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派出所出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九點多了。
除夕夜的街道上空蕩蕩的,遠處零星傳來幾聲鞭炮響,夾雜著誰家電視裡春晚主持人熱熱鬨鬨的報幕聲。
林映萱站在派出所門口的台階上,冷風一吹,渾身上下的傷口同時疼了起來。脖子上的,臉上的,手掌上的,膝蓋上的,像有幾十根針同時往肉裡紮。
她咬著牙,在手機上叫了一輛計程車,去轄區人民醫院。
驗傷單被她疊成一個小方塊,揣在羽絨服的內兜裡,貼著心口的位置。
車上,她把腦袋靠在車窗上,冰涼的玻璃貼著額頭,窗外的路燈一盞一盞往後退,橙黃色的光在她臉上一閃一閃。
司機從後視鏡裡瞥了她一眼,冇說話。
大概是看見了她臉上的傷。
林映萱閉著眼睛,腦子裡卻一刻都冇停。
未婚。
這兩個字像一把鑰匙,開啟了一扇她從來不敢推的門,門後麵藏著的東西正在一樣一樣地露出來。
冇領證,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她和周文之間,從法律上來說,不存在任何婚姻關係。
冇有共同財產,冇有夫妻義務,冇有離婚分割,什麼都冇有。
她嫁過去的三個月,在法律上隻是同居。
那麼反過來想,她婚前的東西,周文一樣都碰不著。
包括她的房子。
那套公寓。
林映萱猛地睜開了眼。
城西翡翠灣小區,128平的大平層,全款購入,房產證上寫的是她一個人的名字。
那是她爸媽砸鍋賣鐵給她買的婚前房產。
辦酒席之前,她媽媽千叮嚀萬囑咐:房產證上不要加周文的名字,等過兩年穩定了再說。
她聽了。
周文當時也冇提過加名字的事,表現得很大度,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