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錄製《50 Ways to Say Good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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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曼哈頓。
Jungle City 錄音室
林季從SLS AMG標誌性的鷗翼門下走出來。
手裡提著兩杯咖啡。
門口,盧克正雙手抱胸,滿臉幽怨地盯著他。
那表情,活像個被始亂終棄的小媳婦。
顯然對昨晚林季半路把他趕下車,去私會亞曆珊德拉的事,還耿耿於懷。
“諾,你的。”
林季將其中一杯焦糖拿鐵遞過去,算是對自己昨晚行為的補償。
盧克的臉色瞬間由陰轉晴,開心地接過,猛喝一大口。
然後,他的臉唰地一下又垮了下來。
“見鬼!怎麼是少糖的?J!我昨晚在紐約的冷風中足足站了四十分鐘打不到車!我需要充足的糖分來撫慰我受傷的心靈!”
林季不說話。
隻看了一眼盧克被襯衫勒緊的肚子。
冷冷地笑了一下。
這種無聲的嘲諷,殺傷力比任何毒舌都強。
“……”盧克被噎了一下,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肚子,默默閉嘴。
林季冇理會他便秘般的表情,推開玻璃門往裡走。
“樂手都到了嗎?”
《50 Ways to Say Goodbye》在吉米秀上首唱時,林季隻用了一把木吉他做伴奏,主打一個隨性。
但但正式發行的錄音室版本,他要做得更豐富、更具層次感。
加入更多的拉丁元素。
康佳鼓的熱情,弗拉明戈吉他狂野的掃弦,還有小號明亮的旋律線。
帶一點痞氣,帶一點嘲弄,像是在葬禮上吹出歡樂頌的那種戲謔感。
用歡快的編曲去反襯歌詞裡那些離奇的死法。
隻有節奏感足夠強,那種諷刺的黑色幽默才能徹底釋放出來。
“都到了,等你半天了。”盧克小跑著跟上來,“都是圈裡最好的那批樂手,檔期特彆滿,為了給你錄這首歌,推了好幾個活兒。”
林季走進錄音棚,幾個膚色各異的樂手正在除錯樂器。
看到林季進來,他們停下動作,目光齊刷刷掃過來。
眼神中帶著好奇,以及不加掩飾的輕慢。
J·Lin,這個最近在樂壇傳得沸沸揚揚的名字,他們耳朵都快聽出繭子了。
但傳聞中那個“一個人包攬詞曲編錄混”的故事,在這些身經百戰的老炮兒眼裡,多半是唱片公司立人設的誇大噱頭。
一個剛二十出頭的亞裔小夥子,能有多神?
“大衛,吉他手。馬特,鼓手。保羅,貝斯手……”盧克在一旁簡單地介紹了一圈。
林季冇有寒暄。
他直接走到控製室的調音台前,開啟膝上型電腦,把提前做好的編曲思路檔案投到了牆上的顯示屏上。
“各位,今天我們要錄的歌你們應該都聽過Demo了。
吉米秀上那把木吉他隻是個半成品,那是為了脫口秀的效果。這首歌的正式版,我要它聽起來更熱鬨,更瘋狂一點。”
馬特走到康佳鼓前,拍了兩下:“節奏要多快?按照原版Demo的速度嗎?”
“BPM提快一點,120左右。”林季指了指大衛,“副歌部分的掃弦,我需要那種極具攻擊性的感覺。”
大衛皺了皺眉,語氣帶著點‘前輩’的傲慢:“要哪種攻擊性?男孩,你得說明白。音樂可不是靠嘴說的。”
林季冇廢話,直接走過去,朝大衛伸出手,一把接過了他手裡的弗拉明戈吉他。
手指在琴絃上精準落位。
他的右手動作極快,弗拉明戈特有的輪掃技巧在他的手下直接炸開,指甲擊打琴絃的聲音猶如暴雨傾盆。
清脆而急促的吉他聲在錄音棚裡炸開,節奏感強得讓人頭皮發麻。
大衛看直了眼。
他本來以為林季隻是個會寫流行歌的偶像,冇想到這吉他功底這麼紮實,這掃弦的力度和速度,絕對是下過苦功夫的。
林季麵無表情地彈完一小段,把吉他交還給大衛。
語氣依然平淡:“就是這種感覺。騷氣一點,放開一點。彆收著,越誇張越好。”
大衛徹底服氣,態度180度大轉彎:“懂了,交給我。”
林季轉頭看向馬特:“
康佳鼓的底鼓要沉,手上的拍擊聲要脆。副歌**的時候,你要把整個場子的氣氛推上去,不要怕搶了人聲的風頭。”
馬特重重地點了點頭,比了個“OK”的手勢。
林季拍拍手:“好,大家先過一遍伴奏,找找感覺。”
接下來的幾個小時,林季在控製室裡化身為一個吹毛求疵的音樂暴君。
“鼓點再密一點!馬特,不要收著,放開打!你冇吃晚飯嗎?”
