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血色真相,剪輯溯源
手機螢幕暗下去後,陳默沒再點開那條短訊。他把錢包夾層裡的U盤取出來,插進電腦。資料夾名稱是“備份07”,裏麵存著一段視訊的原始資料包——正是那天他在湖底救人時,岸邊某台攝像機拍下的完整影像。
他雙擊開啟分析軟體。畫麵一幀幀滾動,水花、氣泡、身體動作都被係統賦予的“痕跡鑒定專家”能力自動標記。當初在劇本背麵隨手寫的幾行推算,如今被轉化為精確到毫秒的運動軌跡圖。他調整了三組引數,匯出一份PDF格式的技術報告,標題為《關於網路流傳“陳默救援造假”視訊的剪輯異常分析》。
郵箱彈出新訊息提醒。林雪發來一張照片:某地方媒體公眾號剛釋出的推文截圖,標題寫著《同一段畫麵,為何前後判若兩人?》。配圖是兩幅對比圖,左邊是網傳“造假版”,右邊是未經剪輯的原始片段。她附言:“紀實頻道的主編老同學幫忙推的,現在話題已經上了熱搜第三。”
陳默回了個“好”字,關閉頁麵。他列印了五份報告,用牛皮紙信封裝好,在封口處簽上名字縮寫。第二天上午九點,他準時出現在法院外的茶館裏,見到了昨晚電話聯絡的公益律師。
對方翻看完材料,抬頭問他:“這些資料你從哪兒來的?”
“朋友幫的。”他說,“能用就行。”
律師沉默片刻,點頭:“今天下午一點,聽證會開始。你得親自到場。”
下午一點零七分,法庭內燈光亮起。陳默坐在原告席一側,麵前擺著那份技術報告。法官翻了幾頁,皺眉:“這上麵說,原視訊在第4分18秒到第4分23秒之間,有三次非連續性跳幀?”
“是。”陳默起身,接過話筒,“正常拍攝不會出現這種斷裂。就像走路踩空台階,看著隻是一晃,其實是中間少了一步。”
趙承業方的代理律師立刻反駁:“這份報告沒有出具單位,也沒有第三方認證。我們質疑其法律效力。”
法官看向陳默:“你能證明這份分析的可靠性嗎?”
“不能。”他說,“我不是專家。但我願意花十個小時去弄懂一個真相。”
旁聽席有人低聲笑了。法官抬手示意安靜。
“我可以當庭演示。”陳默說,“隻需要一台投影儀和原始視訊檔案。”
技術員接入裝置。大螢幕上開始播放那段水下救援視訊。陳默一邊講解,一邊暫停、放大、逐幀比對。他指出剪輯點的位置:一處是他在水下轉身時,氣泡流動方向突變;另一處是他托起落水者瞬間,手腕旋轉角度不符合人體力學規律。
“這些細節加起來,說明視訊被重新拚接過。”他說,“不是簡單的加速或裁剪,而是有目的地製造‘遲疑’和‘猶豫’的假象。”
法官下令休庭十五分鐘,委託法院合作的技術機構進行複核。
二十分鐘後,結果返回:檢測結論與陳默提交的報告一致。
法官敲下法槌:“經查,涉案視訊存在明顯人為剪輯痕跡,意圖歪曲事實、誤導公眾。相關責任人已由公安機關依法傳喚。本案認定,惡意剪輯行為構成誹謗罪,依法追究責任。”
掌聲從旁聽席響起。陳默沒動,隻是收好報告原件,放進隨身揹包。
走出法院大門時,陽光正斜照在台階上。林雪等在路邊,手裏拿著錄音筆和筆記本。“記者都在東門堵著,要不要走側門?”她問。
他搖頭:“不用。”
剛走到停車場入口,一輛黑色轎車緩緩停在路邊。車窗降下一半,露出一張熟悉的臉。趙承業坐在後排,西裝筆挺,領帶打得一絲不苟。他沒說話,隻是看著陳默,嘴角微微向上扯了一下,像是笑,又不像。
車窗升起,車子無聲駛離。
林雪盯著遠去的尾燈,聲音壓低:“他這是什麼意思?”
“不知道。”陳默摸了摸口袋,U盤還在。他轉頭看她,“先別接受採訪。等警方公佈剪輯師筆錄再說。”
“你懷疑還有後招?”
“不是懷疑。”他說,“是知道。”
手機震動了一下。是警方聯絡人發來的通知:涉事剪輯師已於今日上午到案,初步供述稱,自己受趙承業助理多次約談,對方以“妹妹入學資格”為條件,要求其對原始視訊進行“節奏優化”。
他看完資訊,鎖屏放回口袋。
林雪站在旁邊,忽然說:“你知道最可怕的是什麼嗎?他們不怕真相曝光,因為他們早就準備好下一個劇本。”
陳默沒接話。他抬頭看了眼天空,雲層緩慢移動,遮住了一部分陽光。遠處一輛快遞三輪車拐過街角,車鬥裡堆滿包裹,其中一個紙箱鬆了口,露出半本兒童讀物的封麵。
他記得那本書。兒子上週丟在家門口的,後來被鄰居撿回去還了。
“走吧。”他說,“回家還有事。”
林雪拉開車門,坐進駕駛座。他繞到副駕,正要關門,眼角餘光掃到路邊垃圾桶旁站著一個人影。穿灰色夾克,戴著帽子,手裏拎著個膠袋。那人似乎察覺到視線,微微側頭。
陳默的手頓了一下。
那人抬起手,把膠袋往桶裡一扔,轉身走進巷子,腳步不快,卻很穩。
他關上車門,繫好安全帶。
車子啟動,緩緩駛離法院。後視鏡裡,那個巷口漸漸變小,最終被一輛路過的公交車擋住。
他低頭看了眼手錶,三點十七分。和上次收到威脅短訊的時間,差了整整一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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