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校慶上我親眼看到,相愛十一年的丈夫為他女朋友上台獻花。
第二天,我們就去了民政局離婚。
從那天起,他就再也冇有回過家,我隻能在朋友圈看到他的訊息。
而我也放棄對他公司的一切幫助,隻看他自己能走多遠......r1c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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