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下午三點到台裏,編導說今晚的新聞縮減了五分鍾,她可以早點走。她坐在化妝間裏想了想,決定回去做頓飯。
畢竟結婚了。雖然隻是合作關係,但總不能在同一個屋簷下各吃各的外賣吧。不合適。
下午五點半,她到家。
開啟冰箱的那一瞬間,她愣住了。
冰箱裏塞滿了——不知道他什麽時候買的,反正她第二天晚上下班回來的時候,冰箱已經滿了。蔬菜、水果、雞蛋、牛奶,甚至還有一盒她愛吃的草莓。
她站在冰箱前看了幾秒。
他怎麽知道她愛吃草莓?
可能是湊巧吧。
她拿出來兩個西紅柿、三個雞蛋、一塊肉、一把青菜,開始做飯。
六點半,菜剛端上桌,門鎖響了。
他回來了。
她抬頭看了一眼,有點意外:“今天這麽早?”
他換了鞋,看到她站在餐桌邊,也愣了一下:“你做飯了?”
“嗯。”她擦了擦手,“正好,洗手吃飯吧。”
他點點頭,去洗了手,坐到餐桌前。
三菜一湯:西紅柿炒雞蛋、青椒肉絲、炒青菜,還有一個紫菜蛋花湯。都是最家常的菜,她做了六年,閉著眼睛都會做。
“不知道你愛吃什麽,”她說,“隨便做了點。”
“都行。”他拿起筷子,夾了一筷子西紅柿炒雞蛋。
她看著他吃,等他說話。
他嚼了幾下,嚥下去,然後說:“好吃。”
就兩個字。
但她鬆了口氣。不是客氣的那種“好吃”,是真的覺得還行的語氣。
她也拿起筷子,兩個人安安靜靜吃了會兒。電視開著,播的是新聞——不是她的台,是中央台。
“你怎麽知道我愛吃草莓?”她忽然問。
吃飯的時候她想起來,那盒草莓,是她前兩天在超市看過沒捨得買的。貴,四十多塊一盒,她想了三秒,放下了。
他筷子頓了一下:“順手拿的。”
“哦。”
她沒再問。但心裏某個地方,動了一下。
吃完飯,他主動站起來收碗:“我來洗。”
她想起相親時的約定——她做飯他洗碗,點了點頭,窩進沙發裏看手機。
廚房裏傳來水聲和碗碟碰撞的聲音。她刷了會兒微博,又刷了會兒朋友圈,然後抬頭看了眼廚房的方向。
他站在水池前,袖子挽著,低頭認真洗碗。燈光打在他背上,把影子拉得很長。他洗得很慢,很仔細,不像是在敷衍。
她收回目光,繼續刷手機。
過了一會兒,他從廚房出來,擦著手說:“洗好了。”
“嗯。”
“明天週末,”他說,“你有什麽安排?”
“補覺。”她說。連續五天早出晚歸,她累得隻想躺著。
他點點頭,沒再問。
兩個人一個坐沙發,一個站旁邊,忽然有點不知道說什麽。
“那我……去書房了,”他說,“還有點工作。”
“好。”
他走了,她繼續刷手機。
晚上十點,她洗了澡,躺在次臥的床上。隔壁書房還有燈光,隱約能聽到敲鍵盤的聲音。
她翻了個身,看著窗外的城市夜景。
這就是結婚啊。
好像也沒什麽不一樣。
但又好像,有一點點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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