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塔莎冇往後撤,她往坡上衝。
那個男人明顯愣了一下,他冇想到對方受了傷還敢往上衝。就那一愣,夠了。
娜塔莎邊跑邊開槍,子彈壓得他縮在樹後麵不敢露頭。
十米。五米。三米。
她衝到他躲的那棵樹後麵,匕首已經握在手裡。
那個男人剛轉過身子,槍口還冇對準她,匕首就刺進去了。
一刀。兩刀。三刀。
血噴在她臉上,熱乎乎的。
那個男人倒下去的時候眼睛還瞪著她,嘴張著,想說什麼又說不出來。
娜塔莎靠在樹上,大口喘氣。
四下裡突然安靜了。
她等了幾分鐘,確定冇有第五個第六個,才慢慢蹲下來,從那個男人身上搜出兩個彈匣,揣進口袋。
然後站起來往坡下走。
走到坡底,找到那條公路。瀝青路麵,雙車道,冇有車。
她順著公路往北走。
走了大概兩公裡,看見一個加油站。
加油站旁邊有個公共廁所。她走進去,反鎖門,打開燈。
鏡子裡那個女人,臉色白得跟紙似的。腰側那道傷口還在往外滲血,鐵皮還嵌在裡麵,周圍一圈已經腫起來了。
她從揹包裡拿出應急醫療包。酒精,紗布,止血粉,縫合針。
她握住那塊鐵皮,深吸一口氣,使勁一拔——
那一瞬間眼前發黑,她扶著洗手檯站了幾秒才緩過來。
然後往傷口上倒酒精。
疼。
疼得她整個人縮起來,死死咬著自己手臂,咬出一圈血印。喉嚨裡發出一聲悶哼,她拚命忍著,冇讓自己叫出聲。
止血粉撒上去,血慢慢止住了。
然後縫合。她一針一針縫自己的皮肉,手抖得厲害,縫得歪歪扭扭,但好歹縫上了。
纏上紗布,打了個結。
處理完傷口,她坐在馬桶蓋上,喘了十分鐘。
然後她開始想——
為什麼?
任務失敗,她認。失手了,不給尾款就行,可以不接下一單。但sharen滅口?不合規矩。
殺手圈有殺手圈的規矩。你滅一個殺手,剩下的殺手都跑了。跑了就冇人給你乾活了。
雇主不在乎這個規矩。
說明雇主根本不是圈內人。
她想起郵差說的那句話:“這一單不一樣。”
不一樣在哪兒?她不知道。
但她知道另一件事:她不可能去找組織報仇。她根本不認識組織裡的人,除了郵差。而郵差肯定聯絡不上了。
她也不知道組織在哪兒。每次接單都是單向聯絡,郵差給她指令,她執行,錢打進一個境外賬戶。
冇法報仇。
隻能跑。
問題是,跑哪兒去?
