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站在老橡樹下,看著廣場上逐漸散開的人群,原本以為這場花車巡遊會草草收場,畢竟按照在拆那的情況來說,活動肯定是辦不下去了。
而且絕對會有一群公知在那反思,在那這鍋怎,我陷思。
但他顯然低估了美利堅人民的心理素質以及牢美的基層管理風格。
「嘿!那瘋子跑了是吧?」
「跑了跑了,往西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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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克!我槍都掏出來了,結果冇趕上!」
幾個穿著迷彩背心、腰上別著手槍的中年男人正聚在一起,語氣裡居然帶著幾分遺憾,墨鏡配著牛仔帽,標準的紅脖子造型。
李昂順著聲音望去,隻見廣場西側的街道上,不知何時已經聚集了二三十號人。
這些人成分複雜——有穿著工裝褲的農場主,有襯衫筆挺的上班族,有退休的老頭,甚至還有幾個十幾歲的半大孩子。
他們手裡拿著的東西更雜:獵槍、手槍、棒球棍、星條旗、草叉,還有個穿著二戰軍裝的大爺拎著把看起來能當文物的武士刀。
一個戴牛仔帽的紅脖子站在F150皮卡的引擎蓋上,正用洪亮的嗓門指揮:
「聽著!咱們分成三組,每組負責兩條街!見到可疑人員直接喊話,不配合就開槍!記住了,這裡是我們的社羣,咱們有保衛社羣的權利!」
「耶!!!」
人群爆發出歡呼聲,不知道的還以為在開特攝粉絲聚會。
李昂嘴角抽了抽,他看見連剛纔那個賣「奧丹姆大救駕」的攤主都加入了隊伍,手裡攥著把黃油刀,表情嚴肅得像要奔赴戰場。
費城來的瓊斯警探試圖控製局麵:「各位,請保持冷靜!警方會處理...」
「得了吧!條子!」一個滿臉絡腮鬍的男人打斷他,「等你們從費城調人過來,那瘋子早跑冇影了!咱們自己社羣自己保護!」
「對!自己保護!」
「Second Amendment!Second Amendment!」
不知誰起了頭,人群開始齊聲喊起憲法第二修正案,氣氛熱烈得像是獨立日遊行。
李昂默默退到更遠的陰影裡,孩子們,這種魔怔牢美真的得遠離,無論你是留學還是work。
他算是看明白了,對於這幫樂子人來說,癮君子的襲擊事件根本不是恐怖片,而是戶外真人對掏的開幕式。
畢竟在美利堅,能合法拿著步槍在街上晃悠的機會可不多。
「自由的空氣啊,真香甜,呸。」李昂嘀咕著,默默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