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了50門120毫米重型迫擊炮後,沈默覺得可以取消他向蘇聯定製的日本九一式105毫米榴彈炮,改為定製120毫米重型迫擊炮了。畢竟日軍的九一式105毫米榴彈炮還是太重了,全重1500公斤,行軍狀態重2137公斤。
雖然120毫米迫擊炮的射程不足,但是方便靈活啊,而且威力巨大,很適合於天朝戰場的山地作戰。不過75毫米野戰炮還是需要的,畢竟新五軍也需要有遠端火炮。
“老爺!”
“什麼事?”
第二天沈默從淺間櫻子的身邊爬起來刷牙時,王全就前來彙:“小鬼子的上海憲兵司令部的司令官三浦三郎在報紙上登報,要求炸燬他們軍火庫的人出去自首,否則就屠殺上海的百姓。他們說隻要那炸燬軍火庫的人不出現,他們就每天殺一百人、一千人,甚至是一萬人。”
沈默嗤笑了一聲,想用道德綁架他?小鬼子想得太多了。既然上海憲兵司令部這麼跳脫,那麼今晚就拿他們開刀吧。
上海憲兵司令部是今年元月份才成立的,司令官是三浦三郎少將。
三浦三郎在擔任上海憲兵司令部的司令官之後,就開始在上海實施極為恐怖的高壓統治,並想儘一切辦法勒索被抓捕的人的贖金,不管那些人有冇有罪。
上海市民對日本憲兵隊的觀感,是厭惡與畏懼兼而有之,而天朝的抗日誌士對日本憲兵隊,則是恨的牙癢癢。
一旦被抓進了日本憲兵隊,就已經註定會九死一生,即使你能夠活著出來,都會多少留一些殘疾,缺胳膊短腿,耳聾眼瞎,屢見不鮮。
上海日本憲兵隊的內部組織分為兩大部門。第一課是警務課,主管一般行政,包括人事、則經、總務等。第二課則是特高課,主管業務包括諜報、謀略、行動等。
特高課極為惡毒,他們所謂的諜報,是以社會情報為主,通過一批甘為爪牙的翻譯充當眼線,再轉手利用當地的流氓地痞,東拉西扯胡說八道一番,正好製造一個上下其手、魚肉鄉裡的好機會。
說起那些日本翻譯,也是喪儘天良的人滓,狐假虎威,無惡不作。
特高課主持下的行動,實際上就是抓人和整人,而且是毫無人性。
上海日本憲兵隊所屬的地區性憲兵分隊許可權極大,其內部組織與本部同型,最主要的是都設有特高課,專注於抗日活動。
憲兵隊本身並冇有司法權,但具有無限期的拘留權,也就是說,他不能判,卻可以關,甚至可以虐殺。所以在憲兵隊及各分隊均設有留置所。那些不幸被抓的天朝人,在留置所內一關好幾年是常事,死在憲兵隊裡的也經常發生。
憲兵隊留置所的管理,也是毫無人性的,除去嚴苛的守則之外,完全是以管理人員的喜怒愛好為轉移,他不高興,可以隨便敲你幾下或踢你幾腳出氣,他一時興起,也會把一個人當成玩具般的戲耍一番,或是餓你幾天,罰你晚上不準躺下睡覺,簡直就是喪儘天良。
憲兵隊本身冇有司法權,那麼如何結案?據說,凡是由憲兵隊擬定處以死刑或徒刑的,一律都解送當地日本駐軍最高司令部軍法機關去處理,實際上,隻是一個形式而已。
至於案情如何,軍部則概不過問;擬判徒刑的就發監執行。擬判死刑的,軍部就秘密執行了,從來都不作公開之宣告。
日本憲兵隊對人犯的處置,除了通過形式的司法程式之外,還有很多不同的方式。
比如抓錯了人,白抓,隻能自認倒黴,能得到一個交保釋放的機會,就已經是徼天之幸了。而且其中還有很多人因交保而被傳話人大肆勒索的。
還有就是留置調查。這一查就是幾個月,一訊就會脫層皮,何時才能查得明白,那隻有天知道!
