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三個月後。
看守所的大門緩緩開啟。
因為情節特殊,且有重大立功表現,我被免予起訴。
而周凱,因為身背三條人命和钜額詐騙,一審被判處死刑。
至於我爸媽。
雖然他們冇有直接參與殺人,但協助綁架、非法拘禁的罪名逃不掉。
再加上週凱為了減刑,咬出了他們簽的那份《賣女協議》,那份協議成了鐵證。 他們被判了三年。
至於我那個弟弟劉碩。
車禍讓他斷了一條腿,成了個瘸子。
因為參與綁架未遂,判了緩刑。
但他那輛心心念唸的帕拉梅拉,這輩子是彆想了,以後隻能拄著柺杖去送外賣還債。
我走出大門。
春天的陽光很刺眼。
門口停著一輛車,是林筱筱。
她站在車邊,神色憔悴。
因為收了周凱的5萬塊資訊”,她也被牽連調查,工作丟了,名聲臭了,現在在老家根本混不下去。
她看著我,眼神躲閃,囁嚅著想說什麼:“寧寧……我……”
我冇理她。
徑直從她身邊走過,就像路過一袋垃圾。
哪怕她跪下來求我,我也不會多看一眼。 因為我知道,有些惡,不是蠢,是壞。
我打了一輛計程車。
“師傅,去火車站。”
“好嘞,姑娘去哪啊?”
我看著車窗外倒退的城市。
這個生我養我的地方,這個差點吃掉我的地方。
這裡有我的童年,但那已經是上輩子的事了。
我拿出了手機。 那個曾用來裝逼的P圖軟體已經被我解除安裝了。
我開啟真實的銀行APP。
餘額:325.00元。
是的,我冇有一千兩百萬。
我也不是什麼副總裁。
我隻是一個普普通通的、30歲的、失業的女性。
但我現在擁有的,是比一千兩百萬更珍貴的東西。
“去北京。”我對司機說。
“再去拚一次?”司機笑著問。
這次不是去拚命,也不是去證明給誰看。
是去活。
為我自己,乾乾淨淨地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