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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繼承祖宗的偉大基業,統禦天下,以仁政治理國家,遵循祖宗法度以正綱紀,朕心懷庇護百姓的赤誠,期望實現天下太平、百姓安樂的盛世景象。
朕認為陝西是朕的重要藩屏之地,推行土地改革是朕親自製定的強國富民良策,旨在讓百姓共享實惠與太平之福,這皆是朕勤勉治國、赤誠為民的體現。
然而瑞王朱[某字]、襄王朱[某字]身受王爵之位,承蒙朝廷厚恩,本應竭誠輔佐朕、支援新政,作為朕的藩屏重臣,引領全國革新,孰料兩王禦下不嚴,縱容家仆,公然抗違朕之旨意,阻撓土改之政推行,將新開墾之地強占為私有。
此等行徑雖未直接導致百姓傷亡,卻已引發民怨沸騰,使朕失去民心,損害朝廷威望於鄉裡,朕心有不忍,未立即施以重罰,但念及二王昔日微小功績,然國法森嚴,不可姑息遷就。
朕心懷慈悲,特此從輕處罰:即日起抄冇瑞王、襄王的全部家產,金銀田產一概充公,以充國庫、備軍需之用。
削去二王爵位,降為平民,使其自謀生計,二王家族宗親一併連坐,全部剝奪原有封號與特權,降為平民,責令各守本分,不得再以宗室之名胡作非為。
朕不忍施加酷刑,望其家族悔過自新,隱忍修身,以待朕的寬赦。
朕堅信,朕的仁慈如日月照耀萬物。亦望二王家族體諒朕的苦心,改過自新,使天下再無宗室擅權違製之事,共臻太平盛世。
特此佈告天下,使萬民知曉!
此文章後麵還有一段介紹:明世宗為緩解財政危機推行“嘉靖新政”,在嘉靖四十四年頒佈《宗藩條例》中,明確規定:
一是,限製宗藩俸祿:通過“俸米折鈔”削減宗藩收入,禁止冒領土地;
二是,清查隱冒莊田:派官員清查奪隱冒莊田餘頃,歸還百姓;
三是,禁止藩王奏討土地:嚴禁藩王以各種名義侵占民田,違者嚴懲!
當年,明世宗還對部分親王進行了懲罰:
德王朱某字因侵占民田、違製斂財,被世宗削爵後流放貴州充礦役;
伊王朱某字:因多次強占民田、濫殺無辜,被世宗削爵賜死,王府財產籍冇;
徽王朱某字:因強占民田、欺壓百姓,被削爵後流放雲南。。。福王不敢接著往下看,他全身冒冷汗,他跳著往下看。
最後麵是乾聖皇帝親自點評:明世宗《宗藩條例》為隆慶、萬曆時期的土地改革(如“一條鞭法”)奠定了基礎,成為我朝財政改革的重要起點!
如今,朕也是麵臨國庫空虛,財力不逮之際,朕決心效仿明世宗推行新政,望天下同遵!
下麵一版,一個顯著黑體標題則是:昔日“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不再是空談”!
內容則是抓捕貪官汙吏,對陝西、山西行省一些犯罪的親王、郡王甚至到最小的爵位“奉囯中尉“都被依法治罪,大部分都被抄家,家族宗親一併連坐,全部剝奪原有封號與特權,降為平民使其自謀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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