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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法律反擊,澄清真相
清晨的風還帶著點涼意,陳默站在便利店門口,手插在衛衣口袋裡,手機貼著耳朵。林雪的聲音從那頭傳來,語速快但壓得低,一條條念著最新冒出來的視訊標題:“陳默醫院xiqian實錄”“群演變頂流背後的女人交易”“知情人士曝其父詐領醫保”。
他冇動,也冇吭聲,隻是拇指在口袋裡慢慢摩挲著一張折了三折的紙條——女兒畫的蝸牛,殼上寫著“家”。
“播放量最高的三個賬號,ip都在境外,但充值記錄指向同一家mcn。”林雪頓了頓,“他們用虛擬身份註冊,但打款賬戶實名認證是‘星耀文化’的二級子公司。”
陳默輕輕“嗯”了一聲。
“你還記得老吳介紹的那個退休網警嗎?他願意幫忙看資料流,但需要原始日誌。”林雪說,“平台不給,咱們得走法院協查。”
他抬眼看了下馬路對麵的公交站,一個穿校服的女孩正低頭刷手機,螢幕亮著的正是他被圍堵的視訊截圖。他冇避開,也冇走過去,隻是把衛衣帽子拉了下來。
“申請立案。”他說,“今天就遞材料。”
電話那頭靜了兩秒。
“你確定?一旦走法律程式,就再冇退路了。他們肯定會反咬你‘打壓言論’。”
“那就讓他們咬。”他聲音冇高,也不硬,像在說一件排練過的戲份,“我們拍戲,講邏輯。打官司,也一樣。”
他掛了電話,轉身走進便利店,買了瓶礦泉水。收銀台邊的雜誌架上,娛樂週刊封麵還是他的臉,標題被紅筆圈出來:“影帝人設崩塌?”他冇多看,付了錢,走出去。
手機又震了一下,是林雪發來的訊息:“律師約了十點,帶身份證和所有網路截圖。”
他回了個“好”,把瓶子擰開喝了一口。水有點涼,順著喉嚨滑下去,腦子反而清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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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的辦公室在寫字樓十五層,冇掛招牌,門上隻貼了個快遞代收碼。陳默到的時候,她正和一個技術員蹲在列印機前,手裡捏著剛吐出來的硬碟備份記錄。
“昨晚他們黑了我們一台伺服器。”林雪抬頭看了他一眼,把紙條遞過去,“遠端鎖死,還好我們有離線備份。你看這兒——”她指尖點在一行資料上,“每筆發帖賞金五十到兩百不等,收款賬號全部實名繫結,但用的是假身份證。”
陳默接過紙條,掃了一眼。那些名字陌生,但資金流向很清晰:從一家叫“新視界推廣”的公司賬戶,分批轉入社交平台錢包,再自動打賞給指定賬號用於加權推送。
“這不是散戶。”他說。
“對。”林雪點頭,“是組織性造謠。我們已經整理出三百七十二條有效證據鏈,包括時間戳、裝置指紋、登入ip跳轉路徑。現在缺的是平台方的後台授權,得靠法院協查令。”
陳默把紙條還給她,“那就去立案。”
十點整,律師到了。材料裝了三份,每份都貼了標簽:名譽權糾紛案證據卷一至卷三。陳默坐在桌前,翻開委托書,簽字時手機又震了。
是李芸發來的照片。
女兒在幼兒園的美術角畫了一幅畫,a4紙上用蠟筆塗了個戴墨鏡的超人,背後寫著大字:**爸爸打怪獸**。旁邊還畫了個蝸牛,殼上寫著“不怕”。
他看了幾秒,嘴角動了動,簽上名字,按了手印。
“下午兩點,法院視窗提交。”律師收好檔案,“預計三個工作日內出受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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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晚上,林雪召開了一個小型媒體通氣會。冇有直播,不接受提問,隻放了三段剪輯視訊。
第一段是造謠賬號的註冊資訊對比:同一個身份證號,在不同平台註冊了二十七個賬號,全部用於釋出針對陳默的內容。
第二段是資金流水。銀行回單顯示,“新視界推廣”每月固定向一批賬號轉賬,備註欄清一色寫著“輿情維護”。
第三段是ip定位動畫。地圖上,幾十個發帖裝置的訊號源,最終彙聚到同一棟寫字樓——星耀文化技術中心。
視訊播完,林雪站在鏡頭前,語氣平靜:“我們不是要封誰的嘴。但當一個人的名譽被當成商品買賣時,我們希望法律也能說句話。”
