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院子裡的人,都在看向鄭德陽。
因為沒有計劃,眾人隻能成為無頭蒼蠅。
稍不留神,就會被詭殺死。
「院子裡沒有霧,至少我們能看清敵人,但一定要小心,畢竟那條規則是一直存在的。」
「接下來,我們二十幾個人分房間吧,組隊居住,相互之間也有個照應。」 (由於快取原因,請使用者直接瀏覽器訪問 讀好書上,.超靠譜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就在這時,
撲通---
一個聲響,瞬間引起了眾人的注意。
「李大智,他怎麼跳到井裡了,我剛才就看到他在井口發呆。」
「那還等什麼,快去撈他呀!」
「都別輕舉妄動,他應該已經死了!」黑宇開口道。
他的目光,緊緊盯著那口井。
「明哥,到底怎麼回事兒,那個人背對詭了麼?我怎麼沒看到詭影?」劉俊傑有些緊張。
明明沒有違反規則,為何會被殺死?
莫非哪裡還有個倒計時?
「出手的不是霧裡那隻,而是井裡的。」常明解釋道。
「井裡還有一隻詭?」
「誰規定的詭界裡隻有一隻詭?這宅子這麼大,當初可是能住不少人的。」
常明進院子就看到那口井中藏著詭氣。
甚至井邊緣還寫著幾個紅色小字,「口渴了就來井裡喝水」。
這個提示,看起來就是個反話,應該是井中詭定的規則。
有可能是離井近就會觸發,或者有人口渴才觸發。
不過這傢夥夠陰的,那麼小的字,離遠了誰能看得見?
「井上寫得有紅字,像是某種規則。」常明出言提醒。
可是,沒人敢上前。
即便是驅詭者,全程都在儘量遵守規則,儘量不與詭發生正麵衝突。
畢竟,「鬼將級」三個字足矣讓他們小心謹慎。
常明先往井口走去,鄭德陽等纔跟上前。
看清了,上麵寫的字。
而常明直接探頭向井裡望去,隻見裡麵有一個醜陋的傢夥,身上披著一股黑氣。
一人一詭對視了不到一秒,那詭刺溜鑽水裡不見了。
接著,李大智的屍體浮了出來。
慫貨!
「裡麵有什麼?」鄭德陽問道,
內心感慨,還是藝高人膽大啊!
「剛才那個人的屍體,詭躲在井底下。」
常明說完隔空取物,將第三具屍體再次收起來。
「你的盾牌真好用!這盾有名字麼?」鄭德陽話裡都帶著點酸味。
一直無視詭界的規則,簡直有些無敵了。
到底是什麼盾這麼強?
「這叫北陰鬱絕五炁玄天盾...」常明隨後給冰盾起了個有big的名字。
鄭德陽幾位都聽愣了,這麼長的名字...確實感覺挺吊的!
其他普通人遠離著井口,不敢靠近。
李大智的死讓氣氛有些壓抑。
一下午的時間,這已經是第三個了。
「分頭搜屋子吧,都遠離這口井...多喝水!」鄭德陽發話道,
「兩人一組,別落單。主要找文字類的東西,日記、帳本、手機、牆上塗鴉,或者任何看起來不對勁的物件。看到可疑的立刻喊。」
雖然有二十幾個人,這地方也不算小,搜也要搜一會兒。
不少人看向常明,想跟他組隊。
從詭界降臨,這個年輕人就脫穎而出。
「我跟俊傑一起,願意跟來的也行,但我可管不了!」
常明還等著收集被詭殺死的屍體呢,不親自動手幫詭的忙都不錯了。
有了這個態度,大家就開始和相識之人一起。
常明帶著劉俊傑,選了西側一間看起來像客房的屋子。
推開門,一股黴味。
屋裡看起來很舊。
一張大床,床墊已經發黴,一個木紋紙的衣櫃,一張書桌,上麵還放著一台老式的大屁股電腦。
「這以前住的誰啊?品味夠土的。」劉俊傑用戒尺小心地撥開桌上的灰塵。
「人家死很久了,當時說不定這種電腦是高階貨。」
常明走到書桌前,拉開抽屜。
裡麵有些雜七雜八的東西,還有一個巴掌大的黑色筆記本,帶密碼鎖。
他手指一捏,金屬鎖扣直接崩開。
翻開筆記本,前麵幾頁記著些潦草的數字和日期,像是流水帳。
「3.15,收老王頭魚塘承包款,8萬。」
「4.2,李老三宅基地協調費,5千。」
「5.10,砂場分紅,12萬。」
看起來像是個鄉村暴發戶的灰色收入記錄。
翻到後麵,字跡變得煩躁淩亂:
「7.8,翠芬那娘們又鬧,非要加錢。嫌上次給少了。」
「7.15,翠芬他哥帶人來廠裡鬧,煩。讓二狗帶人勸走了。」
「7.20,翠芬不見了?也好,省事。別是跑了。」
「7.25,廠後麵老河溝漂上來個東西...像翠芬穿的那件紅裙子。晦氣!」
「7.30,最近老做噩夢。二狗他們也說心裡不踏實。媽的,給廟裡捐點錢去去晦氣。」
記錄到這裡中斷。
常明合上本子。
線索指向一個叫翠芬的女人,可能和這個屋主有金錢或別的糾紛,然後失蹤了,可能死了。
屋主心裡有鬼。
「明哥,介老闆不像好人啊。」劉俊傑湊過來看完,低聲說。
「嗯。」常明把本子揣進口袋。這種鄉村土霸王的爛事,不難猜。
「這邊!主臥有東西!」
外麵傳來了喊聲。
兩人走出去。
其他人也從不同屋子聚到最大的主臥。
主臥裝修更浮誇,一張兩米寬的大床,牆上還貼著風景畫。
巴業和黑宇站在一個嵌進牆裡的保險櫃前。
保險櫃門是開的,裡麵空空如也。
「保險櫃是空的,但裡麵找到這個。」黑宇遞過來一個塑膠袋,裡麵裝著個廉價的女式翻蓋手機,很舊的款式。
「還有這個。」黑宇從圓床底下拖出一個小鐵盒。
裡麵是各式各樣的借條、收據、協議,簽名按手印的人各不相同。
但收款方都是同一個名字,陳萬年。
最下麵一張,是一份聯名信,寫在普通的作業本紙上,字跡很潦草。
「陳萬年強占土地,打傷村民,還害了翠芬。我們聯名告他!」
下麵密密麻麻按了二十幾個紅手印,有些指紋都重疊了。
信的末尾寫了個日期,是二十年前的七月二十八號。
聯名信沒有寄出的痕跡,紙張邊緣有些焦黃的捲曲。
「看來這位陳老闆在當地沒幹好事,惹了眾怒。」鄭德陽抖了抖那疊紙,「這些村民想告他,但這信好像沒寄出去?」
常明拿起那張聯名信看了眼,將手中的筆記本拿出來。
「這還有個帳本,跟這家主人有關。」
隨後,鄭德陽翻看後,又知道了這裡也跟翠芬有關係。
鄭德陽開口接著說道:「據我所知二十年前夏天,陳萬年一家突然搬走了,廠子也關了。這間房子就留下來了,看來這裡的詭很可能就是陳家人了。」
「人其實並沒有走,而是被殺死,形成了不歸山的詭。」
常明看著對方,這會兒你又知道了?
來前,老鄭做得功課最細緻,以他的實力查清此處居住之人不是難事。
包括馬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