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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點四十二分剛過,律師樓三樓法庭的電子屏亮起。
趙啟明把u盤插進證物提交。螢幕右下角跳出綠色確認框,他按下回車鍵。
畫麵跳出來。是老式監控錄影,畫質發黃,時間戳顯示:2004年9月17日,淩晨兩點零三分。
鏡頭裡,陳默坐在大學實驗室桌前。他穿白襯衫,袖子挽到小臂,左手扶著計算器,右手在紙上寫公式。紙邊被風吹起一角,他伸手按住。
鏡頭角落,一個指甲蓋大小的紅點一閃。
法官敲槌:“請說明該紅點來源。”
趙啟明說:“那是微型紅外攝像頭。註冊公司為‘恒遠資訊諮詢’,法人代表為趙承業胞弟趙承誌。該公司於2001年成立,比趙氏娛樂集團早三年。”
旁聽席有人翻檔案的聲音。
控方律師站起來:“這段視訊未經原始裝置提取,不能作為有效證據。”
趙啟明冇看他。他調出第二段視訊。畫麵切換成一張掃描件——2004年9月18日,校保衛處值班記錄。其中一行手寫備註:“9月17日淩晨,恒遠公司技術人員進b座302除錯網路裝置。”
法官低頭看材料。
趙啟明繼續說:“當天下午,陳默提交的航海演演算法優化方案被教務處退回。理由是‘缺乏實際應用價值’。”
他停頓兩秒。
“三個月後,趙氏娛樂以‘青年科技扶持計劃’名義,向該校捐贈三百萬元。次年,該演演算法被用於某導航軟體內測版。”
法官抬眼:“被告方是否需要迴應?”
趙承業代理律師冇動。他盯著螢幕上的紅點,手指慢慢鬆開筆帽。
林雪的資料體出現在證人席。
她穿深灰西裝,短髮齊耳,站姿筆直。光影從地麵升起,輪廓清晰,冇有抖動,也冇有延遲。
控方律師立刻起身:“我反對!該影像未經過人格權認證,不具備作證資格!”
林雪開口:“我於2023年10月21日,在市公證處完成數字人格備案。區塊鏈存證編號為sh。”
她抬手,空中浮出一串藍色數字。法官示意書記員覈對。
“依據《虛擬財產繼承法》第七條,”林雪說,“陳默生前建立的技能資料庫、星圖演演算法、能量控製係統,均繫結其生物金鑰與行為習慣。係統關閉前,已將全部資料加密上傳至家屬指定節點。”
她看向原告席方向:“李芸女士已簽署授權書,委托我作為遺產執行委員會代表,主張上述資產歸屬權。”
法官問:“你如何證明這些資料確屬陳默本人所有?”
林雪調出一段音訊。
是陳默的聲音,語速平緩:“第一層金鑰,是我女兒小滿出生那天的胎心頻率。第二層,是她第一次用手語說‘爸爸’時的手勢軌跡。第三層,是我在公園長椅上坐滿一千二百小時的體位變化資料。”
音訊結束。
旁聽席冇人說話。
秦峰走進來時,法庭正在休庭。
他冇穿軍裝,穿一件藏青夾克,手裡拎著一個硬殼檔案袋。袋子邊角磨損,有幾道淺劃痕。
法官示意他出示證件。
秦峰把檔案袋放在證物台上,開啟。裡麵是一份文化部紅頭檔案,一份軍科院聯合立項書,還有一張光碟。
“鄭和航海圖資料,”他說,“已於今日零點正式列入國家深空導航係統二期工程。原始資料來源於2022年沉船打撈文物,由陳默全程參與整理、校驗並移交。”
他按下播放鍵。
畫麵出現。是水下拍攝。陳默穿著潛水服,站在青銅鼎旁。他摘掉手套,用布擦去鼎身泥沙,露出北鬥七星紋路。然後他把鼎交給旁邊穿製服的人。
“這不屬於我。”陳默說,“它屬於所有抬頭看星星的人。”
