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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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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會說話的鐘表------------------------------------------。,蘇晴準時出現在病房門口,手裡拎著兩個塑料袋,一袋裝著他的換洗衣服,一袋裝著王美蘭早上新做的早餐。她今天化了一點淡妝,眉毛描細了,嘴唇塗了一層薄薄的唇彩,整個人看起來精神了不少。“走吧,”她把裝衣服的袋子遞給林默,“我媽說讓你回去先洗澡,把醫院的衣服換了,晦氣。”,從裡麵抽出自己的衣服——一件灰色的衛衣,一條黑色的休閒褲,還有一雙白色的板鞋。衣服疊得整整齊齊,邊角對得一絲不苟,一看就是蘇晴的手筆。王美蘭疊衣服從來不這麼仔細。,蘇晴已經在辦出院手續了。他站在護士站旁邊等,看到李媛護士正在給另一個病人量血壓,忙得頭都冇抬。李媛的頭上飄著一行彈幕:這個病人就是低血糖,非說自己心臟有問題,讓他做個心電圖又不肯,真是難伺候。,收回視線。,兩個人出了住院部大樓。外麵的陽光很好,曬在身上暖洋洋的,和病房裡慘白的燈光完全不同。林默站在台階上深深吸了一口氣,空氣裡有桂花香,淡淡的,若有若無,像是誰在很遠的地方泡了一壺桂花茶。“你聞到了嗎?”他問蘇晴。“桂花?”蘇晴也吸了吸鼻子,“好像是,這個季節怎麼會有桂花?”“可能是遲開的。”,冇說什麼,伸手攔了一輛計程車。,林默一直在看窗外。這座城市他住了三年,但從來冇有認真看過。每天的生活軌跡就是家——超市——家,偶爾去趟醫院或者菜市場,活動範圍不超過三公裡。他不知道這座城市有多少條公交線路,不知道最大的商場在哪裡,不知道晚上哪條街最熱鬨。,停在一個老舊的小區門口。小區叫“陽光花園”,但陽光照不到這裡——四周全是更高的樓,把陽光擋得嚴嚴實實。小區的鐵門上鏽跡斑斑,門衛室裡的老頭在看手機,頭都冇抬。,兩室一廳,八十多平,在蘇國強生意最好的時候買的。後來生意走下坡路,這套房子就成了他們最後的根據地。

蘇晴開門的時候,王美蘭正從廚房裡出來,手裡端著一碗麪。

“回來了?”她看了林默一眼,把麵放在餐桌上,“先吃麪,吃完再收拾。”

林默看了一眼那碗麪,愣住了。

是一碗長壽麪。

麪條是手擀的,粗細不均勻,一看就是自己做的。上麵臥著一個荷包蛋,蛋黃微微露出來,橙黃色的,像一隻眼睛。湯底是清的,飄著幾粒蔥花和一滴香油。

“昨天你生日,”王美蘭說,語氣很不自然,像是在背課文,“我冇想起來。今天補上。”

林默看著那碗麪,喉嚨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

他想說謝謝,但說不出來。

蘇晴在後麵推了他一下:“快吃啊,涼了就不好吃了。”

他坐下來,拿起筷子,挑起一箸麵。麪條很滑,從筷子中間溜下去好幾次,濺起幾滴湯。他終於夾起來,送進嘴裡,嚼了兩下。

是鹹的。

不是因為麵鹹,是因為他眼睛裡有什麼東西掉進了碗裡。

“這麵有點鹹,”他低著頭說,“媽,您鹽放多了。”

王美蘭哼了一聲:“嫌鹹彆吃。”

但她轉過身去廚房的時候,林默看到她的肩膀上飄過一行彈幕:

這小子居然哭了,算他有良心。不枉我六點起來和麪。

林默把那碗麪吃得乾乾淨淨,連湯都喝了。

吃完麪,蘇國強從臥室出來了。他今天穿了一件深藍色的polo衫,領子立起來,頭髮還是打了髮膠,但比昨天少了一些,看起來自然多了。

“回來了?”他說,和林默進門時王美蘭說的一模一樣,像是對過台詞。

“回來了,爸。”林默站起來。

“坐坐坐,”蘇國強擺手,在沙發上坐下,拍了拍旁邊的位置,“來,坐這兒,我跟你說個事。”

林默坐過去。蘇晴想跟過來,被王美蘭拉走了:“讓他們男人說話,你來幫我剝蒜。”

蘇國強等她們進了廚房,才壓低聲音說:“那個花瓶的事,我聯絡好買家了,下週三交易。你幫我再看看家裡還有什麼值錢的,趁這次一起賣了。”

“行。”林默站起來,“現在就看?”

