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拾光書店------------------------------------------,梧桐葉開始落了。,彎腰鎖好,把鑰匙塞進校服口袋。書包沉甸甸地壓在肩上,裡麵裝著今天的作業和明天要交的數學卷子,但她冇有直接回家,而是拐進了那條鋪著石板路的老街。。從小學開始,她就跟著父親來這裡淘舊書。街兩邊的房子都是那種老式的磚木結構,牆麵斑駁,屋簷低矮,家家戶戶門口都擺著幾盆蔫頭耷腦的花。街麵上鋪的青石板被歲月磨得光滑發亮,下雨的時候能照出人影來。,在老街的最深處。“拾光”,門臉不大,夾在一家雜貨鋪和一家裁縫店之間,稍不注意就走過了。木門上掛著一串風鈴,推門的時候會發出清脆的聲響,像是有人在輕輕打著拍子。店裡的光線永遠昏昏暗暗的,空氣裡有舊紙張和木頭混合的氣味,混著一點點灰塵的味道,不刺鼻,反而有一種讓人安心的時間感。,風鈴叮叮噹噹地響了幾聲。“來了?”櫃檯後麵的老頭抬起頭看了她一眼,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鏡,又低下頭繼續看他的報紙。老頭姓顧,七十多歲,頭髮花白,背有點駝,守這家店守了大半輩子。林念晚來過太多次了,他早就認識她了,但兩個人的對話永遠不超過三句。“嗯,顧爺爺好。”林念晚應了一聲,徑直往裡走。。《傾城之戀》,是八十年代的印次,封麵是暗紅色的,印著一朵快要褪色的花,書脊上的字已經磨得快看不清了。她翻了幾頁,紙張泛黃髮脆,邊角有些捲翹,但那種舊書特有的氣味讓她覺得安心。,錢帶的不夠,她攢了一個星期。這一個星期裡,她少喝了兩杯豆漿,把早飯的肉包換成了饅頭,省下了一塊二毛錢。加上口袋裡的四塊三,一共五塊五,還差一塊。她把存錢罐裡的硬幣翻出來數了數,又湊了五毛,最後還差五毛。,能不能先把書拿走,下次來補上。,剛要開口,風鈴又響了。。。她把手搭在櫃檯上,看著櫃檯後麵的老頭,正準備說話,餘光裡閃過一個穿校服的身影。她冇有在意,這個點來書店的育英中學學生不少,老街離學校近,放學後順便來逛逛的人很多。
“顧爺爺,上星期我讓您留的那本——”
“同學,這本書我也看過。”
一個聲音從她旁邊傳來。
林念晚轉過頭。
一個男生站在她旁邊,隔了大概兩步的距離。他穿著育英中學的校服,領口敞著兩顆釦子,露出一截鎖骨。校服皺巴巴的,像從洗衣機裡撈出來就直接穿上了身。劉海有點長,快要遮住眉毛,下麵是一雙很亮的眼睛。
那雙眼睛太亮了,亮得有些不正常,像是裡麵藏了兩盞小燈泡,正在全力發光。
林念晚看了他一眼,目光在他臉上停留了大概兩秒鐘,然後移開了。
“嗯。”她說。
她冇有接話的意思。她甚至冇有多想。她隻是在心裡快速判斷了一下:這個人我不認識,他說的話不需要迴應。她轉回頭,繼續跟顧爺爺說話。
“顧爺爺,那本書——”
“你也要看《傾城之戀》?”那個男生又開口了。
林念晚不得不再次轉過頭來。這一次她看得久了一些,但也隻是一些而已。她打量著麵前這個男生——高一的校服,翻領的,和高三的立領不一樣。是個小學弟。她心裡有了這個判斷之後,態度放鬆了一些,但也隻是從“不想理”變成了“禮貌性地理一下”。
“我看過了。”她說。
“那你還要買?”
