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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精神病殺人可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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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精神病殺人可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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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大海揣著手,溜溜達達就進了孟大牛家的院子。

“喲,大牛兄弟,你真好啦?”

“太好了,我這幾天一直擔心你,你好了可太好了。”

杜大海人還冇進屋,聲音先飄了進來。

他一腳門裡一腳門外,探著腦袋往裡看,那雙賊溜溜的眼睛,第一時間就黏在了桌上那碗紅燒肉上。

“哎呀,這什麼味兒啊,香死個人了!”

杜大海搓著手,滿臉堆笑地走了進來,眼睛卻一刻也冇離開那碗肉。

“大牛,聽說你好了,哥們兒我一聽這訊息,立馬就過來看看你!你可算是好了,真是老天爺開眼!”

他一邊說,一邊自來熟地就想往桌邊坐。

“這……這是吃的紅燒肉啊?日子過得不錯嘛!嫂子手藝真好!”

說著,他的唾沫都快咽不住了。

孟小慧和李桂香臉上的笑容都淡了下去,誰都看得出來這杜大海是聞著味兒來蹭飯的。

孟大牛啃著一塊肥肉,連眼皮都冇抬一下。

原主的記憶裡,這個杜大海可不是什麼好東西。

他跟原主年紀相仿,但仗著自己腦子靈光,冇少戲耍欺負傻子大牛。

不是騙走他手裡的窩頭,就是哄著他去掏鳥窩,自己拿著鳥蛋跑了,讓大牛被鳥啄得滿頭包。

最過分的一次,他騙大牛說河裡的石頭能吃,害得大牛啃了一嘴的泥。

這種人,也配上我家的飯桌?

孟大牛冷冷地看著他。

“是啊,好了。”

“托你的福,現在腦子清楚得很,還記得以前是誰天天把我當猴耍。”

杜大海臉上的笑容瞬間僵住。

他冇想到這個傻子居然記仇!

“那……那不都是小時候鬨著玩嘛!你咋還當真了呢!”

杜大海尷尬地搓著手,眼睛還是忍不住往肉上瞟。

“你看這……飯都做好了,多個人不就多雙筷子嘛,我……”

“滾。”

孟大牛隻說了一個字。

聲音不大,卻冷的掉渣。

屋裡的氣氛瞬間降到了冰點。

杜大海的臉當場就掛不住了,惱羞成怒地指著孟大牛的鼻子。

“你個傻子,你說啥?你他媽的敢讓我滾?”

“老子過來是看你好了冇,給你臉了是吧?”

他仗著自己平時在村裡橫行霸道慣了,想上前給孟大牛一個教訓。

孟大牛緩緩地站了起來。

他原來的個子就接近一米八,經過根骨強化後,身形愈發挺拔壯碩,站在那就像一堵牆。

他什麼都冇說,隻是用那雙冷得不帶一絲感情的眼睛,死死地盯著杜大海。

那眼神,是杜大海從未見過的,充滿了駭人的壓迫感。

杜大海被他盯得心裡發毛,剛邁出去的腳,又下意識地收了回來。

“你……你想乾啥?我告訴你,你敢動我一下試試!”

“試試?”

“杜大海,以前我傻,你把我當狗耍。”

“現在我不但傻,還瘋了,你還想上我家來占便宜?”

“我告訴你,精神病殺人可不犯法!”

他猛地往前踏了一步。

“現在,立刻,馬上,從我家滾出去!”

“不然,我就打斷你的狗腿,讓你在地上爬出去!”

杜大海被他身上那股暴烈的氣勢嚇得渾身一哆嗦。

他這才意識到,眼前的孟大牛,早不是以前那個任人欺負的傻子了,而是變得比孟大柱更加強壯凶悍。

“你……你給老子等著!”

杜大海心裡害怕,但嘴上還拉硬。

“呸!什麼玩意兒!”

孟小慧衝著他的背影狠狠吐了口唾沫,然後滿眼崇拜地看著孟大牛。

“二哥,你太厲害了!就該這麼對付這種無賴!”

李桂香也長出了一口氣,看著孟大牛的眼神裡,異彩連連。

這個小叔子,不光是不傻了,還成了這個家的主心骨。

有他在,以後誰還敢欺負她們孤兒寡母。

孟氏則是一臉擔憂的叮囑道:“不管咋說,都是鄰居住著,還是不要把關係鬨的太僵了。”

孟大牛重新坐下,剛纔的戾氣一掃而空,又變成了那個爽朗的大男孩。

“吃飯吃飯!彆讓一個蒼蠅壞了胃口!”

一家人重新拿起筷子,屋裡又恢複了溫馨熱鬨的氣氛。

飯後,李桂香感覺自己有些漲奶。

剛想撩起衣服給女兒餵奶,想起現在小叔子已經不傻了,就抱著孩子去了隔壁屋。

小丫頭吃得小肚子溜圓,哼哼唧唧的。

孟大牛湊過去看了一眼。

“咋了這是?”

李桂香又心疼又好笑。

“今天奶水足,我尋思給她多喂點,結果吃撐了。”

孟大牛伸出手指,輕輕颳了一下小侄女肉嘟嘟的臉蛋。

“小饞貓,跟你姑姑一個德行!”

他嘴上雖然在責備,眼神裡卻全是心疼和關切。

看著家人滿足的笑臉,孟大牛的心裡無比踏實。

三百塊錢到手了。

接下來,就該辦正事了。

他心裡開始盤算起來。

進山打獵,是眼下最快也最有效的賺錢門路。

這個年代野生動物保護法還冇有出台,誰有本事誰就可以靠山吃山。

但大哥的死是個血的教訓,山裡太危險,不能蠻乾。

首先,必須得有把趁手的傢夥。

那把老獵槍被孟大虎那個敗家子賣了,正好得重新搞一把好的。

其次,不能一個人去。

山裡情況複雜,有個伴兒,遇上事也能有個照應。

原主雖然有把子力氣,能幫大哥抬獵物,可遇到危險的時候幫不上忙,反而是個累贅。

最後,要是能有條好獵狗,那就更完美了。

一條訓練有素的獵狗,在山裡比十個人都有用。

槍,夥伴,獵狗。

這三樣,必須儘快弄到手。

在孟大牛的腦子裡飛快地過了一遍。

他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村裡的老獵人,郝三叔。

原主的爹活著的時候,就經常跟郝三叔搭夥進山。

倆人一個使槍,一個下套,配合得天衣無縫,是村裡出了名的黃金搭檔。

後來,郝三叔一次進山,倒黴遇上了狼群,一條腿被咬廢了,就再也冇進過山。

可虎父無犬子。

郝三叔的兒子郝首誌,打小就跟著爹在山裡轉悠,一身打獵的本事,學了個七七八八。

隻是郝三叔自己吃了大虧,死活不讓兒子再走自己的老路,生怕家裡斷了後。

這些年,郝家的日子過得苦哈哈。

前年,郝首誌好不容易說上的媳婦,嫌他家太窮,冇過倆月就跟人跑了。

聽說郝首誌不甘心,也偷偷在山腳下打打野雞兔子,換點錢補貼家用。

有本事,又缺錢。

這不就是現成的完美搭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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