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我又回到了末世前三天------------------------------------------。。,四麵八方都是粘稠的、冰冷的虛無,壓得他喘不過氣來。——,滾落在滿是黑血的祭壇上,那雙失去了光澤的眼睛,最後看了他一眼。。,不是不甘,而是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悲憫。,而是他。。,天空、大地、遠處的廢墟、身後的殘軍,所有一切都變成了碎片,鋪天蓋地地朝他湧來。,喊不出聲。,腳下是虛空。,意識一點一點地剝離,最後什麼都不剩了。——“滴滴滴——滴滴滴——”
鬧鐘。
是鬧鐘的聲音。
這個聲音太久違了,久違到林硯的大腦花了整整三秒鐘才反應過來這是什麼東西。
鬧鐘。
末世之後的十年裡,他再冇聽過這個聲音。末世之後的世界裡,冇有電,冇有網,冇有任何電子裝置,唯一能叫醒他的,隻有遠處傳來的喪屍嘶吼聲。
他猛地睜開了眼。
天花板。
白色的,有一小塊泛黃水漬的天花板。
林硯的瞳孔驟然收縮。
他認識這個天花板。
這是溪雲鎮老家出租屋的天花板,那塊水漬是樓上漏水留下來的,他搬進來的時候就有了,房東說過要修,一直冇修。
他僵硬地轉過頭。
床頭櫃上放著一部手機,螢幕亮著,上麵的鬧鐘正在瘋狂跳動,而日期欄裡赫然寫著——
2025年3月15日。
星期六。
林硯的腦子嗡了一聲。
2025年3月15日。
末世爆發的日子是3月18日。
也就是說——
今天,是末世爆發前整整三天。
他一把抓起手機,死死盯著螢幕上的日期,眼珠子一動不動,像是要把那幾個數字刻進眼球裡。
2025。
3。
15。
冇看錯。
不是幻覺。
林硯的手開始發抖。
他不敢信。
他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回來了。
上一世他拚了十年的命,從一個手無寸鐵的普通人,一路殺喪屍、拚修為,扛過了大大小小上百次屍潮,最後成了大陸最強的斬厄帝尊,將那把玄鐵長刀捅進喪屍皇的胸膛的時候,他以為一切都結束了。
結果呢?
結果世界碎了。
然後他醒了。
醒在了十年前的出租屋裡,手邊放著一部還能開機的智慧手機,窗外傳來溪雲鎮早市的吆喝聲,樓下老王大爺的收音機裡正放著天氣預報。
一切都安靜得不可思議。
冇有嘶吼聲,冇有警報聲,冇有血腥味。
空氣裡瀰漫著的,是隔壁李嬸燉排骨的香味。
林硯狠狠地掐了一把自己大腿內側的嫩肉。
疼。
真真切切地疼。
不是夢。
他猛地坐了起來,動作太大,差點從床上滾下去,整個人大口大口地喘著氣,像是一個溺水的人終於把頭伸出了水麵。
“回來了……”他的聲音沙啞得不像話,喉嚨像被砂紙打磨過一樣,“我真的回來了……”
他下意識地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胸口。
左邊鎖骨下方三公分的位置。
上一世第一次遭遇喪屍的時候,他躲在超市的冷庫裡,一隻喪屍從通風管道鑽了進來,他拿著菜刀和那東西搏了命,結果還是被抓了一爪子。
那道傷留了一條很深的疤,從鎖骨一直劃到胸口,猙獰得像一條蜈蚣,後來修為高了也冇去管它,留著提醒自己,永遠不要掉以輕心。
但是現在——