再是轉移管轄地區留置調查。一個地方查不出明堂,換個地方再查,查來查去,一訊再訊,節節苦難。
還有一種案情複雜且始終查不清楚的,就索性擺在一邊拖下去了。這隻有生命力最強的人才能活下去。
至於說到因刑致死的,也屬司空見慣的事,對於小鬼子來說,根本算不了什麼,也從來不會追究責任。所以有很多人無緣無故的失蹤了,大部份都是走上這條閻王路,連屍首都不知道丟到哪裡去了。
除了調查,日本憲兵隊在扣押國人期間,還會施以各種刑罰。
最簡單的有幾種。
一是打:不用器具,光是用手打。巴掌、拳頭一起來,冇頭冇腦,打得你眼睛冒金星,口吐鮮血。
二是摔:抱起來、背起來、掄得高高的,往地下摔,狠狠的摔。摔一回不夠,再來第二回,把胳膊、腿都摔斷了。
三是踢:日本憲兵穿的牛皮鞋,很硬很重,彷彿踢足球似的,鞋底上還多了幾顆鐵釘子。他們就是穿著這種皮鞋朝肚子底下、迎麵骨上踢。如果想要用手去護著,他就以連環腳亂踢一通。
四是撞:一把抓住頭髮,搗蒜般的硬往牆上撞,冇有不頭破血流的。即使支撐不住躺下來,他還要按在地上撞幾下。
五是燙:燃燒中的煤炭,叼在嘴唇上的香菸,炭火盆上的火筷子,煤爐子用的鐵通條,都可以隨手拿來燙任何部位;燙過以後,起泡、潰爛,一簇簇、一大片。
六是跪:拉起褲管,跪在尖銳的物體上,有棱角的碎石子、打破的玻璃杯等等。
七是軋:鉛筆桿軋手指頭,凳子腿軋腳指頭,一個人坐在胸口上,一顛一顛往下軋,再就是棍子夾在腿肚子裡再施以壓力等,不一而足。
八是刺:現成的刺刀,削尖了的鉛筆,吃東西剩下的竹牙簽等,都是他們的刑具,一時興起,可以亂刺。把牙簽刺到指甲縫裡,痛徹肺腑,很多人都堅持不下去。
還有幾種更狠毒的:
九是咬:不是人咬,而是指使訓練過的狗咬人。狗是不脫野性的狼狗,一聲令下,它會不顧頭臉、不顧屁股的亂咬一陣,一直到叫停。一個好生生的人很快就會被咬得皮開肉爛、血淋滴噠。
十是灌:把一個破麻袋套在頭上綁緊,再倒轉過來,由兩個人倒提兩條腿,把人浸在遊泳池裡,過一會提上來,再浸下去,幾個反覆下來,弄得不死不活。
十一是電:級彆高一點的憲兵隊,差不多都有電椅。這種特製的椅子,隻要人電相通,可以說渾身上下,毛髮皆豎,冇有一處不難熬的,而且還會破壞人體組織,留下很多後遺症。
十二是嚇:這是屬於心理的精神虐待,日本憲兵最慣用的就是陪綁。所謂陪綁,是陪著執行死刑的人一起綁赴刑場。要殺的雖是其他的人,可是陪綁的人不知道,讓你看在眼裡,嚇得亡魂皆冒。
抗戰時期駐在天朝的日本憲兵刑罰,風格基本上都差不多。這種瘋狂的情況一直持續到珍珠港事件爆發。
珍珠港事件爆發後,因日軍南進,已經無力強占大陸了,甚至陷於泥潭之中。到了那時,日軍已經有些外強中乾了,所以日本憲兵的作風也慢慢的開始從瘋狂傾向於懷柔,嗜殺之風也稍稍有些收斂。
等到美軍開始反攻後,日本憲兵也已經到了色厲內荏末期了。不過,日本憲兵並冇有完全停止對天朝人的屠殺,隻是手軟了、膽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