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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歲的菲恩其實不太能理解這句話,但他冇太放在心上,畢竟心理諮詢師都喜歡故弄玄虛。
特蘭斯看出了他妥帖舉止下一視同仁的不屑,也不計較,一笑而過,甚至還不計前嫌地列舉出了數十條能緩解負麵情緒的“妙招”,比如聽音樂、看電影,又或者是養一隻小寵物,“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最簡單的辦法,簡單到了俗套的地步,所以實踐起來也格外容易,可能也正是容易,它的效果對你來說,不會那麼顯著。”
菲恩讓他不妨直截了當地告訴自己什麼方法纔是最顯著的。
“去找到讓你癡迷的事物,可以是一件事,一樣東西,又或者是一個人。”
“一個人?”菲恩聯想到了愛情,“愛情對一個還不滿十二歲的孩子來說,是不是過早了?我想這個年紀,不會有人能夠真正痛徹心扉地理解愛情,就像他們總是不能區彆出一見鐘情和追求短暫的新鮮感和刺激。”
特蘭斯掩下“這種時候怎麼就承認自己是個孩子了”的反應,耐心十足地同他解釋愛的定義有多廣泛,以及限製愛情的不是人的年紀,而是他對愛本身的理解和承受能力是否到了他能夠好好麵對愛的地步。
這樣平靜的談話持續四五年。
菲恩迎來了他的高中生活,和萊夫不同,他唸的是公立學校,加上刻意的隱瞞,學校裏無人知道他是弗羅伊登伯格家族的繼承人。
彆有用心接近他的人少了大半,他樂得其所。
就在他第一次準備好要享受自己的學習生活前,班級發生了霸淩事件,被霸淩的人叫愛德蒙,也是他進入高中後交到的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朋友。
不管是從小到大受到的教育理念,還是他的私心,都在告訴他他應該對愛德蒙伸出援助之手,事實上他也這麼做了。
就像小說和電視劇裏構建出的俗套劇情那樣,強行出頭的代價是他成為了愛德蒙的替代品,而受到恐懼支配的愛德蒙成為了小團體裏最冇有地位的加害者之一。
自那天起,菲恩的課桌下頻頻出現被美工刀劃破的課本,他的椅子上會多出某些不明液體,但一開始,對於那些人醜惡的嘴臉,他並冇有表現出過激的反應。
或許他那討人嫌的堂兄瓦萊裏奧說得對,溫煦的疏離隻是他的保護色,他的內裏是高高在上的黑,他蔑視很多東西,也不把很多人放在眼裏,比如那些要他風風光光地充當自己裝飾品的人,也比如現在為了滿足自己低俗趣味、用開玩笑的藉口掩飾自己其實就是個笑話的人——冇人拿他當成真心朋友看待,他也是,他從來都看不起他們,隻拿他們當成嘩眾取寵的小醜看待。
不過愛德蒙始終是例外。
也因此,比起屈辱、孤獨,他更多能體會到的是被背叛的憤恨。
為了壓製住這種情緒,每天晚上入眠前,他都會反覆提醒自己:愛德蒙冇有錯,他隻是在大勢所趨之下,做出了一個對自己而言正確的選擇。
菲恩說:“即便這樣,我還是能感受到我體內的情緒快要壓製不住。”
特蘭斯:“你現在能體會到的這種情緒是憤怒,它比你想象中的還要強大,勉強自己大度不去計較短期內看著有用,實際上效果甚微,它更需要一個宣洩口去排解。”
還冇等他找到宣洩口,隻存在於學校裏的玩笑開始升級。
他被人迷暈關進一個塑料桶裏,在他恢覆意識後,他們開始拿他當成足球踢。
他頭暈目眩,窒息感將他包裹住,冇一會,泔水的酸臭味湧到鼻腔。
他知道這是他的錯覺,但他還是無法避免地想起了十二歲那年。
直到重獲新鮮空氣,腦海中的陰暗畫麵才得以消失,他踉踉蹌蹌地跑到扶梯那,剛踩上,後背被人猛踹了一腳。
“說實話,從扶梯上滾落下來比我想象中的還要疼,不過遠遠冇有後背被刀片切開一個口子疼。”菲恩自嘲地勾起了唇。
那次談話快要結束前,特蘭斯問起如果這次風波過去,他是否還願意同愛德蒙來往,菲恩冷冷地笑了聲,“憑什麼呢?”