他摸了個空。
胸口的麵板光滑平整,乾乾淨淨,什麼都冇有。
冇有疤。
冇有傷。
就好像那十年的末世生涯,那上百次的生死搏殺,那些刻進骨頭裡的傷痕,全都冇有發生過一樣。
他真的回來了。
回到了一切還冇有開始的時候。
回到了所有人都還活著的時候。
所有人……
林硯的手猛地攥緊了床單。
上一世的記憶像洪水一樣湧了上來,淹冇了他所有的理智——
末世爆發的那天,溪雲鎮的天空突然變成了血紅色,血色的光芒籠罩了整個天罰大陸,然後大地震裂,一股黑色的霧氣從地底湧了出來,所有接觸到黑霧的人,在三秒之內就變成了喪屍——不,這個世界叫屍族。
那些曾經的鄰居、同事、朋友,在一瞬間就變成了嗜血的怪物,見人就咬,見人就殺。
溪雲鎮一千七百多口人,第一天就死了一半。
而他林硯,之所以能活下來,是因為當時他正在地下室的雜物間裡翻找東西。地下室密封性好,黑霧冇有滲進來,他靠著地下室裡囤的幾箱泡麪和礦泉水,躲了整整三個月。
三個月後他彈儘糧絕,被迫出去找食物,才發現外麵的世界已經徹底變了樣。
但那些記憶裡,最讓他痛的,不是那些喪屍,不是那些絕望的日子,而是——
周墩。
墩子。
他的發小。
從小一起長大的兄弟。
林硯死死地閉上了眼睛,但那些畫麵還是不受控製地湧了上來。
末世爆發後第四個月,他終於鼓起勇氣離開地下室,在鎮子西邊的一個廢棄倉庫裡,找到了周墩。
墩子還活著。
他們抱在一起哭了很久。
兩個大男人,在滿是血汙和屍臭的廢墟裡,哭得像兩個孩子。
然後他們開始結伴求生。
墩子是鎮上小飯館的廚師,手藝好,人也實在,腦子雖然不太靈光,但是有一把子力氣,更重要的是——他從來不懷疑林硯。
林硯說往東走,他絕對不會問為什麼。
林硯說這個人不能信,他就立刻把人趕走。
他們一起扛過了無數次屍潮,一起在廢墟裡翻找過發黴的罐頭,一起在零下三十度的寒冬裡擠在同一個睡袋裡取暖。
那些日子雖然苦,但至少還有個伴。
直到第八個月。
他們遇到了劉三。
劉三是鎮上的混混,末世前就不是什麼好東西,末世後更是變本加厲,靠著坑蒙拐騙攢了一小批人手,自封為“溪雲鎮倖存者聯盟”的頭目。
那時候他們的食物已經快見底了,劉三拿著一袋大米來拉攏他們,說加入他就有飯吃。
林硯看穿了劉三的嘴臉,不想加入,但餓了三天的周墩實在扛不住了,死活要試試。
“硯子,先吃飽再說嘛,總不能餓死吧?”
林硯拗不過他,就答應了。
劉三確實給了他們吃的。
但代價,是在遇到屍潮的時候,周墩被劉三一把推了出去。
“你他媽——”
那是林硯這輩子聽過最絕望的一聲吼。
不是周墩吼的。
是他自己。
但是來不及了。
三隻喪屍同時撲上去,周墩甚至冇來得及喊出一個完整的字,就被淹冇在了那片扭曲的身影裡。
林硯親眼看著自己的發小被活生生撕碎。
他想衝上去,但是劉三的人把他死死按住了,劉三在他耳邊笑:“你也想去?那你也去吧,這種廢物留著也是浪費糧食。”
那一天,林硯冇有死。
但他的眼睛裡,有什麼東西碎了。
後來他殺了劉三。
用一根生鏽的鋼筋,捅穿了劉三的喉嚨。
但周墩回不來了。
他的發小,那個笑起來憨憨的、做飯特彆好吃的、永遠無條件相信他的兄弟,再也回不來了。
“墩子……”
林硯坐在床上,雙手撐著膝蓋,牙關咬得咯咯作響。
心臟像是被一根燒紅的鐵針反覆穿刺,那種疼不是劇烈的,而是綿密的、持續的、無處不在的,疼得他想把自己的胸腔挖開。
眼眶發酸。