“保羅,貝斯的律動不對!第三小節的滑音太生硬了,重來!”
“大衛,吉他的掃弦速度還要提!我要聽到那種吉普賽式的熱情,而不是在咖啡館裡彈給小女生聽的調調。”
“再來一遍,副歌進管樂的時候,小號的音色再臟一點。”
“再來一遍。”
“再來。”
林季對著麥克風不斷下達指令。
一遍又一遍的重錄,樂手們被折磨得滿頭大汗,但他們清楚,每一遍重錄,效果都在肉眼可見地提升。
這個二十二歲的小子,耳朵靈得像聲呐。
而且他從來不會含糊地說“感覺不太對”“再來一遍試試”。
他給的反饋永遠是具體的——哪個小節、哪個音、往哪個方向修、修多少。
精確到讓人無從反駁,隻能乖乖照做。
林季戴著監聽耳機,身體隨著節奏輕輕搖擺。
腦海中,那場屬於失戀者的盛大狂歡正一幕幕上演。
他時而拿起對講機,對某個樂句的細節提出修改,時而又完全放手,讓樂手們自由發揮,捕捉那些靈光一閃的即興火花。
整個錄製過程,在林季的高壓指揮下,高效得驚人。
直到傍晚六點,林季聽著最後合成的音軌,終於滿意地點了點頭。
這纔是他想要的效果。
樂手們如釋重負,陸續從棚裡走出來,收拾樂器準備離開。
大衛出門的時候停了一下,敲了敲門框。
“嘿,J。”
林季抬頭看他。
大衛認真地看著他,語氣誠懇:“下次有活,叫我。”
林季看了他一秒,嘴角微微勾起,點了下頭:“好。”
林季繼續坐在控製室裡,獨自完成最後的人聲貼合與縮混調整。
等他從錄音室出來,外麵天已經黑透了。
林季拒絕了盧克共進晚餐的提議,獨自開著那輛銀灰色的賓士跑車回家。
剛開上日落大道,車載藍芽響了。中控螢幕上閃爍著“林婉女士”的名字。
林季按下接聽鍵:“喂,媽。”
“喂,小季啊。”林婉的聲音透著掩飾不住的興奮,“媽剛看了新聞!你是不是談物件了啊?”
林季心想平時不看新聞的老媽訊息還真靈通。
“對,談了。”
“哎喲,照片上那姑娘真俊!眼睛藍得像寶石一樣!”林婉樂得合不攏嘴,“什麼時候帶來給媽看看?”
“還早呢。”林季的語氣裡帶著些無奈,“剛開始談。”
“我剛纔在網上查了一下她的資料,她是不是比你大幾歲啊?”林婉突然壓低了聲音,像是在刺探軍情。
林季輕笑一聲,語氣裡帶著幾分調侃:“對,比我大,到時候帶回來,正好給您抱兩塊金磚放店裡鎮宅。”
電話傳來林婉的笑罵聲。
“臭小子!大六歲怎麼了,年紀大點會疼人。我跟你說啊,談戀愛就好好談,彆學娛樂圈那些亂七八糟的風氣。媽就是提醒你一下,彆嫌我囉嗦。”
“媽,您放心吧,”林季哭笑不得,“您兒子什麼人您還不清楚嗎?”
“有你這句話媽就放心了。對了,你什麼時候回洛杉磯啊?”
“過陣子吧,紐約這邊還有工作要收尾。”
“行,工作重要,你們年輕人自己安排,媽就是問問,不煩你了啊,店裡來客了,掛了哈!”
結束通話電話,綠燈亮起。
林季踩下油門。
這週末就是亞曆珊德拉的生日了。
送什麼禮物好?
包?衣服?化妝品?
林季在腦子裡把這些選項過了一遍,然後全部否決。
這些東西,她自己什麼都不缺。自己隨便買個名牌包,未必能買到她心坎上。
送這些東西,太普通,也太冇誠意了。
他想要送一件有特殊意義的禮物。
車子不知不覺地開到了第五大道。
這裡是紐約最頂級的商業街,彙集了全世界所有的奢侈品牌。
林季把車停進地下車庫,他戴上鴨舌帽和黑口罩,把自己捂得嚴嚴實實,走進了這條紙醉金迷的街道。
路過LV旗艦店,他搖了搖頭。
路過Gucci櫥窗的最新款竹節包,還是覺得不夠驚豔。
走到Prada門口時,他下意識繞開了。
逛了半個多小時,他始終冇找到想要的東西。
直到那一抹標誌性的藍闖入視野。
Tiffany & Co.(蒂芙尼)。
林季停下腳步。
珠寶?
這似乎是個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