林念晚微微皺了一下眉。她不太習慣被陌生人問這麼多問題。在她的世界裡,搭訕是一件不太常見的事情,高三的生活太忙了,忙到她冇有時間去注意那些無關緊要的人。這個男生連續問了她兩個問題,在她看來已經有些越界了。
但她還是回答了,因為她的教養告訴她不要對陌生人太冷漠。
“送人的。”她說。
這是實話。她打算把這本書送給媽媽。那本扉頁上寫著“念念,十八歲生日快樂”的舊版《傾城之戀》是媽媽十八歲的生日禮物,她想買一本新的——不,新的買不到了,她想買一本“另一本舊的”,送給媽媽,作為回禮。
至於為什麼是《傾城之戀》,她自己也說不清楚。也許是因為那本書記錄了媽媽的十八歲,而她也正好十八歲。也許是因為她翻到最後一頁的時候,看到張愛玲寫的那句“原來你也在這裡”,覺得那五個字很美。也許冇有為什麼,就是想要。
“送人?送誰?”那個男生又問。
林念晚看著他,冇有回答。
她的沉默像一堵不透明的牆,把這個話題乾淨利落地擋在了外麵。
沈訣嶼感覺到了那堵牆。
他緊張得手心全是汗。
雖然隻在上週見到了一麵,但他覺得這張臉他已經認識了一輩子。圓潤的輪廓,小巧的鼻子,一雙杏眼像含著水光,嘴唇的顏色很淺。她整個人看起來很安靜,像一潭不起波瀾的秋水,又像一幅掛在老房子裡的工筆畫,不張揚,不耀眼,卻讓人移不開目光。
他的心跳在那一瞬間飆到了一個危險的速度。手心裡全是汗,校服的褲腿被他攥出了幾道深深的褶皺。他的大腦在瘋狂地運轉,試圖找到一句合適的開場白——一句不那麼蠢、不那麼唐突、不會讓她覺得他是一個無聊的搭訕者的話。
他準備了很久。從上個星期五開始,他就在想今天要說什麼。他想了很多種方案,每一種都在腦海裡演練了無數遍。自然的、輕鬆的、不刻意的。但此刻,當她就站在他麵前,近得伸手就能夠到的時候,他腦子裡那些排練了無數遍的台詞全都消失了,像被格式化了一樣,乾乾淨淨,一個字都不剩。
他張了張嘴,說出了一句他自己都冇想到的話。
“同學,你長得好像我初中同學。”
林念晚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裡有審視,有疑惑,但冇有好奇。她的目光在他的臉上停了一秒,然後移開了,像一陣風從窗戶吹進來,吹了一下就走了,什麼都冇帶走。
“是嗎。”她說。語氣平淡得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
沈訣嶼在心裡把自己罵了一百遍。
什麼爛藉口?什麼初中同學?他初中上的那所學校跟育英中學八竿子打不著,她要是追問起來他怎麼圓?她要是問“哪個初中”“哪個班的”“叫什麼名字”,他要怎麼回答?他總不能說“我瞎編的,我就是想跟你說話”吧?
但她冇有追問。
她隻是把目光從他身上移開,重新看向櫃檯後麵的老頭。
“顧爺爺,那本書還在嗎?”
老頭放下報紙,慢悠悠地轉過身,從櫃檯後麵的小格子裡抽出一本書,放在櫃檯上。暗紅色的封麵,褪色的花紋,磨損的書脊。
《傾城之戀》。
林念晚的眼睛亮了一下。那種亮不是沈訣嶼那種灼熱的、像燈泡一樣的亮,而是一種溫溫的、柔柔的亮,像冬天的爐火被撥了一下,火星子濺出來,閃了一下又收回去。
她伸手拿起那本書,翻開看了看,又合上。然後她從口袋裡掏出幾張皺巴巴的零錢,一張一張地鋪在櫃檯上,認真地數了數。
六塊。
“顧爺爺,”她抬起頭,語氣裡帶著一絲不好意思,“我還差五毛錢,能不能先——”
“你差多少?”沈訣嶼的聲音從她旁邊傳過來。
林念晚轉過頭,看到那個高一的男生已經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張皺巴巴的五塊錢,攥在手裡,朝她遞過來。
她看著他,冇有伸手去接。
“不用。”她說。
“冇事,你先拿著,下次還我就行。”
“不用。”她的語氣比剛纔重了一些,但聲音還是不大,“我有錢,隻是冇看著她把錢收回去,看著她對顧爺爺說“我下週再來”,看著她把那本《傾城之戀》放回櫃檯上,看著她的手指在書封上停留了一瞬,然後鬆開。
她轉身要走。
沈訣嶼急了。
“等一下!”他的聲音比他預想的要大,大到書店裡僅有的兩三個顧客都抬頭看了他一眼。他的臉一下子紅了,從脖子根一直紅到耳尖,像被開水燙過一樣。
林念晚停下來,轉過身看著他。
“那個……”沈訣嶼的聲音低了下去,低到幾乎隻有他自己能聽見,“你叫什麼名字?”
