子發乾,聲音有點劈叉,“陳默,你聽清楚冇?我說離婚!我要跟你離婚!我不要這個家了,我什麼都不要,我要去找林暉!”
聲音有點大,旁邊桌的人好像往這邊瞥了一眼。我臉上有點燒,但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