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小張從胡小雯的單位回來了,他直接奔向錢昌明的辦公室。
“錢隊,錄音已經核實了,確實是胡小雯的聲音。”
“好,我知道,辛苦了。”
錢昌明心道,胡小雯的家裏和她的單位,都沒有查到她所說的稅務局高管,挪用公款交給李鵬飛炒股的一絲證據,雖然李鵬飛已經承認了人是他殺的。但胡小雯為什麼會認定是李鵬飛?他一個警察,也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他認識稅務局的任何一位高層,還有她為什麼要提前報警?好像她知道自己馬上要被害一樣,這兩點真的不符合邏輯。
看來還得再查查。從哪裏著手呢?
……
幾天後,公安廳廳長辦公室。
“錢昌明還沒有結案?”羅廳長問葉時光。
“是的,他覺得此案有疑點,所以他還在查。”
“人證,物證都給他準備好了,還查什麼,吩咐下去,讓他上級給他施壓,就說警察知法犯法,拖的時間越久,造成的社會影響就越大,並且有損公安形象,讓他立即結案。”
“是。”
李鵬飛已經被關押到看守所,趙芸芸和蔣美欣多次求見,都被李鵬飛拒絕。
……
A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內,氣氛凝重得像灌了鉛。
深棕色的審判席居於正中,三名審判員身著黑色法袍,審判長端坐中央,神情威嚴,目光掃過全場時,讓原本就寂靜的法庭更添了幾分肅穆。
兩側的公訴人席和辯護人席涇渭分明,旁聽席上坐得滿滿當當,靠前的位置裡,趙芸芸緊張的攥著衣角。她的手心裏全是汗,這幾天晚上都流淚,眼睛也是紅腫的。
而蔣美欣則坐在趙芸芸後麵,蔣美欣稍微偽裝了一點,戴著帽子,並且把帽子壓得很低,還戴了一副茶色的眼鏡。前後左右都坐著她的保鏢。
上午九點整,審判長敲響法槌,清脆的聲響劃破寂靜:“現在開庭!傳被告人李鵬飛到庭!”
側門開啟,李鵬飛穿著囚服,戴著手銬,在法警的押送下緩步走入法庭。他身形清瘦了不少,帶著一絲揮之不去的疲憊與不甘。
當他的視線掃過旁聽席,與趙芸芸的目光相撞時,身體猛地一顫,喉結劇烈滾動了一下,隨即迅速移開視線,李鵬飛不願與她對視,不想看到趙芸芸那悲傷的眼神。因為他會心痛。
“被告人李鵬飛,性別男,年齡24歲,原A市公安局刑偵三大隊警察,現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04年3月12日被依法逮捕。”
審判長沉聲宣讀被告人資訊,“現由A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本案適用普通程式公開審理。首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起身,身著檢察製服,神情嚴肅,拿起起訴書沉聲宣讀:“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李鵬飛與被害人胡小雯約見於胡小雯家中,胡小雯懷疑公司領導挪用公款案,把錢給了李鵬飛,進行股票投資,牟取暴利。但被告人,李鵬飛不承認,兩個人在爭執過程中產生矛盾,於2004年3月12日30分,被告人李鵬飛情緒失控,用水果籃裏麵的匕首,刺向被害人胡小雯胸部,致被害人胡小雯心臟破裂,當場死亡。案發後,被告人李鵬飛逃離現場,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經A市刑偵隊偵查確認,案發現場提取的匕首刀柄處,有被告人李鵬飛的新鮮指紋,被害人頸部麵板處提取的皮屑,經過DNA比對,與被告人一致,且還有人證,證實被告人李鵬飛案發時間段出現在案發現場附近。被告人被抓後,雖主動坦白了主要犯罪事實,但經查實,被告人李鵬飛身為公安機關在職警察,明知法律禁止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卻仍實施殺人行為,屬知法犯法,主觀惡性較深,社會危害性極大。”
公訴人話音落下,旁聽席的趙芸芸眼淚再也忍不住,順著臉頰滾落,她死死咬著嘴唇,不讓自己哭出聲來。
蔣美欣聽這句話以後,也被嚇到了,李鵬飛不會被判死刑吧?
