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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真相拚圖,律師登場
夜風從車窗縫隙鑽進來,吹得陳默額前的碎髮輕輕晃動。他冇開音樂,手指搭在方向盤上,指節因長時間握緊而微微泛白。手機靜靜躺在副駕,螢幕朝下,震動早已停止,但那股壓迫感卻像沉在胸口的一塊石頭,壓得呼吸都慢了半拍。
他不是冇想過退一步。
可退了這一步,下次呢?再有視訊被剪輯,再有聲音被扭曲,他還能坐在棚區等風過去嗎?
車子停在一棟老舊寫字樓前,外牆斑駁,門牌鏽跡斑斑,寫著“正誠法律諮詢”幾個字。林雪說這裡冇人認識他,也冇人會查訪。他拉了拉衛衣帽簷,低頭走進去。
推開門,林雪已經在等了。
她坐在會議桌儘頭,風衣未脫,麵前攤著一疊檔案。聽見動靜,她抬眼看了過來,目光銳利得像刀片劃過玻璃。她冇說話,隻是將手裡的檔案夾重重摔在桌上,發出一聲悶響。
“這是藥檢報告。”她聲音很冷,“你拿的那包東西,成分是維生素c,純度99.6%,和藥店貨架上的一模一樣。”
陳默走近,在她對麵坐下,冇碰水杯,也冇翻檔案。
“但他們有‘交易’視訊。”林雪點開平板,畫麵亮起,“你從藥店出來,有人遞給你紙袋,你接了就走。時間、地點、穿著,全都對得上。”
視訊隻有七秒。他低頭看了看自己的鞋尖——和畫麵上的一模一樣。
“這不是剪輯。”他說。
“對。”林雪點頭,“原始監控顯示,你們確實有過接觸。可他們刪掉了前十二秒——你幫他找零錢,他道謝,你擺手說不用。現在全網隻傳那七秒,標題全是‘陳默街頭交易毒品’。”
陳默盯著畫麵,手指無意識地在桌麵輕敲了一下。
“能看原始資料嗎?”
林雪遲疑了一瞬,從包裡取出一個u盤,放在桌上。“警方協查纔拿到的備份。藥店門口那段,有12分鐘缺失。正好是交接前後。”
陳默接過u盤,插進電腦。螢幕亮起,調出時間軸。就在他準備逐幀比對時,耳邊忽然響起一聲極輕的“叮”。
【檢測到職業:刑事辯護律師,專注扮演10分鐘,可掌握證據鏈分析技能】
他閉上眼。
不是演什麼西裝革履的律師,而是把自己沉進去——沉進那種日複一日翻筆錄、摳細節、在供詞裡找矛盾的職業本能裡。他想起大學時旁聽過的庭審,那些看似完整的證言,如何被一句“你當時站在哪一側?”拆穿。
十分鐘後,他睜開眼,戴上眼鏡,目光掃過牆上貼著的時間線圖表。
“三個問題。”他開口,聲音平穩,“第一,監控為什麼偏偏在交接前後中斷12分鐘?如果是裝置故障,前後時段也該有記錄,但它就像被精準抹除。”
林雪坐直了些。
“第二,”他繼續說,“紙包上的指紋是誰的?”
“買家的。”林雪回答,“我們做了比對,和遞包男子不符。”
“那就奇怪了。”陳默輕聲說,“一個人遞東西給彆人,卻不碰包裝?除非他戴了手套,或者根本冇親手交。”
他調出轉賬記錄截圖:“第三,這兩筆所謂的‘交易款’,顯示分彆打入不同賬戶,但ip地址相同,歸屬地是趙氏娛樂下屬的資料中心。同一裝置操作,偽造痕跡太明顯。”
林雪盯著螢幕,眉頭越皺越緊。
“你能證明這些?”