校園霸淩對菲恩造成的心理傷害是有限的,但隨著過往糟糕的記憶覆蘇,他能感受到的痛苦成倍增長,就在他快要支撐不下去時,二十歲那年,他遇到了一個女孩。
她揹著一把電吉他在人群中穿梭,然後站上臨時搭建的舞臺,唱著一首他從來冇有聽過的歌。
很久以後,他才知道這首歌叫《男孩彆哭》。
“第二天,我又去了波茨坦廣場……我幾乎逛遍了每個角落,都冇有見到她……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這裏空空蕩蕩的。”他指向心臟的位置。
“我想這種情緒是失望。”
特蘭斯說,“或許是因為你開始期待了,有期待纔會有失望和悲傷,當然它也會讓你收穫到不一樣的驚喜……這就是期待本身的魅力。”
菲恩聽得一知半解,回到莊園後,他遇到從芬蘭回來的祖父,“我想我喜歡上了一個女孩。”
那時,前所未有的狂熱湧了上來,將他冰冷的外殼融化成汩汩溫泉水。
等到千言萬語傾吐結束,他的耳尖也紅透了,是情竇初開的潮熱,也是對自己如此大膽又直白表達的羞赧。
卡爾文卻告訴他,敢於直麵自己的感情,是勇者纔會具備的品質,他無需羞愧。
這話間接助長了菲恩的底氣,他深吸一口氣,繼續滔滔不絕地講述著自己的新鮮經曆,最後用征求意見的口吻問道:“祖父,您能幫我找到她嗎?單靠我自己,我想我很難再找到她了。”
卡爾文不答反問:“菲恩,你想得到她嗎?”
“得到”這個詞忽然變得陌生起來,導致菲恩遲疑了好一會兒,纔敢給出答案。他說想。
“然後呢?”
然後呢?
他該實話實說他還冇想到那個層麵上嗎?
沈默裏,卡爾文看穿了菲恩的內心,他讓他先平緩好起伏的情緒,想明白後再來告訴他答案。
菲恩花了一天一夜的時間纔想通這個答案,“得到她,然後擁有她。”
天知道,他有多努力纔沒有說出“占有”這個詞。
卡爾文輕輕搖頭,一針見血地戳穿他內心深處的陰暗麵,“菲恩,她不是你的所有物,即便你占有了她,她的心也不屬於你。掠奪是蠻橫、暴力的手段,但愛不是,比起在占有她之前,我想你最應該學會的是守護她、愛護她。所以,在你學會這些前,我不會借給你我的任何力量。”
菲恩想當然地認為祖父是在擔心他會因為不懂愛而誤殺了他愛的那個人,纔會拒絕他。
當他將這事告訴特蘭斯後,特蘭斯給出了截然不同的看法:“心動很容易,但真正喜歡上一個人冇那麼簡單,我想你的祖父應該很高興看到你難得對一件事物表現出如此強烈的狂熱,但他又在害怕狂熱過後,你會迴歸到對這個世界感到百無聊賴的狀態,所以他纔會在那個微妙的節骨眼上提醒你冷靜下來,拒絕你的請求,換句更直白的話說,他其實是在拖延時間——延長你心動的時間。”
情竇初開時產生的愛意總是格外粘稠,但也消失得格外快,就像膝跳反射,當你接收到刺激後,你會立刻給出反應,抽回腿,或者順勢一蹦,然後迴歸平靜。
特蘭斯:“另外不管你祖父出於何種考慮說出這番話,這話本身就很有道理。施展自己的愛意並不難,給對方一種鬆弛又不失安全感的愛纔是難上加難,很少有人能做到。”
菲恩難得聽進去了,他嘗試著用閱讀來撫平自己內心的躁動。
德國文學拒絕娛樂性,它的本質屬於宗教,偏離人性,冷冰冰地宣揚著哲學至上的理念,另一方麵,缺乏起承轉合的故事情節和鮮明的人物形象,導致它讀起來冗雜生澀,枯燥無味,讓人昏昏欲睡。
但菲恩迷戀的恰恰就是它其中蘊含的無比覆雜又乏味的哲理性,代替電影和音樂,讓他的心從綁架和霸淩的痛苦記憶和對一個陌生人的狂熱癡迷中沈靜下來。
然後他又開始瘋狂深入學習中文,在這過程中,他第一次感受到了中華文化獨特的魅力所在。
不過一個暑假,他就將書房裏大半中譯版的文學作品都讀了一遍,其中就有毛姆的《麵紗》。
他很喜歡這本書,但他並不喜歡男主對女主的形容——愚蠢、輕浮,腦袋空空、一個粗俗平庸的二流貨色。
這段話的後半部分才真正讓他受益匪淺:
“我從未奢望你來愛我,我從未設想你會有理由愛我,我也從未認為我白己惹人愛慕。對我來說能被賜予機會愛你就應心懷感激了。
每當我想你跟我在一起時是愉悅的,每當我從你的眼睛裏看到歡樂,我都狂喜不已。我儘力將我的愛維持在不讓你厭煩的限度,否則我清楚那個後果我承受不了。
我時刻關註你的神色,但凡你的厭煩顯現出一點蛛絲馬跡,我便改變方式。”
——他決定將此奉為在“蝴蝶”愛上自己前的信條。
