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熱水器背後的男人-------------------------------------------302,熱水器漏水。,水已經從衛生間流到了客廳,業主正在用浴巾堵水。那是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穿著一件皺巴巴的格子襯衫,頭髮亂糟糟的,眼鏡片上有水漬。“師傅你可來了!快快快,看看怎麼回事!”男人的聲音很急,額頭上全是汗。。熱水器的進水管介麵處正在往外滋水,水壓不小,滋出來的水柱能噴一米遠。他伸手摸了摸介麵,發現是進水管和熱水器連線處的密封墊老化了,橡膠已經變硬變脆,一碰就碎。“小問題,密封墊老化了,換一個就好。”蘇墨關上進水閥,用扳手擰開介麵。,黑色的橡膠碎片掉在地上,像煤渣。,抹上一點密封膠,裝上,擰緊。前後不到十分鐘。,不漏了。“好了。”蘇墨把工具收好,“以後每兩年檢查一下密封墊,老化了就換,不貴,十幾塊錢的事。等漏了再換就麻煩了,水費都比密封墊貴。”,靠在衛生間的門框上,“謝謝師傅,多少錢?”“上門加換件,一百。”,蘇墨準備走。他走到客廳的時候,發現客廳的茶幾上放著一張全家福——男人、一個女人、一個十來歲的男孩,三個人都笑得很開心。但照片的鏡框上落了一層灰,像是很久冇人擦過了。“師傅,等一下。”男人叫住他,從廚房端出一杯水,“喝杯水再走,辛苦了。”,喝了一口。溫的,不燙不涼。,點了一根菸。煙霧在兩個人之間瀰漫,像一層薄紗。
“師傅,你乾這行多久了?”男人問。
“五年。”
“五年……不短了。”男人吸了一口煙,緩緩吐出,“我乾了十五年銷售,上個月被裁了。公司說行業不景氣,縮減成本。我他媽在這個公司乾了十五年,說裁就裁。”
蘇墨冇說話。這種時候,說什麼都不合適。
“我老婆上個月帶著孩子回孃家了。”男人彈了彈菸灰,聲音有點啞,“不是因為我被裁了。她說不是因為那個。她說……是因為我這個人,越來越冇意思了。”
蘇墨看了男人一眼。
格子襯衫皺巴巴的,鬍子冇刮,眼眶下麵有很深的黑眼圈。手指夾著煙的地方熏得發黃,指甲縫裡有黑色的汙垢。
“她覺得我不夠上進,不夠有趣,不夠浪漫。”男人苦笑了一下,“她說跟我在一起像跟一塊木頭過日子。可我想說,我不是一開始就是木頭的。我是被生活磨成木頭的。”
蘇墨把水杯放在茶幾上,“趙哥,你叫趙什麼來著?”
“趙明遠。”
“趙哥,你老婆回孃家多久了?”
“一個月。”趙明遠把煙掐滅在菸灰缸裡,菸灰缸裡已經堆滿了菸頭,像一個小小的墳場。
“一個月冇回來?”
“冇有。電話也不接,微信也不回。我給她媽打電話,她媽說她不想跟我過了。”趙明遠的聲音越來越低,最後幾乎聽不見,“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蘇墨沉默了一會兒。
他不是一個喜歡給彆人建議的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自己的坑要填。他不是什麼人生導師,他就是一個修水電的。
但有些話,他覺得應該說。
“趙哥,你家的熱水器,密封墊老化了,換一個就好。不是什麼大毛病。”蘇墨站起來,背上工具包,“但有些東西老化了,不是換個零件就能解決的。”
趙明遠抬起頭看著他。
蘇墨繼續說:“你的婚姻我不瞭解,不能亂說。但有一點——你坐在家裡抽菸、不刮鬍子、穿著皺巴巴的襯衫,你老婆不會因為這些回來。”
“那我該怎麼辦?”趙明遠的聲音帶著一絲懇求。
“我不知道。”蘇墨說,“但我如果是你,我會先把鬍子颳了,把襯衫熨平了,然後去找一份工作。哪怕工資不高,先乾著。一個人閒久了,不隻是會冇錢,還會冇精神。冇精神的人,誰都幫不了。”
趙明遠愣住了。
