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璟坐在中軍大帳裡,看著麵前這隊士兵,越看越覺得有意思。
他對自己手下的兵太瞭解了。
三十萬人,從北疆和遼東一路殺過來,打的仗比有些人吃的飯還多。
論打仗,個個都是好手。衝鋒陷陣,悍不畏死,刀架在脖子上都不帶眨眼的。
但是——
這幫人身上那股子痞氣,也是真讓人頭疼。
畢竟是從屍山血海裡爬出來的,見的血多了,對規矩、對王法、對上下尊卑,難免就有些不在意。
平時在軍營裡,喝酒鬧事、打架鬥毆、偷奸耍滑,那是家常便飯。出了營門,欺負百姓、調戲婦女、勒索商戶,也不是沒幹過。
李承璟威望夠,壓得住他們。
要是換個人來,估計早就翻了天了。
可眼前這幾個人不一樣。
剛纔在營帳外對峙的時候,李承璟就看出來了。
這隊巡邏兵,從隊長到副手到普通士卒,身上根本沒有那種常見的兵痞氣。
他們攔人,不是仗勢欺人,是秉公辦事。
他們圍人,動作乾淨利落,配合默契,顯然是訓練有素。
他們對峙,雖然劍拔弩張,但眼神裡沒有那種兵痞常見的戾氣和囂張。
規矩、紀律、剋製。
這些詞,在普通士兵身上很難看到。
在這幾個人身上,卻清清楚楚地體現出來。
就連李承璟自己的禁軍親衛,也做不到這一點。
禁軍那幫人,都是他精挑細選的,忠誠度沒話說,但身上那股子傲氣和痞氣,壓都壓不住。讓他們去攔人?他們先得問問對方什麼來頭,夠不夠資格讓他們攔。
可這幾個人呢?
不知道對方是誰,就敢攔。
知道對方拿著趙子雲的令牌,還敢攔。
刀架到脖子上了,還在攔。
這說明什麼?
說明這個隊長,練兵是有一手的。
能把手下這幾個人,從普通的老兵痞,練成現在這樣有紀律、有素養的職業士兵。
這本事,在現在這個時代,太難得了。
李承璟不由得對這個人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他看著那個虎背熊腰的隊長,開口問道。
“你叫什麼名字?”
那人抱拳行禮,不卑不亢。
“回陛下,末將樂飛,左軍麾下第三營第五都百夫長。今日奉命負責營地巡防事務,衝撞聖駕,罪該萬死。請陛下責罰。”
百夫長,管一百來號人。
李承璟點點頭。
“樂飛?”
他唸了一遍這個名字,又看向旁邊那個國字臉的副手。
“你呢?你又叫什麼?”
那副手趕緊行禮。
“回陛下,卑職齊濟光,同屬左軍第三營第五都,任隊正之職。”
李承璟聽完,樂了。
樂飛,齊濟光。
這名字,有點意思。
他忍不住笑了一聲。
旁邊那幾個親衛不知道他在笑什麼,麵麵相覷。
李承璟沒解釋,繼續問道:
“樂飛,你當兵幾年了?”
樂飛答道:“回陛下,末將從軍六年。前三年在北疆戍邊,後三年隨陛下起兵。”
六年。
李承璟點了點頭。
六年兵,能練出這樣一支隊伍,不簡單。
“你平時怎麼練兵的?”
樂飛想了想,答道。
“回陛下,末將練兵,無非三條。”
“第一,立規矩。軍中大小事務,皆有定例。何時起,何時睡,何時操練,何時巡邏,何時吃飯,皆有定時。違者,無論何人,一視同仁,按例處罰。”
“第二,練配合。五人一伍,十人一什,百人一都。平日操練,多練小股配合。戰時各自為戰,也能互相照應。”
“第三,講道理。士卒也是人,不是牲口。該賞就賞,該罰就罰。有委屈要聽,有難處要幫。人心順了,隊伍就好帶了。”
他說得樸實,沒有什麼花哨的辭藻。
但李承璟聽得出來,這人是有真東西的。
立規矩,練配合,講道理。
這三條,說起來簡單,做起來難。
尤其是第三條。多少帶兵的,把士卒當牲口使,從來不管他們心裡想什麼。結果上了戰場,該拚命的時候,沒人拚命。
李承璟又看向齊濟光。
“你呢?你對練兵怎麼看?”
齊濟光愣了一下,顯然沒想到皇帝會問自己。
但他很快鎮定下來,想了想,答道。
“回陛下,卑職以為,練兵之外,更要緊的是治軍。”
“治軍?怎麼說?”
李承璟來了興趣。
齊濟光道:“兵練得再好,軍紀廢弛,也是白搭。該搶的時候搶,該殺的時候殺,今天能打勝仗,明天就能禍害百姓。禍害百姓的兵,早晚得被百姓恨死。”
“所以卑職以為,練的是本事,治的是人心。本事再大,人心散了,這隊伍就完了。”
李承璟聽完,眼睛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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