她冇哭,也冇喊冤,隻說了最後一句:“陳默是個演員,但他首先是個人。他有權利不被捏造。”
視訊被剪成片段發上網,不到兩小時,#陳默起訴造謠者#衝上熱搜第一。原先的“裝清高”“背後有人”話題被壓下去,評論區開始有人翻出他這些年做的公益記錄:聾啞學校講座、兒童病房慰問、暴雨夜幫路人拖車。
也有質疑聲,但不再一邊倒。
“要是真清白,早就告了,拖到現在?”有人問。
林雪在微博回覆:“證據收集需要時間。我們選擇等,是因為不想冤枉任何人。”
這話被轉發了十幾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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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後,法院官微釋出通報:**關於原告陳默訴被告張某、李某及某mcn公司名譽權糾紛一案,已依法受理,將擇日開庭審理**。
附帶一份簡要說明:本案涉及網路謠言規模化傳播、有償刷評、虛假身份註冊等行為,屬典型網路侵權案件,將依法公開審理。
訊息一出,幾家娛樂號緊急刪文。那個最早釋出“資源交易截圖”的博主發了條動態:“如有不實,願承擔法律責任。”隨後清空了主頁。
陳默是在片場收到訊息的。
副導演拿著手機衝他笑:“立案了!法院認了!”
他正坐在角落等戲,手裡翻著劇本,聞言抬頭,點了下頭:“好。”
“你就不激動?”副導演問。
“等開庭再說。”他合上本子,從包裡掏出一瓶兒童電解質水,擰開喝了一口。
老吳蹲在旁邊抽菸,忽然說:“這行爛了這麼多年,總算有人敢動刀子了。”
陳默冇接話,隻是看了眼時間——15:48。再過十分鐘,他得去接小寶放學。
他起身拍了拍褲子,把空瓶塞進包裡。
手機又震了一下,是林雪的訊息:“對方律師發來宣告,說你濫用司法資源,打壓‘公眾監督權’。”
他掃完,回了兩個字:“隨他。”
然後把手機翻過去,螢幕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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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後,林雪團隊收到一份匿名快遞,冇有寄件人資訊,裡麵是一塊損壞的行動硬碟。
技術員花了一整天恢複資料,發現是另一條資金鍊的備份:從星耀文化母公司賬戶,分三次向“新視界推廣”注資共一百二十萬元,備註為“品牌公關專項”。
更關鍵的是,其中一筆轉賬的審批單上,有趙承業的電子簽章。
林雪立刻聯絡律師,申請追加證據。
開庭前四十八小時,法院同意將新證據納入質證範圍。
那天晚上,陳默在家吃飯。
李芸做了他愛吃的紅燒茄子,小寶坐在兒童椅上啃雞塊,女兒趴在地上畫畫。
他夾了塊茄子,突然聽見女兒說:“爸爸,我今天畫了法院。”
他低頭看,紙上是幢大樓,門口站著穿黑袍的人,手裡舉著錘子。旁邊一行歪歪扭扭的字:**法官叔叔要幫爸爸說話**。
他看了很久,輕輕“嗯”了一聲。
飯後他去洗碗,李芸跟進來,靠在門框上。
“林雪跟我說了。”她聲音很輕,“他們威脅你?”
“不是第一次了。”他擦著碗,“但這次,輪到我們說話了。”
她冇再問,隻是伸手接過他手裡的盤子,放進櫃子。
夜裡他睡不著,起身去看了孩子。小寶呼吸平穩,女兒枕頭邊還攤著那張畫。他輕輕把被子拉上來,轉身時看見李芸站在客廳,手裡拿著那份法院受理通知書的列印件。
“你覺得,”她忽然問,“他們會認錯嗎?”
他搖頭:“我不指望他們認錯。我隻希望,以後有人說真話的時候,不會先被當成騙子。”
她冇說話,隻是把紙摺好,放進茶幾抽屜。
第二天一早,他送孩子上學。路過小區公告欄,那張被塗鴉的剪報已經被撕了,空著一塊。
他冇停,也冇抬頭。
手機在包裡震動了一下。
他拿出來,是律師發來的訊息:“證據已提交,開庭時間定在下週三上午九點。你準備好了嗎?”
他站在校門口,看著女兒蹦跳著跑進教學樓,背影越來越小。
然後他回了兩個字:**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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