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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後,大理寺公審陸晴兒一案。
我和外祖母、張婆婆全程垂著眼,冇有看陸晴兒一眼。
直到大理寺卿敲響驚堂木:
“被告人陸晴兒,犯故意殺人罪、誣告陷害罪、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斬立決,三日後行刑。”
陸晴兒癱坐在地上,發出一聲淒厲的尖叫。
她瘋了一樣撲向旁聽席,頭髮散亂,狀若惡鬼。
“兄長們!救我!求求你們救我!我不想死!”
陸景宸三兄弟坐在角落的位置,穿著粗布衣裳,脊背挺得筆直,臉上冇有任何表情。
直到兩個衙役上前,死死按住陸晴兒,將她拖出公堂。
她的哭喊聲在長廊裡迴盪了很久,最終徹底消失。
窗外的天空,陽光很刺眼,可我心裡還是一片冰涼。
孃親回不來了。
再重的懲罰,也換不回那個每天抱著我、說
“囡囡彆怕”
的女人。
走出大理寺,陸景宸三兄弟快步追了上來。
他們攔住我們的去路,齊齊彎下腰,深深地鞠了一躬。
“母親,郡主,對不起。”
“是我們害死了歡顏,我們罪該萬死。”
“求你們,給我們一個贖罪的機會。哪怕隻是讓我們遠遠看著念念也好。”
外祖母牽著我的手,往後退了一步。
“贖罪就不必了。你們欠的是歡顏,該去地下跟她賠罪。”
“以後不要再來打擾我們的生活。”
我躲在外祖母身後,死死攥著她的衣角。
自始至終,我冇有看他們一眼,也冇有說一句話。
他們是孃親的兄長,是我的親舅舅,可也是他們,親手把孃親推進了萬劫不複的地獄。
這份恨,刻在骨血裡,這輩子都不會消。
三日後,陸晴兒在菜市口被斬首。
聽說行刑那天,陸景宸三兄弟就站在人群裡。
當天晚上,他們收拾了簡單的行李,離開了京城。
冇有人知道他們去了哪裡。
後來有人說,在邊關的亂葬崗見過他們。
他們在那裡搭了一間茅草屋,守著一座冇有名字的孤墳。
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終身不娶,無兒無女,用餘生,為他們犯下的錯贖罪。
而我,跟著外祖父和外祖母還有張婆婆,住在侯府裡。
院子裡種滿了孃親最喜歡的梔子花,每年夏天,滿院飄香。
外祖父會教我讀書寫字,外祖母會和張婆婆學著給我做我最愛吃的桂花糕。
我再也不用撿垃圾,再也不用害怕被人欺負,我過上了孃親夢寐以求的,安穩幸福的生活。
孃親,你看。
害你的人,都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我現在過得很好。
有外祖父和外祖母疼我,有張婆婆照顧我。
我會好好吃飯,好好長大,帶著你的那份,好好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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