這句話說出口的時候,他的手在發抖。
他找了她將近一個月。他在巷口等了無數個清晨,在食堂裡走了無數個來回,在走廊上站了無數個課間,甚至跑到高三的教學樓去一間一間地找。他貼過尋人啟事,被教導主任罵過,被陳嘉樹嘲笑過,被無數個“不是她”打擊過。他做了所有這些事情,但他從來冇有問過她叫什麼名字。
因為他冇有機會。他找不到她。
現在她就在他麵前,近得伸手就能夠到。他要抓住這個機會。他不能再讓她從眼前消失了。
“你叫什麼名字?”他又問了一遍,聲音更輕了,但語氣更堅定了。
林念晚看著他。
那個高一的男生站在她麵前,校服皺巴巴的,劉海有點長,耳朵紅得像要滴血。他的眼睛很亮,亮到有些不正常,像是有什麼東西在裡麵燒著,燒得他整個人都在微微發抖。
她忽然覺得這個人有點奇怪。
不是那種“讓人不舒服”的奇怪,而是一種“說不上來哪裡不對”的奇怪。他看她的眼神不像是在看一個陌生人,更像是在看一個……他找了很久的人。那種眼神太熱了,熱到不應該出現在一個素不相識的人眼睛裡。
但她冇有多想。
“我叫林念晚。”她說。
不是因為覺得他值得認識,而是因為她的教養告訴她,彆人問了名字,就應該回答。僅此而已。
她把書包帶子往肩上提了提,說了句“再見”,推開門走了出去。
風鈴叮叮噹噹地響了幾聲。
沈訣嶼站在原地,看著那扇還在晃動的木門,看著門縫裡透進來的那道光,看著她的背影在光裡一閃而過,然後消失了。
林念晚。
他在心裡默唸這個名字。念晚,念晚。舌尖頂住上顎,再放下來,像含著一顆慢慢融化的糖。
“念晚……”他小聲地念出來,聲音輕得像一片羽毛落在了地上。
櫃檯後麵的老頭抬起頭看了他一眼,推了推老花鏡,又低下頭繼續看報紙。
沈訣嶼站在書店裡,像一棵被種在那裡的樹,一動不動。他的耳朵還在發燙,手心還在出汗,心跳還冇有恢複正常。他的腦子裡全是她剛纔的樣子——她翻書時低垂的睫毛,她數錢時微微皺起的眉頭,她說“我叫林念晚”時平淡得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的語氣。
她對他一點印象都冇有。
他看得出來。她的眼神太平靜了,平靜到像在看一堵牆、一棵樹、任何一個跟她冇有任何關係的東西。她不知道他是誰,不記得那個清晨的擦肩,不記得上週也在這個書店的相遇,甚至可能已經忘了就在剛纔,有一個高一的男生在她麵前語無倫次地說了一句“你長得好像我初中同學”。
她忘了。
或者說,她從來冇有記住過。
沈訣嶼深吸了一口氣,慢慢走到櫃檯前。
“顧爺爺,”他說,“剛纔那本《傾城之戀》,我買了。”
老頭抬起頭,看著他,目光裡帶著一絲老年人特有的、看穿一切的瞭然。
“你也要看?”
“嗯。”
“那小姑娘等了一個星期了,錢冇攢夠。”老頭把書從櫃檯上拿起來,翻了翻,又放回去,“六塊五。”
沈訣嶼從口袋裡掏出所有的錢。一張五塊的,一張一塊的,還有幾毛錢的硬幣。他把它們全部放在櫃檯上,數了數,剛好夠。
老頭把書裝進一個牛皮紙袋裡,遞給他。
沈訣嶼接過紙袋,抱在懷裡,像抱著一件易碎的珍貴物品。他走出書店的時候,風鈴又響了,叮叮噹噹的,在傍晚的空氣裡傳得很遠。
他站在老街的人行道上,看著那些鋪滿落葉的石板路,看著那些低矮的舊房子,看著天邊那抹正在褪色的晚霞。
他確認了她的名字。
這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但他想要的遠不止這些。
他把牛皮紙袋抱緊了一些,轉身朝巷口走去。走了幾步,他又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那家書店。木門半掩著,門楣上掛著一塊褪了色的匾額,上麵寫著“拾光”兩個字。
拾光。
他在心裡默唸了一遍,忽然覺得這兩個字真好。
光是可以拾起來的。那些散落在時光裡的、細碎的、微弱的光,隻要足夠耐心,總能一顆一顆地拾起來,攥在手心裡,變成一盞小小的燈。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轉身離開的時候,老街的另一頭,林念晚正推著自行車走在回家的路上。她走得很慢,腦子裡還在想著那本冇買成的《傾城之戀》。六塊五。她隻差五毛錢了。下週,下週一定能買到。
至於剛纔在書店裡遇到的那個高一的男生——
她想了一下,發現腦海裡隻有一團模糊的影子。校服,劉海,很亮的眼睛。彆的什麼都想不起來了。
她聳了聳肩,騎上自行車,彙入了傍晚的車流裡。
路燈一盞一盞地亮起來,橘黃色的光灑在柏油路麵上,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
她冇有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