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偽造的債務糾紛
審訊室裡。
宋明輝三十五六歲,圓臉,體型偏胖,穿一件深色T恤。
和林默想象中“城裡做生意的侄子”差不多。坐姿端正,雙手交疊放在審訊桌上,表情剋製。
他旁邊坐著一個律師。四十多歲的男人,薄嘴唇,襯衫領口係得很緊。
沈星彤坐在對麵,手裡拿起借條。
“宋明輝,你說這張借條是你叔叔宋誌遠生前寫的?”
“是。”宋明輝的聲音很平,語速不快。“兩年前,我叔叔找我借了兩萬塊錢。我做生意的人,也不差這點錢,本來不打算要他還。但他堅持寫了借條。”
“你叔叔找你借錢做什麼?”
“修房子。他說屋頂漏了,要買材料。”
沈星彤翻了一下借條。紙張確實泛黃,摺痕陳舊,上麵的字跡用藍色圓珠筆書寫,墨跡有褪色。
“你在城北分公司辦理保單掛失補辦的時候,為什麼把受益人改成你自己?”
宋明輝的律師開口了。
“沈隊長,我的當事人已經解釋過了。宋誌遠生前與其妻子方秀蓮的關係並不融洽。宋誌遠曾多次口頭表示,希望將保險受益權轉給侄子宋明輝,作為兩萬元借款的抵償。”
律師從公文包裡取出一張列印件。
“這是宋明輝提供的不在場證明。事發當天,宋明輝在海滄市城區的建材店正常營業。店鋪監控記錄、客戶簽收單,還有兩名員工的書麵證詞均可佐證。”
沈星彤拿過不在場證明掃了一遍。
“宋明輝不在場不代表他沒有參與。你的當事人可以僱人作案。”
“那請警方拿出證據。”律師笑了一下。“我注意到你們目前用來建立關聯的,主要是一段來源不明的音訊錄音。我的當事人對音訊真實性提出異議。而且就算音訊是真的,裡麵說話的人是王二狗,不是宋明輝。傳聞證據在刑事訴訟中不具備直接證明力。”
旁聽室裡。
林默盯著審訊借條。
隔著單向玻璃,距離大約四米。
視線定在借條右下角的簽名處。
“宋誌遠”三個字,藍色圓珠筆,字跡偏大,筆畫粗重。
四米的距離,肉眼看簽名的細節很吃力。
但林默不需要肉眼。
【微觀透視】。
視野推進。穿過玻璃,單向玻璃的結構是兩層普通玻璃夾一層半反射膜,總厚度不超過兩厘米,在三米可視深度內可以穿透。
穿過玻璃後,視線對焦到審訊桌上的借條。
四米。超出三米的極限距離。
看不到借條纖維層級的微觀結構。
林默往前走了兩步,靠近玻璃。距離縮短到兩米多。
透視焦點壓到借條紙張表麵。
紙張的纖維排列浮現出來。
第一個發現。
紙張有些泛黃。但泛黃的分佈不均勻。四個邊角和摺痕處的黃色更深,中間區域相對淺。
自然老化的紙張,氧化應該從外緣均勻向中心推進。四周深、中間淺符合規律。
林默注意到了另一個問題。
紙張左上角有一小片區域,黃色的色調和其他部分不一樣。其他位置的黃偏暖色,是空氣中水分和光照長期作用的結果。但左上角一小片黃偏冷,帶著些焦褐。
茶漬,或者煙熏。
林默切換【筆跡鑒定專精】。
簽名“宋誌遠”三個字的運筆特徵開始在腦中分解。
第一筆。“宋”字的寶蓋頭。
起筆方向從左向右,橫畫的起始端有一個微弱的逆鋒,落筆時筆尖先向左回了一下再向右行進。
這個動作在書法裡叫藏鋒起筆。日常手寫極少出現,除非書寫者長期練過毛筆字。
林默在方秀蓮遞來的原始保單上見過宋誌遠的簽名。那個簽名的起筆是直接從左向右切入的,沒有逆鋒。
一個七十歲的農村泥水工,寫字一輩子沒變過的肌肉記憶,突然在兩年前的借條上多了一個逆鋒?
不合理。
第二個破綻。
“遠”字的走之底。
走之底是圓珠筆書寫中最能暴露肌肉記憶的筆畫。
因為它需要連續完成三個動作。
點、橫折折撇、平捺。平捺的收尾,書寫者的手腕會自然帶出一個方向固定的出鋒。
原始保單上宋誌遠的“遠”字,平捺收尾方向偏右下,筆尖離紙的拖尾很短。
寫字速度快、手腕力量大的人纔有這個特徵。
借條上的“遠”字,平捺收尾方向偏右上,拖尾很長。手腕在收筆時做了一個刻意的上挑動作。
模仿者看到了原始簽名“遠”字的整體形態,但沒能復刻手腕肌肉的運動方向。
兩個破綻加在一起,結論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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