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八點四十分。
林晚站在銀行對麵的咖啡館裏,透過玻璃窗盯著那扇尚未開啟的玻璃門。手裏的咖啡已經涼透,她一口沒喝。那部老舊手機就擱在桌上,螢幕朝上,隨時準備接收江臨川的訊息。
她想起淩晨蘇晴說的那句話——“你從來知道自己要什麽。”
可她現在忽然不確定了。
陳默最後那張牌是她。這句話是什麽意思?拿她當人質威脅誰?江臨川?周遠山?監管部門?還是用她來轉移視線,給自己爭取逃跑的時間?
手機震動。江臨川的訊息:
「趙成進了療養院,還沒出來。陳默二十分鍾前離開別墅,方向不明。」
方向不明。這四個字像一根刺。
她正盯著螢幕,咖啡館的門被推開,一個穿著灰色夾克的男人走進來,徑直走向吧檯,點了一杯美式。普通的動作,普通的臉,普通得不會讓任何人多看一眼。
但林晚注意到,他點單時目光掃過她坐的位置,停留了不到零點五秒。
不是趙成的人。她見過趙成手下那些人的眼神——像獵犬,盯著就不會移開。這個人的眼神不同,更像……記錄者。
陳默在讓人盯著她。不是動手,是記錄。記錄她見了誰,去了哪裏,做了什麽。
為什麽?
八點五十五分。銀行開門還有五分鍾。
她站起身,走向洗手間。灰夾克男人的目光追過來,又很快移開。
洗手間裏沒有別人。她從揹包夾層取出那枚翡翠蝴蝶——不是給蘇晴的那隻,是真正屬於她的那隻。冰涼的翡翠貼著掌心,像母親的手。
她對著鏡子裏的自己看了三秒。
然後走出去。
九點整。銀行開門。
她徑直走向櫃台,遞上那張便簽紙。櫃員看了一眼,禮貌地說:“這是保管箱業務,需要本人持身份證件辦理。”
“本人三年前就癡呆了。”林晚的聲音平靜,“我是她兒媳婦,有授權委托書。”
她取出另一份檔案——那是她昨晚連夜準備的,一份看似正規、實則關鍵的授權書。上麵的簽名,是她模仿陳默筆跡練了無數遍的結果。
櫃員看了看,猶豫了一下。
“請稍等。”
三分鍾。像三個小時。
櫃員迴來,態度變了些:“請跟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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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點二十分。
保管箱被取出。林晚獨自在小房間裏開啟它。
裏麵沒有現金,沒有存摺,隻有一份檔案袋和一個u盤。
她開啟檔案袋。第一頁就讓她的呼吸停滯了一瞬。
不是資產轉移記錄。不是海外賬戶流水。
是一份保單。
投保人:陳默。被保險人:林晚。受益人:陳默。
保額:五千萬。保險型別:意外傷害及身故。
投保日期:三個月前。正是他開始在她牛奶裏加東西的那段時間。
她翻到第二頁。
是另一份檔案。手寫的,沒有公證,但字跡她認得——是陳默的字。
「關於林晚女士名下鳳凰傳媒股權及個人資產的全權委托處置授權書。本人林晚,因身體健康原因,自願將名下所有資產委托丈夫陳默全權處置……」
日期是空白的。簽字欄是空白的。
但他準備好了。隻等她簽。
她終於明白那句“最後一張牌是我”是什麽意思了。
不是人質。是籌碼。是他所有非法操作的最終擋箭牌——她活著,那些資產處置就可以說是“夫妻共同意願”;她死了,五千萬到手,所有罪證都可以推給一個死人。
她捏著那幾張紙,指節發白。
u盤。她沒敢在這裏開啟。誰知道裏麵是什麽。
她將所有東西裝進揹包,走出保管箱室。
櫃員看了她一眼,沒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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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點四十分。
林晚走出銀行。陽光刺眼,她眯著眼,站在台階上。
那輛黑色轎車就停在街對麵。這次不是趙成,是陳默自己。
他坐在後座,車窗降下一道縫。隔著那條縫,兩人對視。
林晚沒有動。陳默也沒有。
十幾秒後,車窗緩緩升起。車子啟動,駛離,匯入車流。
林晚站在原地,看著那輛車消失在街角。
手機震動。江臨川的訊息:
「趙成從療養院出來了,帶走一個檔案袋。陳默現在在哪裏?」
她迴複:「剛見過我。」
三秒後。
「什麽?」
她沒有再迴複。
因為她終於想通了。
陳默不是在逃跑。他在等她。等她把所有證據拿到手,等他確認她掌握了多少,等他計算清楚——是殺她滅口,還是用她來談判,或者,幹脆讓她成為最後的替罪羊。
這場遊戲,遠沒有結束。
她將揹包帶收緊,走向相反的方向。
陽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長,像一道沉默的預言。
第三十五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