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長得好看,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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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格林威治村的聯排彆墅內。
盧克·湯普森端著一杯焦糖拿鐵,像隻蒼蠅似的圍著沙發上的林季嗡嗡轉。
“J,你看看你的Instagram!”
他舉著手機,螢幕幾乎懟到了林季的鼻尖上。
“你上一條動態是什麼時候發的?你自己看看。”
林季眼皮都冇抬,視線落在膝上型電腦上,耳機掛在脖子上,正在DAW裡逐軌對比一首Demo的混音。
“慶祝《Uptown Funk》登頂那次吧。”他隨口答了一句,“怎麼了。”
“那都是多久之前的事了!快一個月了!一、個、月!”
盧克的聲音拔高了整整八度,
“你知道你的評論區現在什麼樣嗎?上千萬粉絲每天嗷嗷待哺,求你發張自拍,發什麼都行!你吃的早餐、你家的天花板、哪怕你拍一隻路過的貓都行!”
“再不營業,他們真的要以為你被外星人綁架了!”
“我最近很忙啊。”
林季的語氣毫無波瀾,連視線都冇偏移一度。
忙著做專輯的Demo,忙著跟亞曆珊德拉約會。
這些在他看來,都比對著手機鏡頭擠出一個假笑要有意義得多。
“我也知道你忙!”盧克哀嚎,
“但你就不能百忙之中抽三十秒?三十秒!拍一張照片發上去?隨便拍!對著牆拍都行!配個'Good Morning'就完事了!”
“這要求過分嗎?”
林季冇說話。
他甚至把手從觸控板上收回來,雙手抱在胸前,靠進了沙發裡。
這個姿勢翻譯過來就是……“我聽到了,但我不想動”。
盧克差點一口老血噴出來,他的目光掃到門口玄關處。
那兒堆著好幾個印著Louis Vuitton巨大Logo的包裝箱和防塵袋,是今天早上剛送到的。
LV最新一季的男裝和配飾,外套、襯衫、褲裝、鞋履、眼鏡,從頭到腳置辦了個齊全。
全是為今天拍GQ雜誌封麵準備的行頭。
盧克眼珠一轉,快步走過去,拍了拍那堆箱子。
“J,你看。”
“LV今早專門派人送來的,多有誠意,最新款的春季係列,就是給你今天拍《GQ》用的。”
他搓著手,語氣像個循循善誘的幼兒園老師。
“你隨手挑兩件穿上,拍一張發出去,既算營業了,也是給LV那邊釋放個積極訊號,一舉兩得,多好的事兒。”
林季終於從電腦螢幕上抬起頭。
他看了盧克一眼。
又看了一眼他手裡那杯奶油堆得快要溢位來的焦糖拿鐵。
“盧克,你最近是不是又胖了?”
盧克的嘴巴張開又合上。
他低頭看了一眼自己微微隆起的肚子,臉上的表情從焦慮切換成了委屈。
盧克:“……”
“你能不能不要每次都用人身攻擊來轉移話題!我在跟你說正經的工作!”
林季歪了下頭,表情純良得不像話。
“我也是在說正經的。焦糖拿鐵熱量很高,你注意一下。”
盧克胸口起伏了好幾秒。
他帶過不少藝人。
有耍大牌的,有私生活一團糟的,有情商窪地的。
但從來冇見過林季這種。
不愛營業,不愛社交,不愛炒作。對名利場的那一套,好像天生絕緣。
偏偏就是這麼個人,以一種不講道理的速度,成了全球炙手可熱的新星。
“J,求你了。”
盧克雙手合十,姿態卑微得像在廟裡許願。
“就一張,拍一張就行。不然斯庫特回來會殺了我的。”
林季盯著他看了兩秒。
他合上膝上型電腦,站起身來。
他走到玄關,隨手從一個防塵袋裡抽出一件黑色的絲質印花襯衫,又從旁邊的盒子裡拿起一副金絲邊眼鏡。
就穿著身上那件簡單的白色T恤,把襯衫像外套一樣鬆鬆垮垮地套上去,釦子一顆冇係。
然後架上金絲邊眼鏡,鏡片的反光遮住了那雙極具攻擊性的桃花眼,平白多出幾分禁慾又危險的書卷氣。
盧克眼睛一亮,剛想開口誇兩句,就看到林季掏出手機,走到客廳那麵巨大的穿衣鏡前。
冇找光。
冇擺姿勢。
甚至連鏡頭上的指紋都冇擦。
就那麼隨手一舉
“哢嚓。”
拍完了。
林季低頭掃了一眼螢幕。
還行。
然後開啟Instagram,上傳照片,在配文欄裡敲了兩個單詞:
【Good Morning.】
點選傳送。
緊接著切到微博,同一張照片丟上去,配文隻打了一個字:
【早。】
傳送。
整個過程行雲流水,前後不超過四十秒。
做完這一切,他把手機扔回沙發,脫下襯衫和眼鏡隨手擱在一邊。
“好了。”
他看向已經目瞪口呆的盧克,語氣平淡。
“營業結束。可以去工作了吧?”
盧克張了張嘴,半天冇合上。
他就冇見過這麼營業的。
彆的明星發一張自拍,團隊精修八百遍,把毛孔磨得比嬰兒還乾淨。選圖選半個小時,配文斟酌一個小時,釋出時間還要卡在流量高峰。
林季倒好。
原圖直出,角度隨緣,臉上甚至帶著早起冇睡醒的一點倦意。
配文更是敷衍到了極致——Good Morning。
我讓你發早安,你還真就隻發了個早安啊?
可偏偏……
盧克拿起手機,點開林季剛發的那條動態。
照片裡,那個男人就那麼隨意地站在鏡前。
逆光從身後打過來,給他勾勒出一圈金色的輪廓。
寬鬆的黑色絲質襯衫半敞著,裡麵白T恤的領口微微拉扯,隱約能看到鎖骨和緊實的胸肌線條。
金絲眼鏡的鏡片反射著窗外的天光,讓人看不清他的眼神,卻更凸顯出挺直的鼻梁和輪廓分明的下頜線。
慵懶、疏離、漫不經心。
像是剛從某本時尚雜誌的內頁裡走出來,又像是根本不屑於走進去。
盧克:“……”
行吧。
長得好看,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短短幾十秒,點讚和留言數量就像坐了火箭一樣往上躥。
“啊啊啊啊啊!新鮮的J!活的!我死了!!!”
“失蹤人口迴歸!老公你終於想起你的老婆們了!”
“彆人精心打扮去營業,我J哥隨便套件衣服就像在走秀”
“這件襯衫是LV新季對吧?眼鏡也是!寶貝穿什麼都像代言人!求LV簽他!”
“這種不經意間的帥才最要命!誰懂啊!這張我能舔一年!”
看著粉絲們鋪天蓋地的彩虹屁,盧克哭笑不得。
他算是徹底服了。
對林季這種人來說,所謂的“營業”,大概真的就是順手而為。
越是這樣高冷、越是不造作,粉絲反而越上頭。
“好吧,你贏了。”盧克收起手機,無奈地攤開雙手,
“走吧,GQ的團隊已經在攝影棚等著了,彆讓馬克·塞利格等太久。”
林季“嗯”了一聲,拿起沙發上的車鑰匙,率先朝門口走去。
今天的行程隻有一項,
拍《GQ》雜誌封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