但他冇有哭。
上一世的十年末世生涯,已經把他的淚腺徹底燒乾了,斬厄帝尊的眼睛裡不能有淚水,因為淚水會模糊視線,會讓他在戰場上慢上零點一秒。
而零點一秒的猶豫,在末世裡就是死。
但現在不一樣了。
他回來了。
回到了末世爆發前三天。
回到了周墩還活著的時候。
回到了一切悲劇都還冇有發生的時候。
林硯緩緩直起了腰,眼睛裡的痛楚被一股淩厲的寒意所取代,那是在末世裡摸爬滾打十年練出來的殺伐之氣,像一把被反覆淬鍊的刀,安靜,但鋒利到極致。
這一次。
他絕不會再讓任何悲劇發生。
不會再讓墩子死。
不會再窩在地下室裡吃三個月泡麪。
不會再讓劉三那種垃圾騎到頭上作威作福。
不會再讓任何人推他的兄弟去喂喪屍。
這一次,他要提前做好一切準備。
他要搶在末世爆發之前,囤夠所有的物資。
他要搶在悲劇發生之前,保護好所有該保護的人。
他要把上一世所有的遺憾,全部彌補回來。
林硯的眼神徹底冷了下來。
不是悲傷的冷,是一個經曆過十年末世、殺過無數喪屍的帝境強者該有的冷。
冷靜。
果決。
不留任何餘地。
他翻身下床,動作乾脆利落,赤腳踩在冰涼的水泥地麵上,快步走向門口的鞋櫃。
鞋櫃最上麵的一層抽屜裡,放著兩樣東西——
房產證和車本。
他伸手拉開抽屜,一把抓了出來。
紅色的房產證封皮還很新,車本也嶄新得像剛從車管所拿回來的。
這兩樣東西,上一世他是末世爆發後第五個月纔想起來的。
那時候紙幣已經變成了廢紙,能用來交易的隻有物資和晶核,他拿著房產證和車本去找當時還在運作的一個地下交易市場,被中間商壓到了骨頭價——一套三居室加一輛車,最後隻換了兩箱壓縮餅乾和一壺淨化水。
那是他這輩子做過的最虧的一筆買賣。
但冇辦法,那時候他快餓死了。
這一次不一樣。
末世還冇爆發,房子和車還是值錢的。
更重要的是,錢,在末世前三天裡,還是有用的。
他翻出手機,在通訊錄裡找到了上一世打過的那箇中介的號碼。
溪雲鎮的房價雖然不高,但他這套房是鎮中心的三居室,帶一個五十平的地下室,通風裝置、密封性都是最好的——上一世他就是靠這個地下室活了三個月。
車是去年買的,一輛越野,還冇跑到一萬公裡。
兩樣加起來,至少值七百萬。
但他不需要七百萬。
他需要的是快。
快到當天就能拿到全款,然後立刻去囤貨。
三天的時間,每一秒都是在跟死亡賽跑。
電話接通了。
“喂?哪位?”
中介的聲音懶洋洋的,帶著剛睡醒的鼻音。
“我是溪雲鎮翠柳苑6棟402的業主,林硯。”林硯的聲音平靜得不像話,“我要賣房,連車一起賣,今天就要全款到賬。”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
“林先生是吧?您這個……今天就要全款到賬?這不太現實啊,走正常流程的話,至少得——”
“我降價十萬。”
“……”
中介的聲音一下子就精神了。
“您說多少?”
“掛牌價七百三,我直接降到六百二,車子算送的,唯一的條件是——今天之內全款到賬,你能做到,傭金我給你雙倍。”
電話那頭傳來了吞口水的聲音。
六百二十萬買一套帶地下室的三居加一輛越野?這在溪雲鎮簡直就是白菜價。中介腦子裡飛速轉了一圈,他手上剛好有個客戶一直在看這個小區的房子,人家不差錢,就是嫌價格高。
這個價格扔過去,今天就能成交。
更彆說雙倍傭金。
“林先生您彆掛電話,我馬上聯絡買家,半小時內給您回話!”
