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法院的判決很快就下來了。
林國棟名下所有的資產,全部被用來抵扣钜額的罰款和補繳的稅款。
剩下的,所剩無幾。
作為他的合法原配,我媽通過離婚訴訟,拿回了本就屬於她的那一部分婚內財產。
雖然不多,但足夠她安心治病和後半生的生活。
癱瘓在床的林國棟,因為生活不能自理,被批準了保外就醫。
但他身無分文,冇有一個親人願意照顧他。
我把他送回了我們最初的“家”。
那個陰暗、潮濕、滿是蟑螂的地下室。
我給他雇了一個最廉價的護工,唯一的任務,就是保證他不被餓死。
每個月,我都會準時給他打去五十塊錢。
銀行轉賬記錄上,備註寫著兩個字——
“贍養費”。
我要讓他,真真正正地體驗一次,什麼是乞討為生的日子。
白薇在獄中,生下了那個私生子。
孩子因為無人撫養,被送進了福利院。
因果迴圈,報應不爽。
我媽的手術很成功。
在最好的醫生和藥物調理下,她的身體一天天好了起來,蒼白的臉上,有了久違的紅潤和笑容。
一年後。
我和我媽站在一艘豪華遊輪的甲板上。
溫暖的海風吹拂著我們的頭髮。
我的手機,彈出了一則本地新聞的推送。
標題是:《昔日首富地下室淒慘度日,因與流浪狗搶奪餿饅頭被咬傷》。
我麵無表情地看了一眼,隨手關掉了那條新聞。
然後,我將那部存著無數肮臟秘密的手機,遠遠地扔進了無垠的大海。
我挽住我媽的手臂,靠在她的肩上。
“媽,看。”
“日出真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