“被告人李鵬飛,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你是否認可?”審判長看向李鵬飛,語氣威嚴。
李鵬飛緩緩抬起頭,聲音中微帶沙啞的說道:“我認罪,但我不是故意殺人,我是一時情緒激動,才犯下瞭如此大錯。”
“請被告人如實陳述案發經過。”審判長示意他繼續。
“案發當天,胡小雯發短訊,把她家裏的地址告訴我,約我去她家裏見麵,約見的理由同樣是,她說她有重要的情報告訴我。並且隻讓我一個人來,你知道我是警察,連著三天她都約我,我肯定會好奇,她到底有什麼重要情報要告訴我,還必須我一個人來,不能讓任何人知道,於是我就按照約定的時間,約定的地址,去了胡小雯家。結果一見麵,她卻告訴我,說我涉嫌幫助稅務局高管挪用公款炒股,讓我交出所有的資金流水證據。
我當時一聽莫名其妙,這是哪跟哪啊,第一,我根本都不認識什麼稅務局的領導,我連胡小雯都不認識,我當時就反駁,結果她還是胡攪蠻纏,非要說我做了這些事,接著我們就互相爭論起來,最後她說了一句,你知法犯法,你還不承認,你信不信我馬上報警,當時我聽到她說的這句話,腦袋一熱,正好旁邊有一把水果刀,我就直接朝她捅了過去,等意識到我做了什麼時候後。我害怕了,我沒想到我會殺人,我當時腦子一片空白,立刻逃離了現場。”李鵬飛說完低下了頭。
隨後,公訴人又傳喚了證物室管理員、案發當天出警的民警等證人出庭作證,證人證言均指向李鵬飛有作案時間和作案動機。
法庭調查環節結束後,進入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首先發表公訴意見:“被告人李鵬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縱觀全案,被告人雖有主動坦白情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可從輕或減輕處罰。但被告人身為人民警察,肩負維護社會治安、保障人民安全的職責,卻知法犯法,違背職業操守,踐踏法律尊嚴,其行為不僅給被害人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痛苦,也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的形象和公信力,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因此,懇請法庭在量刑時,充分考慮其身份特殊性和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依法作出公正判決。”
李鵬飛的辯護人隨後發表辯護意見,稱當事人主動坦白,又屬於激情殺人,懇請法庭依法從輕處罰。
辯論結束後,審判長詢問李鵬飛是否有最後的陳述。李鵬飛深吸一口氣,緩緩抬起頭,說道:“沒有,我認罪。”
趙芸芸聽到這句話以後,再也控製不住,無聲哭起來。
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大約一個小時後,審判長再次回到審判席,敲響法槌:“現在繼續開庭!經過合議庭評議,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被告人李鵬飛構成故意殺人罪。”
全場瞬間安靜下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審判長身上。趙芸芸屏住呼吸,右手放在心臟處,身體微微前傾,等待著宣判結果。
“關於量刑,”審判長頓了頓,語氣莊重,“被告人李鵬飛到案後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係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但被告人身為人民警察,知法犯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執法機關的公信力,社會危害性大,主觀惡性深,對其從輕處罰的幅度應從嚴掌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李鵬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哐!”法槌落下,聲響震得人耳膜發疼。
李鵬飛一聽,不是說判25年嗎?怎麼現在又改無期徒刑了。
旁聽席上,趙芸芸聽到這樣的宣判結果,不敢置信,警察押著李鵬飛往法庭外走去。經過旁聽席時,李鵬飛突然轉過頭來,看向趙芸芸,眼神裡充滿了愧疚與不捨,芸芸,對不起。李鵬飛心裏默默的念道。
趙芸芸想要衝上去,卻被法警攔住,隻能眼睜睜看著李鵬飛的身影消失在側門後,嘴裏撕心裂肺地喊著他的名字。
蔣美欣聽到宣判結果,拿起手機打了一個電話出去,說道:“你立刻聯絡一下何律師,說我待會兒就到他那。”
“好的,小姐。”
蔣美欣掛完電話以後就走出法庭。
審判結束了,旁聽人員陸續散去,法庭內漸漸空曠下來。趙芸芸獨自坐在椅子上,哭得肝腸寸斷,陽光透過法庭的窗戶照進來,落在她身上,她卻感受不到絲毫暖意。
她知道,這聲“無期徒刑”,不僅判了李鵬飛的一生,也徹底擊碎了他們曾經的憧憬與未來。
她心裏本來始終堅信,李鵬飛一定是被冤枉的,可沒想到李鵬飛主動承認了,是他殺死的死者。
李鵬飛,你為什麼要這樣做?要這樣毀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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