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那天,林浩宇帶著一份列印好的協議,春風滿麵地來了。
協議上清清楚楚地寫著:女兒歸我,由我肚子撫養,並承擔孩子未來所有的撫養費用。林浩宇自願放棄探視權,永不乾涉母女生活。
這正是我昨天跟他談好的條件 ——
給他 “父親” 的名頭,卻不給半點靠近孩子的權利。
他把筆遞給我。
““簽吧,都按你說的寫好了。”
我接過筆,看都冇看協議內容,直接在末尾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林浩宇心滿意足地收起協議,臉上是掩飾不住的喜悅。
“那我就放心了,你好好休養。”
他轉身就要走,一刻都不想多待。
阿黎伸手攔住了他。
從包裡拿出另一份檔案,拍在林浩宇麵前。
“這是溫靜給孩子的保障,你也簽一下。”
林浩宇皺眉拿起檔案,隻看了一眼,臉色就變了。
檔案標題是《贈與協議》。
內容是,我自願將名下一套位於市中心的大平層,無償贈與給女兒。
但附加條款寫得清清楚楚:
此房產在女兒十八歲成年之前,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管理,但無權出售或抵押。
法定監護人,是我。
可對外,孩子的父親一欄,寫的是他林浩宇。
林浩宇的呼吸急促起來。
市中心的大平層,市值至少兩千萬。
他做夢都冇想到,我竟然會這麼大方。
他立刻拿起筆,就要簽名。
“等等。”
阿黎按住了他的手。
“彆急,還有一份。”
阿黎又拿出第三份檔案。
這是一份信托合同。
我將一筆五百萬的現金,成立了一個指定受益人的成長信托基金。
受益人,同樣是我的女兒。
基金的用途,是支付女兒從出生到大學畢業所有的教育、醫療和生活開銷。
而基金的監管人,是我指定的第三方機構,以及……林浩宇。
這意味著,林浩宇可以參與管理這筆錢,每一筆支出,都需要他簽字。
但他自己,一分錢都拿不到。
林浩宇徹底懵了。
他看著我,眼神裡充滿了困惑和貪婪。
“溫靜,你到底想乾什麼?”
我抱著女兒,輕輕拍著她的背。
“我說了,孩子歸你,我出錢。”
“房子,是給她住的。基金,是給她花的。”
“我這個當媽的,能給她的,隻有這些了。”
我的語氣平靜中帶著悲傷。
林浩宇被這從天而降的巨大利益衝昏了頭腦。
他不再懷疑,迅速在兩份檔案上簽了字。
拿到了三份協議,他如獲至寶。
他冇再看我和孩子一眼,就匆匆離開了,像是怕我反悔。
阿黎看著他的背影,不屑地撇了撇嘴。
“魚兒上鉤了。”
我低頭,親了親女兒柔軟的臉頰。
“寶貝,好戲纔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