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三級晶核,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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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歌把三級喪屍的頭顱按在鐵皮屋頂上。
火刀劈開顱骨,從裡麵挑出一顆拇指大小的晶核。
三級的。
亮得刺眼。
不像一級晶核那種米粒大小的微光,而是像一顆小燈泡,
握在手心能感覺到裡麵蘊含的狂暴能量。
暖洋洋的,像攥著一團火。
塞進空間。
身形一晃,消失在屋頂。
幾秒後,李長歌出現在猛士駕駛座上。
發動引擎,一腳油門踩到底。
輪胎在冰麵上打滑,冒出一股白煙,然後猛地竄出去。
後視鏡裡,糧庫方向煙塵滾滾。
變異體的怒吼聲震得車窗都在抖,連地麵都在震。
幾隻二級喪屍從大門裡衝出來,追了幾步,又縮回去了。
李長歌握著方向盤,手還在抖。
不是冷。是後怕。
就差那麼一點。
就差那麼一點點,今天就交代在那兒了。
他深吸一口氣。
又一口。
再一口。
把後怕壓下去。
把心跳壓下去。
把那些“如果慢0.01秒就死了”的念頭從腦子裡趕出去。
但不管怎麼說——
三級晶核,到手了。
李長歌計算著體內異能升級所需要的量。
加上這段時間每天晚上和林薇戰鬥過後所獲取的異能提升。
隻要再來三十顆三級晶核,他應該就能晉級四級了。
今天如果自己是四級,
那糧庫的裡麵的那個變異喪屍必定是囊中之物。
極寒還冇有結束,喪屍就已經開始進化了。
李長歌看了看天色,太陽還有幾個小時才落山。
可以在附近搜尋一下看看有冇有2級或者3級的喪屍。
他單手握著方向盤,另一隻手從空間裡摸出那顆晶核,看了一眼。
拇指大小,通體透亮,像一顆凝固的星光。
裡麵有一團暗紅色的東西在流動,像活的一樣。
三級的。
自己可以吸收!
他嘴角微微勾起,把晶覈收回空間。
猛士碾過冰麵,濺起一片碎冰。
後視鏡裡,糧庫越來越遠,最後變成一個模糊的黑點。
變異體的怒吼聲也聽不見了。
隻有風聲,和引擎的轟鳴。
天邊,太陽開始落山。
橘紅色的光把雪地染成金色。
李長歌開車行至一半,
遠處突然傳來“轟轟轟”的爆炸聲。
目光掃過去——
幾百米外的加油站,濃煙滾滾,火光沖天。
火焰從地下竄出來,燒得天空都紅了,
黑煙裹著火星往上翻,像一朵巨大的毒蘑菇。
“轟——!”
又一聲巨響,氣浪翻湧過來。
猛士這輛幾噸重的戰車都被震得晃了一下,車窗嗡嗡響,方向盤都在抖。
火光中傳來一聲喪屍的嘶吼。
不是普通的嗷嗚嗷嗚,
是那種帶著憤怒的、尖銳的、像玻璃劃黑板的聲音,刺得耳膜發疼。
又一個高階喪屍!
李長歌猛地一打方向盤。
猛士一個漂移,輪胎在冰麵上劃出一道弧線,
輪胎冒著白煙,調轉車頭朝爆炸中心駛去。
李長歌到了加油站外麵,溫度高得嚇人。
地麵上的冰層全化了,露出下麵焦黑的水泥,冒著熱氣。
幾輛加油機被炸飛了,隻剩下底座在燃燒,
油箱裡的汽油淌了一地,燒成一片火海。
空氣中瀰漫著刺鼻的汽油味和焦糊味。
十幾頭喪屍在火焰中嘶吼,
身上燒得劈裡啪啦響,皮肉往下掉,露出裡麵白森森的骨頭。
它們掙紮著,走兩步倒下,爬起來又倒下,
最後一頭接一頭倒在火海裡,不動了。
加油站後麵的小樓裡傳來呼救聲:“救命——!救命——!有冇有人——!”
聲音又尖又細,聽不出是男是女,但充滿了恐懼。
李長歌下車,把猛士收回空間,一個瞬移來到不遠處的高層小區樓頂。
三級之後,他瞬移距離百米,一個起落就到了。
他趴在天台邊緣,往下看去——
加油站空地上,站著一隻喪屍。
不是普通的那種。
它比普通喪屍高出一個頭,至少兩米。
喪屍渾身通紅,像被燒紅的鐵,
麵板上佈滿了裂紋,裂紋裡麵是流動的岩漿,一閃一閃的,像地底的裂縫。
它的腦袋光禿禿的,冇有頭髮,耳朵燒冇了,隻剩兩個洞。
眼睛是兩個黑洞,但裡麵有火在燒,像兩盞快滅的燈。
它站在火海裡,火焰舔舐著它的身體,
它不疼,反而很享受。
火焰在它身上流淌,像衣服,像鎧甲,像它身體的一部分。
李長歌很快作出了判斷,那是三級火焰係喪屍。
它張開嘴,一顆小火球從嘴裡吐出來,砸在小樓上。
“轟!”
小樓炸開一個洞,碎磚飛濺,玻璃碴子嘩啦啦往下掉。
又一顆。
“轟!”
又一顆。
小火球一個接一個,像不要錢一樣往外吐。
小樓被炸得千瘡百孔,窗戶炸飛了,門燒塌了,牆上的裂縫像蜘蛛網。
裡麵隱約能看見幾個人影在躲閃,抱著頭蹲在角落裡,看不清臉。
李長歌冇動。
不是不想救,是救不了。
現在衝進去,自己也得搭進去。
那隻三級火係喪屍站的位置太正了,周圍全是火,他瞬移進去就是送菜。
他的目光落在那隻喪屍身上——火係晶核。
三級火係喪屍的晶核,和他同屬性。
吸收同屬性晶核,效率翻倍。
這顆晶核如果拿到手,他今晚就能衝四級。
他舔了舔嘴唇。
乾了。
小樓在火係喪屍的轟炸下很快變成了火海。
屋頂開始往下掉,碎瓦片砸在地上,濺起一片火星。
裡麵的呼救聲越來越弱,斷斷續續的,最後聽不見了。
最後隻剩下火燒木頭的聲音,劈裡啪啦的,像有人在放鞭炮。
李長歌收回目光。
冇辦法。末世就是這樣。救不了所有人,能救自己就不錯了。
他從空間裡取出那把狙擊槍。
死神之眼。
槍身啞光黑色,摸上去冰涼,沉甸甸的,壓手。
他在金鼎保險庫裡拿到它的時候,就覺得這槍遲早用得上。
前世冇用過幾次,但槍這種東西,放在空間裡不占地方,萬一用上了呢?
今天,就是今天。
他把七發10.4毫米子彈推入彈夾,
“哢、哢、哢”——每一聲都清脆得讓人上癮。
子彈沉甸甸的,彈頭銅黃色,在火光下反著光。
前世他也玩過狙擊槍,但準頭不咋地。
那會兒在基地裡,有個退役的特種兵教過他兩天,
後來那人死在喪屍嘴裡了,
而他的狙擊技術也就停留在“能把子彈打出去”的水平。
李長歌嘴角勾起弧度,
今天!這個點火焰喪屍就是我槍神晉級路上的墊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