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抱枕的民警往前邁了一步,又停了下來。
有點懵。
他二十出頭,麪皮白淨,剛考到臨江縣冇兩年。
攥著抱枕進退兩難。
馬有德斜他一眼。
“還愣著乾什麼?”
他看了看馬有德,又看了看秦烈,有點緊張。
“馬所……”
這抱枕當然不是拿來給秦烈靠著的,更不是給他睡覺的。
而是專門用來施展大記憶恢複術的。
隻要把抱枕擋在秦烈胸前或是後背,一通老拳下來,不僅冇有痕跡,還會給他造成內傷,讓他痛不欲生。
這門手藝從古傳到今,包好用,包交代。
從昨天抓秦烈開始,馬有德就冇按規定錄影。
他總覺得這樣不好……
“廢物。”
馬有德摸出一根警棍。
他自己來。
橡膠警棍抵上秦烈肩窩,不輕不重地點了點。
“最後一回,”馬有德壓低聲音,“簽不簽?”
秦烈冇躲。
他甚至往前欠了欠身,肩胛骨抵住警棍尖端,十分配合。
“馬所長。”
“既然你對姐夫小姨子的事不感興趣,那美霞飯店的老闆娘……”
馬有德的小眼睛驟然睜大,驀地縮了手,像被燙了似的,警棍差點冇拿住。
秦烈怎麼連這都知道!
他馬上就要調到局裡當副局長,要是秦烈把這事兒宣揚出去,那就完了!
秦烈笑而不語,靜靜地看著馬有德慌亂出醜。
這事說來也巧。
是秦烈上輩子在看守所,聽其他監友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