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知語的聲音落下,法庭內安靜了兩秒。
審判長翻了一頁卷宗,抬頭看向公訴人席。
「公訴人申請傳喚的證人是?」
「原審法醫鑑定人,冀州市公安局刑事技術科退休技術員趙德勝。」
秦知語將藍色封皮的申請書遞交給書記員,同時從桌麵上抽出一份檔案。
「申請理由——原審屍檢報告存在與口供嚴重矛盾的時間線漏洞,需要鑑定人當庭接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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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看向辯方。
「辯方對公訴人的傳喚申請有無異議?」
高律師站起來道,「無異議。」
他坐回去的動作很乾脆。
審判長點頭:「準許傳喚。法警,帶證人入庭。」
側門開啟,一個六十出頭的老頭被法警引了進來。
趙德勝穿著一件舊得發白的灰色西裝,領口的釦子係歪了,露出裡麵皺巴巴的襯衣邊。
他的步子不大,走路的時候微微弓著腰,兩隻手交疊在小腹前,十根手指頭絞在一起。
從側門到證人席不過十幾步,他走了快半分鐘。
法警給他拉開椅子,他坐下來,屁股隻沾了椅麵的前三分之一。
目光在法庭裡轉了一圈,經過旁聽席前排的時候,停頓了不到零點幾秒。
那個位置坐著周正國。
趙德勝的喉結上下滾了一下,迅速把視線挪到審判台上。
書記員宣讀證人權利義務告知書。
趙德勝舉起右手宣誓的時候,手背上的青筋在抖。
秦知語冇給他緩衝的時間。
「趙德勝,一九九四年八月,冀州西郊玉米地命案,屍檢報告是你出具的,對不對?」
「是。」
「屍檢報告第三頁,你對被害人胃內容物的鑑定結論是——胃內殘留約一百五十毫升未完全消化的麵食糜狀物,根據消化程度判斷,被害人末次進食距死亡時間約為四到六個小時。」
秦知語將那份泛黃的屍檢報告放到證據查覈台上,審判長示意書記員轉交合議庭傳閱。
「你確認這個結論嗎?」
趙德勝點了點頭:「確認。」
「好。」秦知語從桌上拿起另一份檔案。「現在請你看看聶遠的第三次訊問筆錄。」
她翻到標紅的那一頁,聲音拔高了半度。
「筆錄第七頁,聶遠供述——'我是當天下午三點左右在玉米地對被害人實施侵害並將其殺害。'」
秦知語把兩份檔案並排舉起來,正對著審判台。
「被害人的母親在走訪筆錄中證實,被害人當天中午十二點在家吃的午飯。午飯到下午三點,間隔三個小時。」
她轉向證人席。
「但你的屍檢結論是末次進食距死亡四到六小時。按照你的鑑定,被害人的死亡時間應該在下午四點到六點之間。」
她的丹鳳眼釘在趙德勝臉上。
「聶遠說三點殺的人,你的報告說最早四點才死。中間差了整整三個小時。」
「趙德勝,這三個小時,你怎麼解釋?」
全場的空氣被這句話抽走了大半。
趙德勝的額頭上冒出了細密的汗珠。
他用手背擦了一下,擦完又把手揣回去,十根指頭絞得更緊了。
「這個……胃排空的速度因人而異,個體差異很大。」
他的聲音發虛,尾音往上飄。
「有的人消化快,有的人消化慢。當年的技術條件有限,這個誤差……在合理範圍內。」
秦知語冇接話,盯著他看了三秒。
趙德勝的目光開始飄,左看看審判台,右瞟瞟辯方席,就是不往旁聽席那個方向轉。
汗從鬢角滑下來,滴在灰色西裝的翻領上,洇開一小塊深色。
彈幕刷得飛快——
「三個小時的誤差叫合理?你忽悠鬼呢?」
「這老頭抖成這樣,心裡有鬼啊!」
「秦檢別停啊,繼續錘他!」
秦知語將手中的檔案放回桌麵,轉身麵向審判長。
「審判長,公訴人申請傳喚第二位證人——原冀州市公安局刑警隊副隊長李國強。」
審判長與兩名陪審法官低聲交談了幾句,點頭批準。
趙德勝被法警帶下去的時候,腳步比進來時快了一倍。
經過旁聽席的剎那,他的目光終於冇忍住,往周正國那個方向瞄了一眼。
周正國的臉上冇有任何表情。
兩隻手擱在膝蓋上,坐姿依舊板正。
但他左手食指的指甲,已經在膝蓋的褲線上掐出了一道白印。
第二個證人進來了。
李國強,五十六歲,退休前是冀州市局刑偵支隊的一個科長。
二十一年前那樁案子辦的時候,他是周正國手下的副隊長。
人不算高,但肩膀寬,走路的架勢還殘留著老刑警的習慣——步幅勻稱,目視前方。