“不需要我證明。”陳默搖頭,“隻需要讓看過材料的人相信,這是一場預設好的戲。而這三處硬傷,足夠讓法官質疑證據合法性。”
他站起身,走到牆邊,拿起紅筆,在流程圖上圈出三點——監控中斷、指紋錯位、ip重合。落筆乾脆,像棋子落下,不容反駁。
屋內安靜下來。
林雪緩緩靠回椅背,手指在桌麵上輕輕摩挲了一下邊緣。她知道這意味著什麼。輿論可以造神,也可以sharen。而這一次,對方不隻是想黑他,是想用司法程式把他釘死。
“材料我已經整理好了。”她低聲說,“明天一早交給合作律所,申請證據排除動議。”
陳默冇迴應,仍站在牆邊,目光落在那三個紅圈上。燈光照在他臉上,映出清晰的輪廓,眼神沉靜,卻透著一股不容動搖的鋒利。
他不是在為自己辯解。
他在拆一台機器——一台由剪輯、謊言、資本和流量齒輪咬合而成的機器。每一塊零件都有它的位置,每一個漏洞都是設計者的盲點。
而他現在,找到了第一個鬆動的螺絲。
“你還記得上次水下救人?”他忽然問。
林雪抬頭。
“他們剪輯視訊,製造窒息假象。”他語氣平淡,“我當時算的是氣泡數量,發現第17秒幀率異常。這次也是,表麵完整,實則破綻百出。”
“你是說……手法一樣?”
“不隻是手法。”他轉身麵對她,“是思維模式。先製造畫麵,再用情緒蓋過邏輯。隻要有人信,真相就不重要。”
林雪沉默片刻,忽然意識到什麼:“所以你剛纔……根本不是臨時想到這些?你是順著之前的思路,一路推下來的。”
陳默冇否認。
他知道,從他第一次用係統扮演“痕跡鑒定專家”開始,某種東西就已經變了。他不再隻是被動應對,而是在學會用專業邏輯反製專業陰謀。
能力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使用它的方式。
而他正在學。
林雪站起身,開始收拾檔案。她把u盤收好,合同影印件裝進檔案袋,動作利落。她是經紀人,不是律師,但她清楚,這場仗不能隻靠嘴皮子贏。
“我會安排記者會。”她說,“但在這之前,你得準備好麵對更多追問。他們會問你怎麼懂這些,為什麼總能在關鍵時刻拿出證據。”
陳默摘下眼鏡,用衣角擦了擦鏡片。
“我不需要他們理解。”他重新戴上,“我隻需要他們看到,哪些事經不起查。”
林雪看著他,忽然覺得眼前這個男人不像個藝人,也不像個父親,更不像那個總躲在角落、怕惹麻煩的普通大叔。
他像一把藏了很久的刀,終於被人逼到了不得不出鞘的地步。
窗外城市燈火通明,遠處高架橋上的車流如星河般流動。屋裡隻有鍵盤輕響和紙張翻動的聲音。陳默坐回原位,指尖仍在桌麵輕輕敲擊,節奏穩定,像是在計算下一步該怎麼走。
他冇提係統,也冇解釋自己為何能瞬間掌握法律邏輯。他知道有些事不能說,也不必說。
隻要結果是對的。
隻要家人安全。
就夠了。
林雪把最後一個檔案夾合上,抬頭看他:“還有什麼要補充的?”
陳默盯著電腦螢幕,忽然伸手,放大轉賬記錄中的裝置識彆碼。
“這個id,”他低聲說,“三個月前出現過一次。”
“在哪?”
“音樂綜藝的版權爭議案裡。”他目光未移,“當時製作方聲稱已買斷《星海》全部權利,提交的技術授權書,就是通過同一裝置上傳的。”
林雪瞳孔微縮。
“你是說……同一批人在操作?”
陳默冇回答,隻是把那段識彆碼複製下來,新建文件,輸入標題:“關聯案件初步比對”。
他敲下回車,遊標在空白頁麵上閃爍。
下一秒,手機震動起來。
他冇立刻去看,而是先把文件儲存,命名為“證據鏈-001”。
然後才掏出手機。
來電顯示是一個陌生號碼。
區號不屬於本地。
他盯著螢幕,手指懸在接聽鍵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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