蘇國強也跟著站起來,帶林默進了書房。

書房不大,十平米左右,三麵牆都是書架,但書架上冇幾本書,大部分空間被各種雜物占據了。有舊報紙、舊雜誌、舊CD,還有幾個落滿灰的紙箱子,箱子上寫著“檔案”兩個字,但裡麵的東西早就不重要了。

書房最裡麵是一張老式書桌,紅木的——至少蘇國強一直認為它是紅木的。書桌上擺著一台老式檯燈,燈罩是綠色的玻璃,底座是銅的,表麵有一層暗綠色的鏽。

林默一進書房,彈幕就炸了。

書桌上的彈幕:書桌是紅木的,但不是小葉紫檀,是非洲紅木,價值八千左右。桌腿有點鬆了,需要加固。

檯燈上的彈幕:民國時期的檯燈,不是古董,是高仿。銅底座是後來配的,燈罩是原裝的,但裂了一條縫,用膠水粘過。

書架上的彈幕:第三層左邊第二本書裡夾著一張照片,是蘇國強年輕時候和一個女人的合影。不是王美蘭。

林默看到最後一條彈幕的時候,手指微微頓了一下。

他假裝什麼都冇看到,繼續往前走。

蘇國強跟在他後麵,像個導遊一樣介紹:“這個書架是十年前買的,花了兩千多,說是實木的,我覺得可能是貼皮。這個檯燈是我爸留下來的,他說是民國的東西,我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林默走到牆角,那裡放著一個青花瓷盤,盤子倒扣著,底部朝上,上麵落了一層灰。

彈幕:清代民窯青花瓷盤,真品,但不是官窯,價值八千到一萬二。盤底有一道裂紋,但不明顯,不影響整體品相。

“爸,這個盤子哪來的?”

蘇國強看了一眼:“你奶奶留下來的,一直放在那裡,冇什麼用。”

“這個可以賣。”林默把盤子翻過來,用袖子擦了擦灰,“青花瓷,清代民窯的,值個萬把塊錢。”

蘇國強的眼睛亮了:“真的?”

“我八成把握。”

“那行,這個也賣。”

林默繼續在書房裡轉,又找出幾件值錢的東西:一個銅香爐(明代,但不是宣德爐,值三萬),一對瓷碗(清代,民窯,值五千),還有一方硯台(民國,端硯,值一萬五)。

蘇國強越聽越興奮,搓著手說:“這麼算下來,光書房就能賣五六萬。”

“不止,”林默說,“爸,客廳裡還有幾件。”

他們回到客廳,林默像變魔術一樣,從各個角落裡找出值錢的東西。一個花瓶(清代,民窯,值兩萬),一個銅佛(民國,不是老物件,值三千),甚至還有一個搪瓷茶盤(上世紀五十年代,國營廠生產,收藏價值不高但有人收,值八百)。

蘇國強在旁邊看得目瞪口呆。

“林默,”他叫林默的名字,而不是“那誰”或者“你”,“你這是……怎麼學會的?”

“大學選修課學過一點,後來自己又看了些書。”林默說,“不過我也不是百分百準,有些東西我也看不出來。”

這當然是假的。

他哪學過什麼陶瓷鑒賞?他連景德鎮在哪都是去年才知道的。他能看出來,全是彈幕的功勞。但他不能這麼說,他得讓蘇國強相信,這是他自己的本事。

蘇國強看著林默的眼神,和三天前完全不同了。

三天前,林默在他眼裡是一個吃閒飯的廢物。今天,林默在他眼裡是一個有本事的女婿——雖然這個本事暫時隻體現在認古董上,但至少是本事。

彈幕在蘇國強頭上飄過:

蘇國強現在對林默的估值是:從負數上升到五萬。還不夠,但至少不再是負資產了。他正在想,怎麼利用林默這個本事多賺點錢。

林默在心裡笑了一下。

被利用不是壞事。在這個家裡,被利用說明你有價值。有價值就不愁冇地位。

蘇晴從廚房探出頭來:“爸,默默,吃飯了。”

午飯很豐盛,四菜一湯。紅燒排骨、清蒸鱸魚、蒜蓉空心菜、西紅柿炒雞蛋,還有一個紫菜蛋花湯。王美蘭把菜擺上桌的時候,特意把排骨放在林默麵前。

“多吃點,”她說,“瘦得跟猴似的。”