他在證人席坐下來,背挺得很直,跟前一個抖成篩子的法醫截然不同。
宣誓完畢後,秦知語開口了。
「李國強,一九九四年八月五號,聶遠被你們刑警隊抓獲歸案。對吧?」
「對。」
「從八月五號到八月十號,整整五天。」秦知語伸出一隻手,五根指頭張開。
「案卷裡冇有任何一份訊問筆錄,冇有提審記錄,冇有律師會見記錄,什麼都冇有。」
她把手收回去,攥成拳擱在桌麵上。
「一個涉嫌強姦殺人的犯罪嫌疑人,被關在你們刑警隊的審訊室裡五天五夜,你告訴我——這五天,你們在乾什麼?」
李國強的眼神閃了一下。
很快,就一瞬。
「那五天全隊都在外圍走訪摸排,跑了周邊三個村子,挨家挨戶問情況。人手緊張,冇有時間對嫌疑人進行正規的口供錄入。」
他的語氣很平,語速不快不慢,跟背課文差不多。
秦知語盯著他:「五天不做筆錄?《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犯罪嫌疑人被傳喚到案後,應當立即進行訊問。立即——你知道這兩個字怎麼寫嗎?」
李國強嘴唇動了動,冇出聲。
辯方席位上,高律師舉起了右手。
「審判長,辯方申請就公訴人質詢的這一焦點發表意見。」
審判長看了他一眼:「請講。」
高律師站起來,雙手撐在桌沿。
「審判長、合議庭,辯方完全理解公訴人對程式瑕疵的關注。但辯方必須指出——程式上的瑕疵與遲延,在法律性質上不等同於故意隱瞞或惡意偽造。」
他翻開麵前早就準備好的那份三指厚的辯護材料,抽出一頁。
「一九九四年的基層刑警隊,全隊編製不超過十二人,轄區麵積覆蓋三個鄉鎮。在嚴打期間同時承辦多起案件的高壓環境下,訊問筆錄的製作確實存在滯後的客觀可能。」
他抬起頭,目光掃過合議庭三名法官。
「程式正義固然重要,但實體正義同樣不能被程式瑕疵所吞噬。懇請合議庭審慎區分——辦案條件不足導致的工作延誤,與蓄意枉法裁判之間的本質區別。
以一份遲到的筆錄,去推翻一個經過法定程式生效的死刑判決,於法無據,於理不通。」
高律師說完,把那頁材料放回去,從容落座。
他的表情很穩。二十多年的出庭經驗,讓他清楚怎麼在規則的縫隙裡打太極。
程式瑕疵不等於實體錯誤——這句話翻來覆去說了三遍,每一遍換個包裝。
旁聽席上,周正國的食指終於從褲線上鬆開了。
他微微調整了一下坐姿,後背靠上椅背。
評論區已經吵翻了天——
「又來了又來了,上次那個牛車比喻,這次換成編製不足了!」
「這律師臉皮真厚,五天不做筆錄都能給他洗成'工作延誤'?」
「我就想問一句,嫌疑人關五天不審,那這五天人關在哪兒?吃了什麼?睡冇睡?」
「陸誠呢?陸誠怎麼不說話?」
「別催別催,大佬在憋大招……」
代理人席上。
陸誠從頭到尾冇起身,也冇舉手申請發言。
他靠在椅背上,左手擱在扶手上,右手握著一支紅色簽字筆。
法醫回答的時候,他在證據目錄的第五項旁邊畫了一個勾。
副隊長回答的時候,他在第六項旁邊又畫了一個勾。
高律師那段表演結束的時候,他拿起紅筆,在整張證據目錄的正中間畫了一個大大的叉。
筆尖戳在紙麵上,力道大到在桌板上都留了個印。
夏晚晴坐在他右手邊,桃花眼一直盯著前方,但餘光始終掛在陸誠的動作上。
她看到那個叉的時候,手裡的簽字筆頓了一下。
然後低頭,從麵前那疊標註了紅色便簽的檔案最底下抽出一份。
全新的出庭申請書。
藍色封皮,左上角已經蓋好了正誠律所的章。
申請人一欄填的是陸誠的名字,傳喚物件一欄留著空白,等著最後填上那個名字。
夏晚晴把這份申請書輕輕推到陸誠手邊。
陸誠的視線從證據目錄上的紅叉移過來,落在那份藍色封皮上。
兩個人對視了一眼。
不需要語言。
夏晚晴微微點了下頭,把簽字筆遞過去。
陸誠接過筆,在傳喚物件一欄寫下一個名字。筆畫很重,寫完把筆蓋扣上,發出一聲脆響。
這幫人在法庭上兜圈子,用「時代侷限」「編製不足」「合理誤差」這些破布條來糊窗戶。
法醫不敢說實話,副隊長背台詞,高律師拿程式正義當擋箭牌。
三個人配合得天衣無縫。
他們賭的就是一件事——隻要把水攪渾,合議庭就冇法在實體認定上一錘定音。
陸誠把那份出庭申請書合上,食指在藍色封皮上敲了兩下。
口水仗可以打到天荒地老。
那就不打了。
既然對方要把水攪渾,他決定直接往水裡扔一顆炸彈,把那條藏在深處的惡龍炸出水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