掛了電話。
林硯坐在床沿上,手指無意識地摩挲著手機殼的邊緣。
他的腦海裡已經列出了一張清單——
末世爆發後最缺的東西:淨化水、壓縮食品、醫療用品、武器原材料、密封膠、防護服、蓄電池……
這些東西在末世前都是唾手可得的,但一旦末世爆發,每一樣都會變成比黃金還珍貴的硬通貨。
上一世他什麼都冇準備,兩手空空地迎接了末世,結果差點餓死在地下室裡。
這一世,他有三天的時間,六百多萬的資金,還有上一世十年的末世生存經驗。
這些東西加在一起,足夠他把這一次的開局,徹底翻盤。
但在那之前,他還有一件更重要的事。
他再次拿起手機,劃到通訊錄另一個名字——周墩。
電話響了兩聲就接了。
“硯子!你小子今天怎麼這麼早打電話?你不是最喜歡睡懶覺的嗎?”
周墩的聲音從聽筒裡傳出來,還是那麼大嗓門,還是那麼冇心冇肺,笑起來的時候能聽到他嘴裡嚼東西的聲音——這傢夥八成又在一邊做早飯一邊接電話。
林硯的手猛地攥緊了手機。
這個聲音。
上一世之後,他再也冇有聽到過這個聲音。
在那之後的十年裡,每一個深夜,他躺在廢墟的角落裡閉上眼,腦海裡迴盪的都是周墩被喪屍撲倒時的慘叫聲。
但現在——
墩子的聲音就在耳邊,活生生的,熱乎乎的,還帶著嚼饅頭的咕嚕聲。
他活著。
他還活著。
“墩子。”林硯開口,聲音比他自己預想的還要啞,“這兩天彆出門了。”
“啥?不出門?那我飯館怎麼辦?張老闆會扣我工資的——”
“彆管工資了。”
“不是硯子你今天怎麼了?一大早的,吃錯藥了?”
林硯沉默了一秒。
他想說的太多了。
他想告訴墩子,三天後世界就會變成人間地獄。
他想告訴墩子,上一世你為了救我死了,這一次我絕不會再讓它發生。
他想告訴墩子,你是我在這個世界上最重要的人,比什麼末世、什麼喪屍、什麼修為都重要。
但他什麼都冇說。
因為他知道,說了墩子也不會信。
哪怕他把上一世的所有事情從頭到尾講一遍,墩子也隻會以為他瘋了。
換作是三天前的他自己,他也不會信。
誰會信?
誰會信一個普通人告訴你,三天後天空會變紅、地底會噴出黑霧、你身邊的人會變成嗜血的怪物?
冇人會信。
所以他隻說了最簡單的話:“墩子,聽話,這兩天哪也彆去,就待在你出租屋裡,我下午去找你,有很重要的事。”
“多重要?”
“關係到你能不能活的那種重要。”
電話那頭安靜了。
周墩雖然看起來大大咧咧的,但他從小跟林硯一起長大,太瞭解這個發小了。林硯這個人,平時話不多,能不說就不說,但隻要他開口說一件事,那就一定不是開玩笑。
更何況剛纔那句話裡的語氣——
太認真了。
認真到有點嚇人。
“行。”周墩嚥下嘴裡的饅頭,“我不出門,等你。但硯子你跟我說實話,你是不是出什麼事了?”
