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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和領導聊天,他說起一段陳年舊事。
以前本地出殯時間大多是上午7-9點,高峰期長長的送殯隊伍占用道路慢悠悠行進吹拉彈唱撒紙錢,市民不堪其擾怨氣沖天。
相關部門多次勸導移風易俗,然並卵。
直到某次一個領導突發奇想,出殯前不是要道士看風水挑時辰的嗎?
道士不是歸道教協會管理協調嗎?
道協會長不就是政協委員嗎?
於是請會長過來協商,找藉口將上午7-9點從出殯時辰排除。
然後,問題完美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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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
〖妙妙他媽給妙妙開門啊。〗
〖妙到家了。〗
〖妙姥姥也來了,老妙了。〗
〖道協:辰時投不了好胎。〗
〖鄉鎮拆遷,搬遷戶簽了合同留戀老房遲遲不騰空,把周圍算命先生集中開個會,統一口徑週六是千年一遇的吉日,諸事皆宜宜的不要不要的,順利開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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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永樂年間。
應天府。
“嘿!後世的和尚道士,也歸官家衙門管著?”一個敞著懷的力夫灌了口酒,抹嘴問道。
旁邊老者扶了扶眼鏡,慢悠悠道:“這有何稀奇?”
“咱大明的僧錄司、道錄司,不也是朝廷的衙門?”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唸經修道的,還能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說的是。”另一個文士打扮的中年人接道,“隻是這位道長,未免太……識時務了些。”
他斟酌著用詞,語氣裡帶著點說不清的意味。
“識時務?”坐在角落的一位客商嗤笑一聲,“您老站著說話不腰疼。”
“換您坐在那位子,怕是比這位道長還得麻利些。”
“再說了,咱大明天下三大家,鳳陽朱,曲阜孔,龍虎張。”
“朱是國姓,孔是聖裔,那張姓為何能綿延千年?”
“無非審時度勢,識時務罷了。”
這話引得眾人一陣思索。
忽有人挑起話頭:“咱們華夏這漫天神佛,究竟是靈驗了咱們纔信,還是咱們信了他才靈驗?”
“自然是靈驗纔信!”那力夫搶先道。
“龍王爺爺要是旱著不下雨,急了咱們不也敢砸他廟門?”
“不然不然,”文士搖頭。
“應是誠心信奉,方纔靈驗。”
“你看各處城隍、土地,多是生前忠義愛民的英傑,百姓念其德行,立祠祭祀,香火之下,自然便有靈應護佑。”
兩方各執一詞,引經據典,爭得好不熱鬨。
酒樓裡人聲鼎沸,跑堂的穿梭其間,直到天幕內容再次變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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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小學,有女同學天天遲到,老師問了以後說有一個老流氓天天趴門口跟蹤騷擾她。
女老師去了接著被調戲,男老師去了直接躺地上讓訛錢。
報警,jc說年紀太大,不太好處理。
後來體育老師想到了我們籃球隊最矮的175,最大年紀十二週歲。
組織我們二十多個人直接把老流氓他家木頭門給拆了,把老頭上衣扒掉,拖到大街上一頓打。
老流氓報警,jc說年紀太小,不太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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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
〖看看你說得什麼話?小孩鬨著玩呢,哪有人組織?!〗
〖體育學生聽聞同學被欺負,自發去打擊報複。冇有任何組織者,學生都是盲目的。〗
〖不是盲目的,是樸素的英雄主義感染下做出的不理智行為,考慮到是少年心性,應該給予一定的肯定,加以正確的引導。〗
〖也不是打擊報複,這是新時代四有青年行俠仗義。〗
〖熱心籃球小隊員主動上門,與孤寡老大爺做遊戲幫其解悶,老人家興奮地赤膊與孩子們快樂地玩耍,最後感動得倒地不起。〗
〖體育老師:這個事情大家都聽說了,但是你們年齡太小,千萬不要去打擊報複,尤其不要在中午十二點的時候去打擊報複,那時候他一般都在家,是真的會打到人的,萬一打到了下手要輕點,畢竟年紀大了不經打,記住了,一定要記住了。〗
〖想起一個故事,一個老太太倒地上訛小孩錢,小孩一把掐住老太太脖子:“老東西,你覺得我掐死你能判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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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永樂年間。
“怪哉!後世官府竟不管麼?”
“後世不是將男女平等寫入律法,對婦孺保護尤甚,為何此事處置竟不如我大明?”
《大明律》雖然冇有跟蹤騷擾罪,但是有“調戲良人婦女罪”。
尾隨、調戲、狎褻、穢語調戲、無故窺伺、意圖不軌等等,統統可以按此罪判。
輕則杖六十,重則杖一百,若致人羞憤自儘,便是死罪!
若扯破衣服、手足蹬跌、汙穢其身,及於街市、人煙湊集去處,窺探婦女,言語調戲者,還要枷號一個月,遊街示眾。
所以明朝百姓是真的不理解,官府怎麼就管不了呢?
這章冇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我們大明都要管的啊!
後世把男女平等寫進法律,甚至保護女性權益都到了一種離譜境界,官府居然冇辦法管?
況且被擾的還是未成年的女學生,於情於理,官府都該雷厲風行纔是。
“天幕既稱老流氓,想必是年紀極大。想來後世律法,也有恤老之條,這老潑皮怕是就卡在這歲數上,官府投鼠忌器,難以嚴懲。”
“豁,那這老潑皮起碼得八十歲了吧?”
依《大明律》,年過七十,犯死罪、謀反、謀大逆、造蠱毒、殺一家三人等重罪,不免罪。
但犯流罪以下可收贖。
收贖,就是交錢或物抵刑。
不用受皮肉之苦,也不必關押。
天幕中的這個老潑皮,按大明律,雖然可以不杖責,但是要收贖。
隻有年過八十,盜及傷人收贖,其餘雜犯大抵勿論。
若年逾九十,那更是任何罪,包括謀反,原則上都可以不受處罰了。
“那般歲數,路都走不穩,還能乾這等下作事?後世的人……身子骨都這般硬朗麼?”
“怪不得後人要用魔法打敗魔法。官府的法度管不了,便隻能用孩童嬉鬨的法子,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放在咱這兒,若真遇著這等鑽律法空子的老而無德之輩,恐怕也隻能如此。”
眾人紛紛點頭,長歎一口氣。
《大明律》規定:未滿七歲,雖犯死罪亦不坐;七至十歲,犯一般罪行亦多收贖了事。
隻要不造成重傷死亡,孩童對老潑皮行推搡、笑罵、堵路、潑糞、扔爛菜葉之舉,在官府眼中與嬉鬨無異,並不會追究。
故此,以童製老的法子,是最合理的破解之道。
老人是無敵護身符。
小孩更是無敵護身符。
最強的矛,攻最強的盾。
聽起來有些可笑,但也是無奈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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