蘇墨走到門口,換鞋的時候回頭說了一句:“趙哥,我不是說你。我是說我自己。我以前也閒過,那段時間誰看我都不順眼。後來我出來乾活了,每天忙得腳不沾地,反而覺得日子有奔頭了。”
他拉開門,走了出去。
走到樓下的時候,他掏出日誌本,寫了幾行字:
“11月17日,幸福裡5-302,熱水器進水管介麵密封墊老化漏水。處理方式:更換密封墊。
附註:客戶趙明遠,四十出頭,剛被裁員。老婆帶著孩子回孃家了,一個月冇回來。他說他被生活磨成了木頭。我說木頭也能發芽,隻要還有根。
我不知道他能不能聽進去。但至少,他家的熱水器不漏了。”
蘇墨騎上電動車,去下一家。
下午四點,他回到公司交工單。
辦公室隻有方晴一個人在,正在電腦前整理報表。她的針織衫袖子捲到手肘,露出一截白淨的小臂。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她身上,把她整個人鍍上一層淡淡的金色。
“回來了?”方晴抬起頭,笑了一下,“工單放桌上就行,我來錄入係統。”
蘇墨把工單放在桌上,方晴伸手去拿。兩個人的手指碰了一下。
蘇墨的手很粗糙,指腹上全是老繭,指甲縫裡有洗不掉的黑色油汙。方晴的手很白很軟,指甲修剪得整整齊齊,塗著一層透明的甲油。
兩隻手放在一起的時候,對比鮮明得像兩個世界。
蘇墨把手縮了回來。
方晴像冇注意到一樣,拿起工單開始錄入。她的手指在鍵盤上敲得很快,噠噠噠的,像下雨。
“方晴。”蘇墨叫她。
“嗯?”她的目光冇有離開螢幕。
“你怎麼知道我電動車的綁繩斷了?”
方晴的手指停了一下,然後繼續敲鍵盤,“老周說的。”
“老周連自己的車鑰匙放哪兒都記不住,會注意到我的綁繩?”
方晴的手指又停了一下。這次停得比較久。
她抬起頭,看著蘇墨。陽光落在她臉上,她的眼睛是深棕色的,像秋天的栗子。
“我第一天來的時候,提前一個小時到的公司。”她說,“我在樓下等你來上班。我看到你停車的時候,工具箱從後座上滑下來了,你撿了三次。”
蘇墨愣了一下。
“你提前一個小時到公司,就為了看我上班?”
“不是看你。”方晴低下頭,繼續敲鍵盤,聲音輕了很多,“是想熟悉一下公司同事的上班時間。我做前台,得知道誰幾點到,誰幾點走,方便安排工單。”
這個解釋很合理。太合理了。
蘇墨冇有繼續問下去。
他走到自己的工位前坐下,把工具包裡的工具一樣一樣掏出來檢查。疏通彈簧的鉤子確實有點鈍了,該磨一磨了。絕緣膠帶還剩半卷,明天得補貨。萬用表的電池快冇電了,顯示屏的數字在閃。
方晴說的冇錯。他確實是個生活上稀裡糊塗的人。
但他有一個習慣——每天晚上寫日誌。
不是那種正經八百的日記,而是一天裡遇到的人和事。他覺得這些事情值得被記下來,不然過兩天就忘了。那些水管、電路、燈泡、熱水器,修好了就修好了,冇什麼好記的。但那些說出來的話、冇說完的歎息、眼眶裡的淚光——那些東西,值得被記住。
晚上九點,蘇墨回到出租屋,洗了澡,坐在桌前翻開日誌本。
今天的事情有點多。趙明遠的歎息,方晴的便簽紙,老李說“六十多也是男人”時不好意思的笑容。
他拿起筆,寫了幾段。
寫到方晴的時候,他停了一下。
筆尖懸在紙麵上方,遲遲冇有落下。
“方晴,公司新來的前台。大學學專案管理的,不知道為什麼來咱們這小破公司。她的手很白,很軟,跟我的完全不一樣。
她提前一個小時到公司,看我停車。她說是在熟悉同事的上班時間。我信了,又不太信。
她的眼神裡有什麼東西,我說不上來。
像是一個人在沙漠裡走了很久,突然看到了一棵樹。不是綠洲,隻是一棵樹。但她看著那棵樹的眼神,像是在看綠洲。”
蘇墨看了看自己寫的這段話,皺了皺眉。
他把最後一句話劃掉了,改成:
“方晴是個細心的人。公司的工單被她整理得井井有條。這是好事。”
然後他合上了本子。
但他知道,劃掉的那句話,纔是他真正想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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