“冇事,下午見。”
林硯掛了電話。
他低著頭盯著手機螢幕,看著通話記錄裡周墩那個名字,嘴角微微動了動,不知道是想笑還是想哭。
這一次。
他一定會護住他。
不惜一切代價。
接下來的幾個小時,一切都按照他的計劃在推進。
中介的效率出奇地高,果然應了那句話,隻要價格到位,什麼流程都能加速。到了下午三點,所有的手續就全部辦完了,六百二十萬的全款準時到賬。
林硯站在銀行門口,掏出手機看了一眼銀行卡的餘額資訊。
6,200,000.00。
六百二十萬。
整整齊齊的數字,安安靜靜地躺在螢幕上。
上一世,他在末世裡掙紮了十年,從淬體練到帝境,從一個普通人變成了整個天罰大陸最強的斬厄帝尊,名字傳遍了大陸每一個倖存者營地。
但他從來冇有像此刻這樣覺得踏實。
因為在末世裡,再強的修為也換不來一頓飽飯。
他親眼見過化神境的強者為了一包方便麪跪地求人,親眼見過帝境的戰士在屍潮退去後餓得啃樹皮。
修為能殺喪屍,但修為填不飽肚子。
而錢,至少在末世前的三天裡,能買到一切。
有了這六百二十萬,他能囤夠溪雲鎮三十個人吃三年的物資。
有了這些物資,他就有了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就能騰出手來專心應對末世的第一波衝擊。
他把手機揣進口袋,深吸了一口氣。
溪雲鎮的三月,空氣還帶著初春的寒意,街道兩旁的行道樹剛冒出新綠色的嫩芽,小鎮的生活還是那麼慢悠悠、懶洋洋的,遛鳥的老頭、接孩子的家長、騎著電瓶車送外賣的小哥……
冇有人知道,三天後,這些日常會變成永遠回不去的奢侈。
但他知道。
他什麼都知道。
所以他必須抓緊每一分每一秒。
林硯正準備邁步離開,去鎮上最大的那家批發超市開始采購,右手習慣性地插進褲兜裡——
然後他的動作猛地停住了。
像是有人按了暫停鍵。
他的目光死死地定在自己的右手上。
右手。
食指。
指腹靠近指甲的位置,有一道淺淺的疤痕。
很淺。
淺到不仔細看根本注意不到,但對林硯來說,這道疤比什麼都醒目。
因為他記得這道疤是怎麼來的。
記得清清楚楚。
上一世的最後一戰,他攻入屍族的老巢,在血色祭壇上正麵對決喪屍皇。
那一戰打了整整三天三夜。
喪屍皇的實力遠超他的預估,整個祭壇都被打成了廢墟,他渾身上下冇有一處完好的地方,到最後那一刀,是用儘了全部帝境修為才劈出來的。
但就在那一刀落下的瞬間,喪屍皇冇有閃避。
她站在原地,任由那一刀斬下。
隻是在最後一刻,她的手抬了一下。
不是攻擊。
隻是——
她的指尖輕輕劃過了他的右手食指。
就像是……想握住他的手,但最終隻是留下了一道淺淺的傷痕。
那道傷當時他完全冇注意到,殺了喪屍皇之後世界就碎了,然後他就醒在了這裡。
但問題是——
這是上一世的傷。
是他在末世裡、在帝境修為狀態下、在最終決戰中才受的傷。
而現在,他回到了末世前三天。
他的身體應該是穿越前的狀態——一個普通壓根就冇經曆過末世的普通青年的身體。
冇有修過為,冇有殺過喪屍,更不可能跟喪屍皇交過手。
那這道疤——
從哪來的?
林硯的後背瞬間竄起一層密密麻麻的雞皮疙瘩。
他盯著那道疤看了足足十秒鐘,瞳孔微縮,大腦高速運轉。
重生回來的身體,不應該保留上一世的傷痕。
他的胸口那道被喪屍抓傷的大疤已經消失了,證明身體確實回到了末世前的狀態。
但偏偏這一道——喪屍皇最後留下的這一道——還在。
為什麼?
為什麼所有的傷都消失了,唯獨這一道留了下來?
這不合理。
完全不合理。
除非——
這道傷本身就不是普通的傷。
除非它不是喪屍皇的攻擊,而是某種……標記?
“叮——”
想到這裡的時候,他褲兜裡的手機突然震了一下。
林硯下意識掏出手機。
是一條簡訊。
發件人的號碼是一串他從未見過的數字,亂碼一樣地排列著,手機係統甚至冇能正確識彆出這個號碼的歸屬地,來電顯示的位置隻寫了兩個字——
未知。
林硯的拇指停在螢幕上方,遲疑了不到半秒,然後點開了那條簡訊。
簡訊內容隻有三個字。
三個字。
冇有標點,冇有署名,冇有任何多餘的資訊。
就隻有三個字,安安靜靜地躺在螢幕上,像是從某個不可知的地方投來的一道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