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是民事訴訟,而是刑事責任。
他不傻,他會權衡利弊。
果然,接下來的幾天,林浩再也沒有聯絡過我。
我開始著手整頓公司。
第一步,就是清理林浩的人。
我調出了公司這三年的所有人事記錄,發現林浩安插進來的人,至少有十五個。
這些人分佈在各個部門,有的是他的大學同學,有的是他的親戚,還有的是他在外麵認識的朋友。
他們平時看起來工作認真,但實際上,都在暗中幫林浩監視公司的動向。
我一個個約談,給他們兩個選擇:要麼主動辭職,拿一筆補償金離開;要麼等我找到證據,直接開除,一分錢都拿不到。
大部分人都選擇了前者。
隻有兩個人,仗著自己是老員工,想要跟我談條件。
我冇跟他們廢話,直接把他們這三年泄露公司機密的證據擺在桌上。
他們當場就慫了,灰溜溜地離開。
一週之內,公司裡林浩的人全部清理乾淨。
我召開了全體員工大會,正式宣佈接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