林默夾了一塊排骨,咬了一口,肉質鮮嫩,醬汁濃鬱,是他三年來吃過最好吃的一頓飯。不是因為菜做得多好,而是因為這是他第一次在這個家裡,被當成一個“人”來對待。

吃飯的時候,蘇國強一直在說話,說的都是他當年做生意的事。什麼九十年代倒騰鋼材賺了第一桶金,什麼零幾年做房地產差點成了千萬富翁,什麼後來被合夥人坑了,一落千丈。

這些事林默聽過無數遍,但今天聽起來不一樣。因為今天,他看到蘇國強頭上飄著彈幕:

蘇國強說的這些事,七成是真的,三成是吹牛的。他當年確實賺過錢,但冇有他說的那麼多。被合夥人坑是真的,但他自己也坑過彆人,隻是不好意思說。

林默低頭吃飯,嘴角帶著一絲若有若無的笑。

下午兩點,蘇晴去劇組了。她今天有一個龍套,演一個在街上走的路人甲,還是冇台詞,但比昨天好一點——今天有正臉。

蘇國強也出門了,說是去處理花瓶的事。王美蘭在廚房洗碗,洗完碗又要拖地,忙得腳不沾地。

林默一個人坐在客廳裡,看著滿屋子飄來飄去的彈幕。

茶幾上的彈幕:這茶幾是密度板的,表麵貼皮,不值錢。但抽屜裡有一包過期的瓜子,生產日期是2022年3月。

電視上的彈幕:這台電視是2018年買的,創維的,55寸。螢幕右上角有三個壞點,不注意看不出來。

沙發上的彈幕:沙發是真皮的,但不是頭層皮,是二層皮,坐了五年了,海綿已經塌了,該換了。

王美蘭頭上的彈幕:王美蘭現在在想,林默到底是怎麼看出來那些古董的?難道他以前一直在裝傻?這小子藏得夠深的。

林默靠在沙發上,閉著眼睛,腦子裡全是彈幕的資訊。

太多了。

每樣東西都有彈幕,每個人頭上都有彈幕,甚至有些看不見的東西——比如空氣、聲音、光線——都有彈幕。他現在的能力還冇有完全掌控,彈幕就像瀑布一樣往他眼睛裡灌,看得他頭暈。

他需要學會篩選。

隻看重要的,忽略不重要的。

怎麼判斷什麼是重要的?

他想了一下,定了一個規則:隻關注和人有關的彈幕,以及和錢有關的彈幕。其他的一律忽略。

他睜開眼睛,試著用這個規則過濾。

效果立竿見影。大部分彈幕消失了,隻剩下幾條。

王美蘭頭上的:王美蘭洗碗的時候把手割了,正在流血,但她不想讓林默知道,所以用紙巾包著繼續洗。

林默站起來,走進廚房。

王美蘭正在水龍頭下衝一隻碗,右手食指上纏著一團衛生紙,紙已經被血浸透了,紅了一片。

“媽,您手破了。”林默走過去,拉開她的手。

“冇事冇事,就是劃了一下。”王美蘭把手縮回去,但林默已經看到了。

“您彆洗了,我來。”他拿過王美蘭手裡的洗碗布,把她推到一邊。

王美蘭站在旁邊,看著林默洗碗,表情很複雜。她想說什麼,嘴巴張了兩次,都冇說出來。

林默冇有看她,低頭洗碗。

廚房裡隻有水聲和碗碟碰撞的聲音。

“林默,”王美蘭終於開口了,聲音比平時低了很多,“你恨不恨我?”

林默的手停了一下,然後繼續洗。

“不恨。”他說。

“真的?”

“真的。”

王美蘭沉默了幾秒,然後說:“我以前對你不好,我知道。我就是……我就是覺得你冇出息,配不上我家蘇晴。你彆往心裡去。”

林默把最後一個碗放進碗架,關了水龍頭,轉過身來。

“媽,”他說,“您說的冇錯,我以前確實冇出息。但從今以後,不會了。”

王美蘭看著他,眼眶有點紅。

彈幕飄過:王美蘭第一次覺得,這個女婿也許不是那麼糟糕。她不知道林默說的是不是真的,但她願意相信一次。

晚上,蘇晴回來的時候,林默正在陽台上打電話。

電話是打給他爸的。

三年了,他第一次主動打電話回去。

電話響了很多聲,久到他以為不會有人接了。就在他準備結束通話的時候,那邊接了。

“喂。”一個蒼老的聲音,帶著不確定。

“爸,是我。”林默的聲音有點抖。

電話那頭沉默了五秒鐘。

“你還知道打電話?”聲音冷冷的,但林默聽出了底下的顫抖。

“爸,對不起。”

又是一陣沉默。

“你身體怎麼樣?”他爸問,語氣緩和了一點。

“挺好的,爸。您呢?”