第二個暑假,他嘗試開始自己動手翻譯,水平比起專業譯者自然遠遠不夠,但每次看到成型的文字,他都會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滿足,總有一天,他要將這些譯文整理成冊,告訴那個女孩,他有多喜歡她。
三年後,幸運女神堤喀終於眷顧了他一回。
他在同一個地點遇到了她。
她受了傷,長髮淩亂無序地搭在胸前,整個人看上去仿徨又無措。
車開得實在快,等他反應過來叫停下車,她已經消失在人群中。
這一次,他冇忍住試圖去打探她的行蹤,但最終一無所獲。
直到又一個三年——
音樂停止。
特蘭斯也叫停了這次的“追溯過去”。
菲恩緩慢睜開眼,“就在剛纔我想明白了一件事。”
特蘭斯問他是什麼。
“我為什麼一直都查不到她的訊息。”
菲恩輕笑著說,“我想是我的祖父做的,他比我想象中的還要瞭解我,知道隻有一個三年,我是無法做出改變的,至少還不夠我徹底接納、愛上自己。於是他又一次延長了我心動的時間,延長我對這個世界的期待。”
要不是萊夫邀請他去selderjund酒吧,誤打誤撞遇到了她,他想他們的相遇還會比現在更晚。
特蘭斯:“如果真的是這樣,你怨你的祖父嗎?”
“forwhat?”
“或許你本來可以更早和你的女孩相愛。”
菲恩搖頭,“我冇有理由去怨恨一個設身處地為我著想,愛著我的人不是嗎?”
特蘭斯笑了笑,不答反問:“弗羅伊登伯格先生,愛真的很美好,對嗎?”
菲恩說yes。
“但有一點很重要。”特蘭斯話鋒一轉,“不要在任何東西麵前,失去自我,哪怕是教條,哪怕是彆人的目光,哪怕是愛情。”
菲恩抬了下眉,“《成為簡奧斯汀》?”
特蘭斯反應誇張,悔恨莫及地說:“在博學多才的人麵前,賣弄自己的文學素養,果然不是聰明的做法。”
菲恩自謙道:“我算不上博學多才,隻是偶然讀到過這個片段。”
他對這本書無感,當初確實隻隨意翻了幾眼,湊巧翻到了這個片段。
特蘭斯對此表示困惑,“可你記住了。”
“我過目不忘。”
他闡述客觀事實時的口吻極淡,但就是讓人哭笑不得,特蘭斯露出甘拜下風的神情,隨後說:“期待下次見麵時,你更進一步的蛻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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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恩拿起傘,離開了諮詢室。
今天的天氣實在糟糕,大概是德國這數年來,風雪最大的一天,寬大的傘沿也阻擋不了半分,刮在臉上,有種像擦過冰刀的刺痛感。
虞笙說天氣好的話,她會來漢堡見他——
她不可能來了。他耳邊響起這麼一聲。
求證這個猜測很容易,隻要他在wechat上點開她的頭像,但他冇有這麼做。
在一段讓人慾罷不能的戀情裏,製造驚喜和保持神秘感同等重要,即便這神秘感已經弱到幾不可查的程度,和他大病一場後孱弱的身軀一般搖搖欲墜。
路麵濕滑,司機開得很慢,兩個小時後,纔開回莊園。
傑西端來一杯蓮子桂圓湯,據她說是多琳教她做的,能安神養氣。
菲恩向她表示了感謝,喝下半碗,沖澡後換了睡衣上床闔眼休息。
不知道是那碗湯效果過好,還是他實在太累了,冇多久,他就進入深眠模式。
醒來時遮光窗簾緊緊拉著,難辯晨昏,臥室裏隻亮著兩盞壁燈,離自己不遠不近,光線也不明不暗的,他抬起手準備去夠手機檢視時間,被一股力量拉扯回去,他後知後覺反應過來自己的手正被人握住。
比記憶中的還要柔軟溫暖。
他心臟重重打了兩下鼓,按耐著快要衝破胸腔的躁動,偏頭看去,入眼是她黑亮的長髮。
大概是來了有段時間,她已經睡了過去,姿勢看起來不太舒服,雙腿盤繞著趴在床邊。
她的脊背分外瘦削,蝴蝶骨在貼身的針織衫裏無處遁形。
菲恩想將她抱回床上,於是嘗試掙脫出她的手,哪成想,被她反握得更緊了。
就在他恍惚之際,虞笙有所預感地睜開眼睛,“菲恩。”
她輕輕喚了聲,嗓音帶點初醒的啞澀。
見他毫無反應,她鬆開手起身,剛要湊近,手腕突地被人用力攥住,重心前仰,片刻唇上傳來潮熱的觸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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