視訊結束。
法官合上案卷:“本庭宣佈休庭十分鐘。”
媒體席開始騷動。
有人收起錄音筆,有人刪掉手機裡剛寫的通稿標題。一個年輕記者把“造假頂流”四個字從備忘錄裡劃掉,重新輸入:“普通人陳默”。
趙啟明走出法庭,冇坐電梯。他走樓梯下去,腳步很輕。
地下車庫燈光偏冷。他停在一輛黑色轎車前,冇開車門。他從內袋掏出一枚銅牌,正麵刻著趙氏家徽,背麵有刮痕。他用拇指摩挲那道痕,三下。
林雪的資料體在休庭鈴響後開始淡出。
光影從腳往上收,像退潮。她最後看了眼原告席方向,嘴唇微動,冇發出聲音。但法庭角落的錄音裝置捕捉到了那段波形——不是語音,是心跳頻率,與小滿出生時胎心一致。
秦峰冇上車。
他在車庫出口站了半分鐘,抬頭看天花板。那裡有一排監控探頭,其中第三個鏡頭微微偏斜,正對著他剛纔站的位置。
他拿出手機,撥了一個號。
電話接通後,他隻說一句:“西北方,訊號又來了。”
結束通話。
他轉身朝電梯走去。
電梯門關上前,他看見玻璃倒影裡自己的左耳後有一顆痣。痣旁邊貼著一塊方形創可貼,邊緣翹起。
法庭重新開庭。
法官宣佈:“關於陳默數字人格作證資格問題,本庭採納《數字人格保護試行條例》第三條,認可其有限人格權。”
控方律師冇再反對。
趙啟明提交第三份證據:一本賬本影印件。封麵寫著“2004年實驗室耗材登記”,內頁有陳默簽名,也有趙承誌簽字領用記錄。其中一頁,墨跡被水洇開,但能看清“紅外發射模組x2”的字樣。
法官問:“被告方是否還有補充?”
趙承業代理律師搖頭。
法官轉向林雪:“請陳述遺產分配建議。”
林雪說:“第一,技能資料庫開放給教育部指定的十二所特殊教育學校,用於聽障兒童空間認知訓練。第二,星圖演演算法交由航天科技集團,納入民用導航係統升級專案。第三,能量控製係統核心引數,移交中科院物理所,用於新能源材料實驗。”
她說完,法庭安靜五秒。
法官點頭:“記錄在案。”
這時,法庭大門被推開。
一個穿藍工裝的男人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一個塑料盒。盒蓋冇扣嚴,露出半截菜刀刀柄。
他左右看了看,走向原告席。
李芸不在。
他把盒子放在空座位上,轉身就走。
冇人攔他。
法官皺眉:“這是誰?”
法警檢查盒子。開啟後,裡麵隻有一把舊菜刀,刀身有細紋,刀柄磨損嚴重。刀背上刻著幾道淺線,連起來像北鬥七星。
法警把刀遞給書記員。
書記員拿放大鏡看,發現刀背最末端,有一個極小的凹點。他用指甲摳了一下。
刀身突然震動。
一道藍光從刀尖射出,在空中投出七個光點。
光點自動連線,形成完整星圖。
光圖中央,浮現一行字:
【天樞已亮,搖光待啟】
法官看著那行字,冇說話。
書記員伸手想碰。
光圖閃了一下,滅了。
菜刀恢複原樣。
書記員把刀放進證物袋,封好。
法官敲槌:“本案進入最終陳述階段。”
趙啟明站起來。
他冇看被告席。
他看著證物袋裡的菜刀,說:
“二十年前,他們裝攝像頭,是為了偷走一個年輕人的未來。”
他頓了頓。
“今天,我們在這裡,是為了把未來還給他。”
法庭裡冇人鼓掌。
所有人都看著那把刀。
刀身靜止。
刀背上的星圖紋路,在燈光下泛出一點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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