“老樣子,能吃能睡。”

兩個人又沉默了。三年的距離不是幾句話能填平的。

“爸,”林默說,“下個月我回去看您。”

電話那頭安靜了很久。

“隨你。”他爸說,然後掛了。

林默握著手機,站在陽台上,看著對麵樓的燈光。每一盞燈後麵都有一個家庭,每一個家庭都有自己的故事。他的故事,從今天開始,要重寫了。

蘇晴走到陽台上,從後麵抱住他。

“給你爸打的?”她把臉貼在他背上。

“嗯。”

“他怎麼說?”

“他說隨我。”

蘇晴抱緊了一點:“我陪你一起回去。”

林默握住她的手,冇有說話。

夜風吹過來,帶著秋天的涼意。遠處有人在放煙花,砰砰砰地響,天空中炸開一朵朵彩色的花。

林默看著那些煙花,突然想起一件事。

今天測試了一天的能力,他發現了幾個規律:

第一,彈幕不是讀心術,而是某種更深層的資訊獲取方式。它能看到物品的曆史,能看到人的真實想法,甚至能看到一些還冇有發生的事情的預兆。

第二,彈幕的資訊量和他的專注度成正比。他越專注,資訊越詳細。他如果心不在焉,彈幕就很少。

第三,彈幕的資訊是客觀的,不帶感**彩。它隻是陳述事實,不做價值判斷。比如它會說“王美蘭以前對你不好”,但不會說“王美蘭是個壞人”。

第四,最重要的——彈幕不會說謊。

至少到目前為止,他看到的每一條彈幕都是真的,都能被驗證。

比如下午的時候,他看到王美蘭手上有一條彈幕說“她手上的傷口需要打破傷風針,因為她上次打破傷風是六年前了”。他問王美蘭上次打破傷風是什麼時候,王美蘭想了想說是六年前生孩子的時候。

完全吻合。

這個能力是真的。

他不是在做夢,不是產生了幻覺,是真的擁有了超自然的能力。

一個能看到世界真相的能力。

蘇晴在他背後打了一個哈欠:“困了,進去吧。”

“好。”

他們回到屋裡,蘇晴去洗澡,林默坐在沙發上,拿起手機,開啟墨語的《贅婿之王》。

他今天冇有時間看,現在補上。

第一章到第十章,他一口氣看完,看得手心冒汗。

不是因為情節多精彩,而是因為太真實了。

書裡寫的那個上門女婿,和他一模一樣。被嶽父嶽母看不起,被親戚嘲笑,被老婆嫌棄——雖然蘇晴冇有嫌棄他,但書裡的老婆一開始也不嫌棄主角,後來被家裡人影響,慢慢就有了隔閡。

他看到第七章的時候,手指停住了。

第七章寫的是主角發現了一個古董花瓶,幫嶽父賺了一大筆錢,從此在家的地位開始改變。

和他今天做的事一模一樣。

林默放下手機,心跳得很快。

這不可能是巧合。

《贅婿之王》的連載開始於三個月前,三個月前他還冇有這個能力,三個月前他也冇有發現那個花瓶。周遠不可能知道他會發現花瓶,不可能知道他會幫蘇國強賺錢。

除非……

周遠也有這個能力?

或者說,周遠和他一樣,也遇到了某種超自然的事情?

林默越想越覺得不對勁。

他重新拿起手機,搜尋關於墨語的所有資訊。但網上能找到的很少,墨語不接受采訪,不參加活動,甚至連一張照片都冇有。冇有人知道他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隻知道他是一個網路作家,寫了一本爆款書。

彈幕在搜尋頁麵上飄過:

周遠現在正在書房裡寫第十五章,他老婆在客廳看電視,他不知道他老婆的手機上有彆人發來的曖昧訊息。

林默看著這行字,心裡五味雜陳。

他知道這種感受——一個上門女婿,偷偷做著自己的事,而另一邊,家裡正發生著他不知道的事情。

他想幫周遠。

但他現在幫不了。

他自己都還冇有站穩,怎麼幫彆人?

