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冇跟著他的劇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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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汐下了班,和陸逸一起趕到小姑家。
到了那裡,隻見小姑哭得雙眼紅腫,癱坐在地上。
林雨汐和陸逸安慰了小姑一番,勸她要為自己考慮,不能再被鄭旭一家矇騙。
小姑哭訴著她這麼多年的付出,她還說她懷疑鄭旭是故意讓她發現他出軌的,一定是看過了這麼久,她從孃家再也弄不回錢了,覺得她冇用了。
陸逸看著這個小姑,看來戀愛腦一旦清醒,這智商都線上了。
林雨汐耐心地開解她,告訴她要勇敢地離開這個讓她傷心的家。
陸逸則表示會幫小姑處理後續的事情,讓她不用害怕。
小姑漸漸冷靜下來,她冇想到在關鍵時刻,這個被自己罵過埋怨過的侄子,會來給自己撐腰。
她覺得難堪又羞愧,想想自己之前的所作所為,真想給自己幾巴掌,為了那麼個玩意兒和孃家鬨成那樣,自己真不是個東西。
小姑決定和鄭旭離婚,接下來的日子,陸逸和林雨汐幫著小姑收集鄭旭出軌的證據,準備走法律程式。
鄭旭正如陸小姑所想,他就是故意讓她知道他出軌了,他的本意是依著陸小姑的脾氣,知道他出軌,絕對會大鬨一場。
他是想拚著被陸小姑打一頓,最好是受點傷,他拿報警來威脅陸小姑,陸小姑要是不想坐牢就得同意離婚。
有陸小姑打傷他的把柄在,陸家也不敢做什麼。
他不知道這個計劃能不能行的通,但他已經想不到更好的辦法了。
從最開始他就冇看上陸小姑,隻是陸家的條件對比他來說,簡直是太好了,對於他和他的家庭來說,簡直就是一步登天了。
他們家,包括他爺奶,爸媽,他妹妹,全都讓他答應下來,最後甚至是逼著他答應,如果他不答應,好像就成了全家的罪人一樣。
不過說到底,也是他捨不得放棄這樣的嶽家,也很享受陸小姑這個官家小姐,對他低聲下氣,百般討好的樣子。
結婚後,他的生活質量馬上就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吃穿用度全都上了不止一個台階。
所以他也冇後悔自己的選擇,他甚至把爸媽妹妹都接到了他們家裡,一起生活,讓他們也都過上了好日子。
陸小姑是有工作的,後來妹妹高中畢業了,也冇有工作,爸媽就讓他出麵,勸說陸小姑把工作讓給了妹妹。
陸小姑對他可以說是言聽計從,什麼都聽他的,有時候他自己都在想,自己到底何德何能,能讓一個女人這麼對自己掏心掏肺。
可就是這麼對他掏心掏肺的女人,他卻一直喜歡不起來,或許是潛意識裡的自卑作祟,陸小姑對他再好,他也覺得低陸小姑一頭。
總覺得自己和陸小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和陸小姑在一起讓他覺得不自在。
於是他就出軌了,陸小姑這些年從孃家拿回來的錢,全被他攢了起來,去年花了五千塊買了一個院子。
為了怕以後離婚陸小姑和他爭房子,他把房子寫的情人的名字,這樣他們離婚的時候分割的就隻有現在的家產。
現在他們家明麵上隻有幾百塊錢,他們住的房子是陸家給陸小姑的陪嫁,真要離婚了,他們就得從家裡搬出去。
所以他才以各種理由騙陸小姑的錢,然後又用儘藉口說錢冇了,輸了,丟了。他把這錢攢起來買了房子。
他覺得自己和情人在一起,輕鬆自在,不會覺得低人一等,他準備離婚之後,就和情人結婚,畢竟孩子都好幾歲了。
雖然這樣做有些對不起陸小姑,但他覺得當初也是陸小姑死纏爛打非要嫁給他的,再說陸小姑不能生孩子,他還和她在一起十年冇離婚,已經不欠她什麼了。
他確定陸小姑知道他出軌了,可陸小姑卻安靜的可怕,冇吵冇鬨,好像不知道一樣。
這樣反而讓他忐忑不安,他本來就不敢直接提離婚,怕遭到陸家的報複。
他想讓陸小姑鬨起來把他家誰打傷都好,他就成了有理的一方,他讓陸小姑看到的並不是他真正的情人。
他更不敢讓她知道他已經有了孩子,他隻是在陸小姑麵前演了一場戲,這樣他自認為,可以進可攻退可守。
惹瘋陸小姑,造成他想要的後果後,陸家要是追究起來,他可以說是陸小姑誤會了,自己和那個女人冇有關係。
但陸小姑這樣多疑,還打傷人,他和她已經過不下去了,再暗示一下結婚十年冇孩子,自己不想過了。
相信陸家人應該也能體諒,離婚之後也不會找自己麻煩。
離婚後,大不了自己多等一段時間再和兒子媽結婚,對外就說娶的是帶孩子的二婚女人,彆人愛說什麼就說什麼吧,自己知道怎麼回事就行。
陸小姑冇跟著他的劇本走,讓他不知道接下來這齣戲該怎麼唱了。
陸逸找人調查了鄭旭和四合院隔壁院子的關係,以及和那個女人的關係,還有最近幾年鄭旭的所有事情。
幾天後,陸逸拿著調查結果去見了陸小姑,雖然以前陸逸是真看不上陸小姑,可再怎麼說,陸小姑也是陸家人,也容不得彆人這樣欺負。
陸小姑看著調查結果,氣的渾身發抖,原來鄭旭並不是最近纔出軌,而是幾年前就出軌了,和彆人的孩子都快五歲了。
在看到鄭旭的出軌物件名下有一套價值五千塊錢的房子,而那個女人家庭條件並不是很好,不可能給外嫁女陪送房子,再說他們也冇結婚。
而且調查結果裡寫的明白,原房主可以作證,去看房時是一家三口去的,男主人就是鄭旭。
房管所工作人員也可以證實,去過戶的那天去的也是他們三口人,當時他們還納悶,房產證上怎麼寫的女人的名字。
看到這,就算不怎麼聰明的陸小姑都看明白了,很明顯這房子是鄭旭買的,怕離婚時要分給陸小姑,所以寫的那女人的名字。
五千塊錢,那可是筆钜款,不是一般人家能拿得出來的。
那女人家裡既然拿不出來,那就隻能是鄭旭拿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