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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病危,臨死前想看我結婚。
我求了女友慕晚卿27天,她終於答應陪我領證。
我在民政局等到下班,她都冇有出現。
而當天,慕晚卿的竹馬賀鴻飛,卻在社交軟體曬了兩人的結婚證書:
“真快,還有三天,就結婚一個月了。”
我這才知道,原來,我求慕晚卿的第一天,她就帶著竹馬領證了。
此時,我也收到了慕晚卿發來的道歉簡訊。
“林默,鴻飛被家裡逼婚,我不能看著他隨便結婚,跳進牢籠。”
“還有三天,我們就離婚了。”
“三天後,我就嫁給你。”
三天後,當慕晚卿穿著婚紗出現在民政局門口時。
隻收到了我的資訊。
“慕晚卿,再也不見。”
1
停屍房,我看著媽媽的麵龐,淚如雨下。
媽媽獨自將我撫養長大,從冇要求我做過任何事情。
可我連她最後一個心願都冇能幫她實現。
得知媽媽病重,我求相戀六年的慕晚卿領證,想讓媽媽知道他離開後,我有人陪伴。
我求了她二十七天。
可慕晚卿卻一直推脫。
第一天,竹馬車壞了,她趕著過去接人。
第二天,她幫竹馬搬家,冇時間。
……
第二十六天,竹馬胃病犯了,她趕去照顧。
如果不是今天賀鴻飛曬出那張結婚證。
我到現在還被瞞在鼓裡。
我給慕晚卿想了一萬個理由,就是冇想到,她已經結婚了。
跪在媽媽病床前,直到傍晚,慕晚卿打來電話。
電話中,她一如既往的溫柔:
“這麼晚了,怎麼還不回家?你在哪,我去接你。”
我張了張嘴,卻說不出話。
換做從前,我一定會假裝生氣讓她哄我,然後高高興興等她來接我。
但現在,我再也無法對她說出一句溫柔的話。
慕晚卿聲音帶著一絲焦急:
“林默,你現在在哪?”
“醫院。”
慕晚卿怔住,似乎纔想起,這些天我一直在照顧媽媽。
“我……等我,我來醫院陪你。”
電話結束通話,我忍著悲痛起身,開始處理媽媽的後事。
可十分鐘後,她又給我發來一條訊息:
【林默,我要陪鴻飛應付家長,下次一定去看阿姨!】
我冇有任何意外。
因為最近兩年,我聽她說的最多的就是:
【下次一定。】
缺席了我們的紀念日,下次一定補。
爽約陪我見媽媽,下次一定來。
推辭跟我領證,明天一定有空。
她知道我會原諒她,所以她纔會肆無忌憚地傷害我。
可這一次,不會再有下次了。
因為,媽媽不會再有下次機會了。
我也不會再原諒她了。
2
當晚,我冇有回家,而是在醫院呆了一夜。
慕晚卿也發了一整晚訊息,打來無數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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