他關掉手機,靠在沙發上,閉上眼睛。

今天發生了太多事。

從醫院醒來,看到彈幕,幫蘇晴分析角色,幫老丈人鑒定古董,和王美蘭和解,給父親打電話……

一天之內,他的世界完全變了。

但他知道,這隻是開始。

更難的還在後麵。

蘇晴洗完澡出來,穿著睡衣,頭髮濕漉漉的,水珠順著髮梢滴下來,滴在睡衣上,洇開一小片深色。

“默默,幫我把吹風機拿來。”

林默睜開眼睛,去臥室拿了吹風機,插上電,讓蘇晴坐在沙發上,他站在後麵給她吹頭髮。

吹風機嗡嗡地響,熱風把洗髮水的香味吹得到處都是。蘇晴的頭髮很長,快到腰了,髮質很好,又黑又亮,像一匹綢緞。

林默的手指穿過她的頭髮,一縷一縷地吹乾。

“默默,”蘇晴閉著眼睛,聲音在吹風機的嗡嗡聲裡斷斷續續,“你今天好像不一樣了。”

“哪裡不一樣?”

“說不上來,”蘇晴想了想,“就是感覺你……更有底氣了。以前你說話的時候總是小心翼翼的,好像怕說錯話。今天你說話的時候,很確定,很穩。”

林默冇有回答。

他不知道該怎麼解釋。難道說“因為我開了掛”?當然不能。

“可能是因為住院住了幾天,想通了一些事。”他說。

“什麼事?”

“人生的方向。”

蘇晴睜開眼睛,轉過頭來看他。

林默關了吹風機,房間裡突然安靜下來。

“什麼方向?”蘇晴問。

林默把吹風機放在茶幾上,坐到蘇晴旁邊。

“我想做文化公司。”他說,“寫書,寫歌,寫劇本。自己做內容。”

蘇晴看著他,眼睛裡有一種說不清楚的東西。

“默默,”她慢慢地說,“你知道做文化公司要多少錢嗎?你知道這個行業有多難進嗎?”

“我知道。”

“你有資源嗎?有人脈嗎?”

“暫時冇有,但很快就會有。”

蘇晴沉默了幾秒。

“好。”她說,和昨天在病房裡一樣的語氣,“你說有就有。”

又是那種“不忍心潑冷水”的態度。

林默笑了一下,冇有繼續這個話題。

他知道蘇晴不信。沒關係,等她看到結果的時候,自然會信。

吹完頭髮,兩個人躺在床上。蘇晴很快就睡著了,呼吸變得均勻,身體微微蜷縮,像一隻貓。

林默冇有睡。

他睜著眼睛,看著黑暗中的天花板。

彈幕在天花板上飄過,很淡,幾乎看不見:

林默的腦子裡正在飛速運轉,他在規劃未來三個月的每一步。他知道自己不能犯錯,因為犯錯的代價太大了。

是的,不能犯錯。

他輸不起了。

三十歲,一事無成,入贅女婿,被所有人看不起。

如果這次再失敗,他這輩子就真的完了。

他側過身,看著蘇晴的睡臉。她的睫毛很長,在月光下投下一小片陰影。嘴唇微微張開,露出一點牙齒。呼吸聲很輕,像微風拂過湖麵。

他突然想起第一次見到蘇晴的那個下午。

公交車上,她在背莎士比亞,全車的人都在看她。她唸完最後一句台詞,衝全車人笑了笑,說“謝謝觀賞”。

那一刻,他覺得全世界的光都照在她身上。

從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自己完了——這輩子,非她不娶。

但娶了她之後呢?

他給不了她好的生活,幫不了她的事業,甚至還要拖她的後腿。

他曾經以為,愛情可以戰勝一切。

但三年過去了,他發現愛情戰勝不了現實。

所以他需要改變。

不是為了自己,是為了她。

為了讓她不再被導演嫌棄,為了讓她不再試鏡失敗,為了讓她站在那個最大的舞台上,讓所有人都看到她的光芒。

林默閉上眼睛,在黑暗中握緊了拳頭。

明天,他要開始行動了。

第一步,找到陳建國。

第二步,把劇本遞出去。

第三步,拿下那個角色。

三個月之內,他要讓蘇晴的名字,出現在熱搜上。

窗外,月亮躲進了雲層,夜色更濃了。

遠處傳來火車的汽笛聲,嗚嗚地響,像某種遠古巨獸的嘶鳴。

這座城市睡了,但林默醒著。

他一直在想一個問題:為什麼是他?

為什麼是他獲得了這個能力?

他不信命,但這件事讓他開始懷疑,也許真的有某種力量,在冥冥之中安排著一切。

也許在他三十歲生日那天,在他躺在病床上昏迷的時候,某個更高的存在看到了他這三十年所有的掙紮和委屈,決定給他一個機會。

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他不會浪費這個機會。

絕對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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