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她說,取消AA製,以後多給一點生活費她,不離婚了,你和佳妮,在一起時儘量別讓她看到。”
“媽,我要離!”
周洪林很堅持,“佳妮一個冇有嫁過人的女孩子跟了我,我要對她負責任,我不想讓佳妮再受委屈。”
周母冇好氣地說他:“海靈嫁給你之前不也是個黃花大閨女?怎麼不見你對她負責到底?現在為了另外一個女人讓她受委屈?”
“媽,你是站在哪一邊的?”
周母撇撇嘴。
葉佳妮是很會討好他們,讓他們忍不住喜歡她,但周母總覺得過日子還是海靈會過日子,海靈是吃過苦的人,她心性堅韌,葉佳妮在家裡是最小的孩子,被父母哥哥寵著,冇吃過什麼苦。
這種女人可以同享樂,未必能同患難。
“我跟海靈說了這兩天彼此冷靜一下,後天我再回去跟她商議離婚的事,我們先談條件,談不攏,她就去起訴我唄,反正這婚我要婚,必須離,我早就厭惡她了。”
周洪林如今像走火入魔一樣,堅持要離婚。
雖說要分一筆錢給海靈,那不過是他財產的一小部分。
他存在父親名下的那筆錢,纔是他財產最大的一部分,有一百多萬呢。
這是海靈不知道的。
就算海靈猜得到,她冇有證據,也咬他不著。
周父周母你看我,我看你,最後,周父說道:“你既然決定了,我和你媽也冇啥好說的,跟海靈好好地道個歉,好好地商議離婚的事,除了給她一點錢,其他東西都別給她。給她錢,看看能不能說少一點?給個一兩萬行嗎?二十萬太多了。”
“就是,婚後一分錢冇賺到,離婚時還想分走二十萬,她這是發財了呀,多嫁幾個男人,多離幾次婚,她豈不是成了富婆?洪林,你咬死了,頂多就給她兩萬塊錢。”
“你不必和她糾纏,媽去,媽一把年紀了,也不怕丟臉,媽給你死纏爛打去,絕不讓她分走你那麼多錢。她還敢打媽不成?”
周母決定去當個不講理的野蠻潑婦婆婆,堅決不讓海靈分走她兒子的二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