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牛大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麵對這種幾乎是絕境的局麵,孫菲菲不僅沒有表現出絲毫的驚恐,反而將下巴抵在他的胸口上,嘴角勾起一抹淺淺的笑意。
“既然出不去,那我就不走了。”
孫菲菲的聲音軟糯平靜,彷彿在說一件稀鬆平常的小事。
“啥?!”
聽見孫菲菲的話,牛大根的眼睛猛地瞪得滾圓,整個人當場語塞,腦子裡嗡嗡作響,半天不知道該怎麼接茬。
不走了?
留在他家?
這簡直是在開國際玩笑!
把村長家那個背著綠帽子罪名、全村都在到處搜捕的兒媳婦,堂而皇之地藏在自己這個老光棍的家裡?
要是真被村裡人發現這事兒,根本不用牛發財動手,光是全村男女老少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把他牛大根活活淹死!
傷風敗俗、勾引人妻,在這封閉的農村,這可是要被戳斷脊梁骨的重罪。
可是,冷靜下來一想,如果現在強行把孫菲菲趕走,大白天的,她絕對百分之百會被人發現。
到時候,她被牛大抓回去打個半死,自己昨天晚上救她留宿的事情也會敗露,依然免不了被唾沫淹死、被牛家尋仇的命運。
這就是個死局。
留也不是,趕也不是。
見牛大根僵在那裡半天不吭聲,臉上的表情陰晴不定,孫菲菲眼底的笑意漸漸消失了。
她咬了咬嘴唇,眼神裡閃過一絲失望和委屈,小聲問道:“怎麼了?你……你是不是嫌棄我,不想讓我留在你家?”
看著孫菲菲那副快要哭出來的失望模樣,牛大根的心猛地一揪。
他活了半輩子,最受不了的就是女人的眼淚,更何況是昨天晚上剛跟自己有了肌膚之親的女人。
“不不不!你說啥胡話呢!”
牛大根連連擺手,語氣急切地否認,“我怎麼可能嫌棄你?
我這破房子,你願意待,那是我的福氣。
我是怕……我是怕這事兒要是敗露了,連累了你,讓你以後在村裡沒法做人。”
聽見牛大根親口承認不是趕她走,孫菲菲臉上瞬間陰轉晴。
她高興地湊上前,在牛大根滿是胡茬的下巴上用力地親了一口,甜甜地喊了一聲:“那就謝謝大根哥了!”
這一聲“大根哥”,叫得那是百轉千回,甜到了人的骨頭縫裡。
從“大根叔”變成了“大根哥”,這個稱呼的轉變,宣告著兩人之間的關係發生了本質的改變。
他們不再是長輩和晚輩,而是有了夫妻之實的男女。
孫菲菲掀開薄毯,準備起床穿衣服。
就在她光著身子坐起來的那一瞬間,牛大根的目光無意間掃過了地鋪上那塊平平整整的木闆。
在那床已經被蹂躪得不成樣子的破棉絮下方,粗糙發黑的木闆上,赫然印著一抹極其刺眼的、暗紅色的乾涸血跡。
猶如一朵綻放在爛泥地裡的紅梅,觸目驚心。
牛大根整個人猶如被雷劈了一般,死死地盯著那抹殷紅,滿眼的不可置信。
落紅!
孫菲菲居然把初夜交給了自己?
牛大根的腦子飛速地旋轉著。
他之前在村裡幹活的時候,確實隱隱約約聽那些嘴碎的婆娘們私下裡嚼過舌根,說牛大那個莽漢整天在鎮上喝花酒,早就把身子給掏空了,是個銀樣鑞槍頭,根本不能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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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牛大根一直以為那隻是村婦們捕風捉影的瞎傳。
畢竟孫菲菲長得這麼水靈,每天晚上睡在同一張床上,是個帶把的男人都不可能忍得住。
可是眼前的這抹血跡,鐵證如山!
他萬萬沒想到,牛大居然真的這麼沒用!
娶了這麼個如花似玉的女大學生大半年,居然連碰都沒碰過!
“真是老天爺開眼,白白便宜了我牛大根啊!”牛大根在心裡狂呼。
這也徹底解釋了他心中的那個疑團。
難怪昨天晚上做完之後,讓自己的《陰陽和合功》突飛猛進。
原來,孫菲菲真的是個完璧之身的極品純陰之體!
想到這裡,牛大根看向孫菲菲的眼神變了。
如果說昨天晚上隻是一時衝動的乾柴烈火,那麼現在,他的心裡多了一份深沉的責任感和佔有慾。
這個女人,把最寶貴的東西給了自己,那她就是他牛大根的女人了。
哪怕是天王老子來了,他也得護著她!
事已至此,木已成舟。牛大根乾脆心一橫,也沒什麼好怕的了。
他利索地從地鋪上爬起來,抓起旁邊那件洗得發白的粗布褂子套在身上。
穿好衣服後,他走到正在套裙子的孫菲菲麵前,雙手握住她的肩膀,表情前所未有的嚴肅。
“菲菲,既然你決定留下,我就護你周全,但是你必須答應我一件事。”牛大根壓低聲音,每一個字都咬得很重,“從現在開始,不管外麵發生什麼聲音,你千萬、千萬不能走出這間屋子半步!
那扇破窗戶也別靠近,絕對不能被外麵的任何人看到你的影子。
記住了嗎?”
感受著牛大根大手的力度和他眼裡的關切,孫菲菲心裡覺得無比踏實。
她用力地點了點頭,保證道:“大根哥,你放心。
我絕不出去,我保證連個響動都不發出來,絕不會被人發現的。”
牛大根點了點頭。
其實他心裡仔細盤算過,危險係數並沒有想象的那麼高。
因為就在昨天白天,牛大一家人已經為了抓人,氣勢洶洶地把他的院子翻過一遍了。
按照正常人的邏輯,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牛大絕對想不到,自己苦苦尋找的老婆,居然真的敢藏在昨天剛結下樑子的仇人家裡。
隻要他牛大根平時出門別表現得太過異常,這事兒短時間內絕對能瞞天過海。
收拾妥當後,孫菲菲主動承擔起了做早飯的任務。
牛大根家的廚房簡陋得可憐。
一個熏得漆黑的土竈,一口崩了口的鐵鍋。
米缸裡的米也快見底了。
但孫菲菲並沒有嫌棄。
她熟練地生火、燒水,洗了幾個自家地裡種的紅薯切成塊,扔進鍋裡,熬了一鍋濃稠的紅薯稀飯。
又從牆角的破罈子裡撈出一碟酸菜,切成細絲,滴了兩滴香油。
當早飯端上那張少了一條腿、用磚頭墊著的老舊四方桌時,屋子裡瀰漫著一股久違的飯菜香。
兩人麵對麵坐著。
這隻是一頓最寒酸不過的粗茶淡飯。
但是,當牛大根端起那個豁了口的粗瓷大碗,呼嚕嚕地喝下一大口滾燙甘甜的紅薯稀飯時,他眼眶居然有些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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