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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宴鬨劇的後續,比我想象中更精彩。
蘇晴當天就把現場視訊發給了我。
視訊裡,孫婷婷哭得暈過去,被120拉走。
婆婆在酒店大堂撒潑打滾,罵我是“攪家精”,被保安架了出去。
陳峰追著孫家人解釋,被孫父一拳打在臉上。
我把視訊儲存好,也許用得上。
週一,我帶著所有證據去了唐律師的律所。
“林女士,您提供的證據非常完整。”唐律師翻看著厚厚一遝材料,
“銀行流水、錄音、借條、微信聊天記錄,”
“足以證明陳浩先生存在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
“離婚的話,財產怎麼分?”
“您們的主要財產有三項:”
“一是婚房,陳浩先生婚前購買,但婚後共同還貸,您可以要求分割還貸部分;”
“二是您的婚前小公寓,屬於您的個人財產;”
“三是被轉移的八十一萬,您可以要求追回,並主張陳浩少分或不分夫妻剩餘財產。”
唐律師推了推眼鏡,
“另外,由於陳浩先生轉移財產的行為,在分割時,法院可能會判他補償您。”
“我初步估算,您至少可以拿回六十萬以上,外加婚房的部分權益。”
我點點頭:“孩子呢?”
“諾諾一直由您主要撫養,撫養權判給您的可能性極大。”
我放下心來,“好,那就儘快起訴。”
“還有一點。”唐律師說,
“陳峰的那張十五萬借條,以及他承認八十一萬借款的錄音,”
“構成了明確的債權債務關係。您可以同時起訴陳峰,要求他還款。”
我笑了,“那就一起告。”
起訴狀遞交法院的當天下午,陳浩的電話就打了過來。
他打了十幾個,最後發來一條長微信。
“悅悅,我知道錯了。”
“媽和小峰確實太過分,我這些年太糊塗。”
“我們能不能談談?我不想離婚,諾諾不能冇有爸爸。”
“給我一個機會,我會改,我真的會改。”
我回覆:“法庭上談吧。”
週一下午,我接到了的媽媽的電話。
“悅悅,陳浩媽媽找到我們家來了,說你把她家攪得雞犬不寧,要我們勸勸你。”
媽媽語氣擔憂,“閨女,到底怎麼回事?你從來報喜不報憂”
我把事情原原本本說了一遍。
媽媽聽完,沉默了很久。
然後她說:“離得好。這樣的男人,這樣的家庭,不能要。”
“悅悅,彆怕,爸媽支援你。需要錢需要人,隨時開口。”
我鼻子一酸:“媽,對不起,讓你們擔心了。”
“傻孩子,你受委屈了纔對。”媽媽聲音哽咽,
“下週我跟你爸過去,幫你帶諾諾。咱們一家人,好好的。”
掛了電話,我抱著膝蓋坐在沙發上,終於哭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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