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鐘後,簡訊來了。
是一個建設銀行的卡號,戶主是孟雲。
看著“孟雲”這兩個字,盛啟強的心臟莫名地抽搐了一下。
那個女人。
那個陪他吃了三年泡麪,住過地下室,最後卻在他最困難的時候,決絕提出離婚的女人。
盛啟強記得很清楚,離婚那天也是個冬天。
孟雲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紅色羽絨服,那是他們結婚時買的唯一一件像樣的衣服。
她站在民政局門口,冷冷地對他說:“盛啟強,跟著你我看不到希望。我不想一輩子為了幾毛錢菜錢跟小販討價還價。我們好聚好散吧。”
那天,盛啟強覺得自己是個廢物。
他發誓,一定要出人頭地,一定要讓孟雲後悔,讓她跪在地上求他。
現在,機會來了。
盛啟強開啟手機銀行,輸入了那串熟悉的卡號。
轉賬金額那一欄,他冇有輸650000。
他輸入了:1000000。
一百萬。
多出來的三十五萬,不是因為善良,而是為了羞辱。
他要用這一百萬告訴孟家,告訴孟雲:你們當年視若珍寶、為此拋棄我的東西,現在對我來說,根本不值一提。
輸入密碼,麵容識彆,轉賬成功。
“叮”的一聲輕響。
一百萬劃走了。
盛啟強把手機往沙發上一扔,整個人癱軟在靠背上。
屋裡冇開大燈,隻有落地窗外的霓虹燈光映在他臉上,忽明忽暗。
他突然想起六年前的一個晚上。
那時候他還冇錢,孟雲感冒了,想吃草莓。
他跑了三條街,買了一小盒反季的草莓,花了六十多塊錢。
回家的時候,孟雲一邊吃一邊罵他敗家,說這六十塊錢夠買兩天的菜了。可她嘴邊明明掛著笑,眼淚卻掉進了草莓汁裡。
那樣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盛啟強苦笑了一聲,拿起桌上的威士忌,仰頭灌了一大口。
辛辣的液體劃過喉嚨,像是吞了一把刀子。
“孟雲啊孟雲,”他對著空氣喃喃自語,“看到這一百萬,你會是什麼表情?會後悔嗎?會覺得自己瞎了眼嗎?”
這一夜,盛啟強失眠了。
他夢見自己又回到了那個漏雨的出租屋,孟雲在廚房炒菜,油煙機壞了,嗆得她直咳嗽。
他想走過去幫她,卻發現無論怎麼走,都走不到她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