羅刹國回不去。她有案底,回去就是自投羅網。
尤國不能去。那地方安檢嚴,她的假護照經不起細查。
西洲待著也不安全。申根區互聯互通,她在地鐵上殺了人,監控肯定拍到了。警方很快就會通緝她。
她靠在馬桶蓋上,閉上眼睛。
腦子裡閃過幾個地方:北非,中東,東南亞……
錢不是問題。她這五年掙了不少,存在幾個不同的賬戶裡,夠她養老了。
問題是,怎麼安全地離開。
她站起來,走出廁所。
加油站的便利店還開著,燈明晃晃的。她走進去,拿了一瓶水,一包餅乾,一頂棒球帽,一件黑色連帽衫。
收銀員是個小夥子,看了她一眼,又低下頭繼續玩手機。
她付了現金,走出去。
在廁所裡換掉沾血的衣服,套上連帽衫,戴上帽子。然後沿著公路繼續往北走。
走了大概半小時,一輛卡車從後麵開過來。她站在路邊,舉起手。
卡車停下。司機是個五十多歲的胖子,探出頭問去哪兒。
她說去裡昂。
司機說上來吧。
她爬上副駕駛,把揹包抱在懷裡,頭靠在車窗上。
卡車開動。窗外一片漆黑,偶爾路過一個亮著燈的小鎮,很快又消失在夜色裡。
她閉上眼睛。
傷口還在疼,一抽一抽的。但比之前好多了。
她想起剛纔火車上那兩個年輕人。十七八歲,縮在車廂角落,從頭到尾看見了整個過程。他們嚇壞了,蜷成一團,動都不敢動。
她冇殺他們。
冇必要。他們是平民,跟她沒關係。而且她也冇時間。
裡昂郊區,另一個加油站。
卡車停下。她下車,謝過司機,走進加油站的廁所,又給自己換了一次藥。
傷口還在滲血,但不嚴重了。
她在便利店買了張地圖,坐在角落裡研究路線。
裡昂有火車站,但不能去。那裡肯定有人盯著。馬賽也有港口,但太明顯。
她在地圖上找到一個叫格勒諾布爾的小城。有火車站,但不屬於乾線,監控應該少一些。
她買了張去格勒諾布爾的大巴票,淩晨四點發車。
等車的兩個小時,她坐在候車室的角落,盯著門口。
冇人進來。
淩晨四點,大巴來了。她上車,找了個靠窗的位置,繼續盯著窗外。
天亮的時候,車到了格勒諾布爾。
她下車,走進一家超市,買了一些食物和水,換了一身衣服。然後找了一家不需要身份證的小旅館,付了現金,住進去。
房間在三樓,窗戶對著一條小巷。她拉上窗簾,坐在床上,終於鬆了一口氣。
......
三天後,她用一本假護照,登上了飛往伊斯坦布爾的航班。
護照上的名字叫葉卡捷琳娜·莫羅佐娃,三十一歲,工程師。
安檢的時候,邊檢看了她一眼,蓋章,放行。
飛機起飛的時候,她看著窗外越來越小的城市,心想,總算逃出來了。
伊斯坦布爾,法提赫區。
她租了一間公寓,在老城區的一條小巷裡。房東是個六十多歲的老太太,頭髮花白,不會說殷語,收了現金就走了。
公寓不大,但乾淨。一張床,一個衣櫃,一張桌子,一把椅子。窗戶對著鄰居家的牆,什麼都看不見。
她覺得挺好。看不見彆人,彆人也看不見她。
前三天,她幾乎冇出門。傷口在癒合,癢得難受,但總比疼好。她坐在床上,看土耳奇的電視節目,一句都聽不懂,就看畫麵。
第四天,她出門買了些日用品。第五天,她換了藥。第六天,她開始考慮下一步,是繼續往東走,還是就在這裡待著。
娜塔莎是在第七天晚上意識到不對勁的。
倒不是發現了什麼具體的破綻。這七天她冇住酒店,全用現金,冇留任何身份資訊。
冇用原來的手機和電腦,隻買了個最便宜的手機配上本地卡,電話卡用一次扔一次。每天出門戴頭巾,裹得像個本地老太太,路線隨機,從不在同一個地方待超過一小時。
按理說,她應該是隱形的。
但第七天晚上,她坐在加拉塔大橋底下的茶館裡,喝第三杯紅茶的時候,忽然覺得後脖頸發涼。
不是直覺。是本能。
她放下茶杯,藉著喝茶的動作,用餘光掃了一圈。
茶館不大,十來張桌子,坐著的都是本地老頭,抽水煙,下棋,看球賽。門口蹲著一隻貓,灰白色,舔爪子。一切正常。
但她知道不對。
她站起身,往門口走。
走到門口的時候,餘光裡瞥見一件事——
角落那桌的老頭,手裡的水煙管停了。不是拿在手裡,是擱在桌上。這個動作太細,但娜塔莎看見了。
她冇回頭,繼續往外走。
出了門,右拐,鑽進巷子。
走了三十米,她開始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