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了幾天時間,周洪林的精神狀態比剛醒轉時要好了一點,不過還不能下床走動。
他身上太多刀傷了。
被葉佳妮捅成那樣,他還能活過來,已經是奇跡,想下床走動,醫生說還要一段時間的。
經歷了生死,周洪林也知道誰好誰壞了,但他並不怪葉佳妮。
說到底,是他害了葉佳妮。
用葉佳妮的話說,當初是他先主動去撩葉佳妮的。
如果他冇有動作,葉佳妮隻會老老實實地當他的秘書,兩個人就不會在一起,不會發生那麼多的事。
他放棄了最好的妻子。
娶了葉佳妮,又無法給葉佳妮想要的生活,兩個人生活得一點都不幸福,天天吵吵鬨鬨,雞犬不寧,葉佳妮會發瘋,想捅死她,帶著他一起下地獄,周洪林都能理解。
他脫離了生命危險,能夠開口說話了,就跟父母說,等他好了之後,他要出具諒解書,讓葉佳妮的律師幫她爭取輕判。
周父周母都罵他,他卻堅持他的決定。
氣得父母都想撇下他不理他回老家去。
“媽,海靈是不是說今天帶陽陽過來看洪林的?這都十一點了,怎麼人還冇有來的?還是明天再過來?”
周洪英看了看時間,問著母親,“我都餓了,還等著海靈過來了,和她一起出去吃飯呢。”
她也想去海靈的新店看看。
知道地兒了,等海靈的飯店開張了,她隻要進城來就可以去海靈那裡吃頓好吃的,解解饞。
說起來,周洪英花自己的錢還挺摳的。
從父母搬離了她的家,冇有再在她家裡幫她帶孩子,買菜做飯,她自己掏錢買菜時,覺得豬肉貴,雞肉也貴,魚就便宜一點,不過好吃的魚還是挺貴的。
每天買菜的錢都要花上一百幾十塊錢,要是再買點水果,花得更多,覺得水果都很貴了。
她心疼錢,夥食就變差了,每天就買點五花肉炒點青菜,頂多就是買條排骨給她的兒女吃,一條排骨能有多少?三個孩子都不夠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